Ⅰ 最新事業單位醉駕處分有什麼規定
應當抄開除公職。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2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54條: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應當開除公職。
Ⅱ 如何處理事業單位人員醉駕
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對於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醉酒駕駛,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同時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法律依據: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2)醉駕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影響擴展閱讀 :
2012年8月2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 第18號公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該《規定》分總則、處分的種類和適用、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序、處分的解除、復核和申訴、附則7章48條,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序
第二十三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其中,由事業單位決定的,應當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二)開除處分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對中央和地方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本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決定;其中,由本單位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初步調查後,需要進一步查證的,應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經事業單位負責人批准或者有關部門同意後立案;
(二)對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作進一步調查,收集、查證有關證據材料,並形成書面調查報告;
(三)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及擬給予處分的依據告知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聽取其陳述和申辯,並對其所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記錄在案。被調查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予採信;
(四)按照處分決定許可權,作出對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免予處分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五)處分決定單位印發處分決定;
(六)將處分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和有關單位,並在一定范圍內宣布;
(七)將處分決定存入受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檔案。
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Ⅲ 事業單位退休前醉駕判四個月勞教的判刑退休之後的工資發多少
退休後,是養老保險公司給你發放的養老金,能發多少錢取決於你交的多少,具體情況你可以去社保局問問!
Ⅳ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果醉駕摩托車,法院判醉駕,也入罪,監外執行,是否對退休工資是否有影響
服刑期抄間是沒有的。服刑完畢後按照:退休人員被判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共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