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0年下半年養老保險是從哪月開始哪月結束
你好,如果你是個人繳納社保的話,願意月份都可以開始,任意月份也可以結束,單位也是一樣的。
B. 國辦發2015 3號文件
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方案
國辦發2015 3號 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 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三個 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5 3號 2015.1.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 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調整機 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增加機關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 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於調整事業單位工作 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關於增加機 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 已經國務院批准,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 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人力資源社會 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談及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 時表示,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 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 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 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些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 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方 案解讀: 「老人」待遇不變還會隨勢漲 已退休的「老人」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不 會改變;同時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也會跟著調 整;其養老金將由改革後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 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在19日召 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說,機關事業 單位人員不會「吃」企業職工的養老金,絕大多 數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待遇不會降低。 同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離 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也已下發。 公務員基本工資將漲 津貼補貼或降 胡曉義說,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完善工 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 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 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 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個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 調整後,級別工資由現行的290元至3020元提高到8 10元至6135元。經測算,最低起點的級別工資由290 元提高至810元,提高近3倍。 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方案解讀: 津貼補貼難再隨意漲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蘇 海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網上所說公務員加 薪六成是不對的,那是根據新的職務工資標准和 級別工資標准與原有標准對比計算的結果。但 公務員調整工資並非單純加薪,而是對公務員工 資結構的調整。工資結構調整後,公務員的基本 工資比重增加了,增加中的相當一部分是由現行 津貼補貼轉過來的;同時規范津貼補貼的數額,不 能再隨意增長。 蘇海南認為,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很有必要,過去 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只佔全部工資收入的30%左右, 約60%是津貼補貼,這很不合理。而提高公務員基 本工資比重能使公務員的基本勞動得到他應有 的基本勞動報酬,可以發揮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 的激勵功能,有利於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 專家表示,這次的公務員工資調整實施方案中,或 將把建立公務員基本工資的正常調整機制,作為 改革的一個重要內容。 發布會上,胡曉義也表示,將來還要改革待遇的調 整機制。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 都是隨在職職工漲工資相應增長,以後不是這樣 了,不管工資是否漲,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都要 統籌考慮養老金的調整,這也是一個重大變化。 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方案 談及公務員工資調整問題,胡曉義表示,國務院辦 公廳已經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 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 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 。這個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胡曉義強調:「各單 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能以網上傳的 文件為准。」 此外,有觀點認為,用財政的錢繳納職業年金會造 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對此,胡曉義回應稱,在這 次的《國務院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有幾 個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改變模 式、改變待遇確定機制、待遇調整機制,在多層 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舉 措——建立職業年金。
C.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是多少
辦公電話:63167877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其它政府公開信息: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永定門西街5號。
郵政編碼:100050
傳真:63167513
咨詢服務:電話咨詢
受理時間:24小時
受理部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服務中心。
聯系方式:12333
(3)離退休職工新聞報道擴展閱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擬訂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本市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研究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積分落戶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范並組織落實。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系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資料來源: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信息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責
D. 國資委 單位性質
國資委單位性質是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正部級),根據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責如下:
1、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准,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3、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4、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5、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6、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准等工作。
7、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8、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離退休職工新聞報道擴展閱讀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及職責如下:
1、辦公廳(黨委辦公廳)
負責委機關文電、會議、機要、督辦、保密、信息、檔案、信訪、信息化、政務公開等工作;聯系所監管企業維護穩定工作。
2、政策法規局
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承擔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審核協調工作;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議;承擔委機關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
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指導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政府間有關國有企業議題的對話和談判等涉外政策法律工作;承辦機關法律事務。
3、規劃發展局
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戰略的牽頭組織及境外投資管理工作。
4、財務監管局
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督促委派總會計師報告企業重要經營事項和重大風險,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建議;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
5、產權管理局
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資本金變動、股權管理及發債方案;監督、規范企業國有產權交易。
6、企業改革局
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董事會建設工作;擬訂所監管企業合並、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承辦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的安置工作。
7、考核分配局
健全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體系,分類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提出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范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8、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
研究建立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推動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指導所監管企業對所從事的金融業務加強管理與服務;組織指導有關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
歸口管理國資委履行多元投資主體企業股東職責有關工作;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承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的工作;承辦國有資本預決算編制、執行的有關工作。
9、綜合局
綜合歸口指導監督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與地方加強合作;研究提出推動所監管企業實施科技創新戰略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科技創新和信息化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履行社會責任以及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
10、監督二局、監督三局
負責有關監督成果在委內廳局和所監管企業的利用工作,分類處置、督辦和深入核查監督檢查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
11、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
研究制定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12、黨建工作局(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
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承擔中央企業團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13、宣傳工作局(黨委宣傳部)
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國資委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
14、研究局
組織開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國有資產監管重大理論問題的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
15、國際合作局
承擔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外事事務,配合做好境外突發事件和危機處理工作。
16、人事局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17、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局(行業協會商會工作局)
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研究制定有關規劃、制度和措施;審核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人選;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做好外事相關工作;承擔向行業協會商會委派和管理監事工作。
18、機關服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管理局)
負責所屬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機關服務中心的各項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財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管所聯系協會的國有資產和財務工作。
19、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20、黨委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組織開展對國資委黨委任免主要負責人的中央企業、國資委直屬單位、具有黨組織隸屬關系的行業協會開展巡視監督;加強對中央企業開展內部巡視的領導和指導。
參考資料來源: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概況
E. 遼寧省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有消息了嗎
如果是指2018年調整退休金(2017已經給你調整了),近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透露,全國各地已經專基本實屬現省級統籌,將先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考慮到2018年經濟增長率將會在6%-7%,社會平均工資將上調,養老金也會相應有所上調!
2016年漲幅為6.5%、2017年漲幅為5.5%。而2018年養老金的上漲,要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預計2018年養老金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未來可能是4.5%。具體到個人多少,你就得耐心等到五一節過後,你所在的省市出台調整方案就會知道了。
F. 今天我聽見北京新聞,播送~北京的離休幹部和退休人員,都要漲工資,我關注離休幹部,哪裡可以查到文件,
剛剛騰訊新聞上說,文件發下來了,中國新聞網上也有消息說剛發的文件,官方消息,你可以上國家人社部的官方網站查詢,還有漲的表格對比,挺細的
G. 誰能幫我找到18日的齊魯晚報,關於2006年離退休幹部漲工資的情況的新聞,謝謝
四部門有關負責人談改革收入分配製度
公務員工資適當向基層傾斜
來源:齊魯晚報 日期:2006-7-18
據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 中央政治局研究改革收入分配製度的會議精神使廣大人民群眾深受鼓舞,社會各界十分關注。就此,我們采訪了人事部、財政部、民政部和勞動保障部的有關負責人,請他們就這項改革的有關情況向大家作了介紹。
公務員工資
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
此次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重在建立新制度,形成新機制。通過簡化工資結構、增設級別、增強級別功能、完善工資調整辦法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工資的激勵作用,促進公務員隊伍建設。
二是適當向基層傾斜。我國公務員隊伍60%在縣以下基層單位,92%是科級以下人員。為了鼓勵廣大基層公務員安心本職工作,工資改革中採取了相應的傾斜措施。主要有:加大低職務對應級別數,使低職務公務員有充分的晉升空間;實行級別與工資等待遇適當掛鉤,使基層機關因機構規格和領導職數限制沒有晉升職務機會的公務員也能提高待遇;對縣鄉黨政主要領導高定級別等等。
三是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擴大實施范圍,提高津貼標准,增加津貼類別,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這對於扶持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提高工資收入,縮小地區間收入差距有著重要作用。
事業單位工資
完善激勵機制
這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其中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實行「一崗一薪、崗變薪變」,「一級一薪、定期升級」;實行新的工資分類管理辦法,對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單位類型不同實行工資分類管理;建立符合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的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運行機制上與機關不同;完善高層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建立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部分低保優撫對象
提高補助撫恤標准
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水平比2005年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具體調整辦法,由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調整時要適當向生活最困難、最需要救助的低保對象傾斜。
繼去年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的撫恤補助標准後,民政部、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再次大幅度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的撫恤補助標准。提標對象包括:殘疾軍人、「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三屬」(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在鄉復員軍人以及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另外,根據現行政策規定,對優撫對象按照全國職工平均工資和全國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適當調整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對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按照軍隊調整待遇的幅度相應提高待遇標准;對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適當提高了待遇標准。
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三年連調
這次在改革收入分配製度的同時,繼續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調整標准確定。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一次出台,三年連調」的方案,即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連續提高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調整水平分別以上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為基數,按照上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調整時向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和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等適當傾斜。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H. 怎麼寫贊揚領導關心退休的新聞報告
範文
x月x日,局領導在局有關部門負責人的陪同下,分組走訪慰問局離退休老版幹部,權向他們致以親切的慰問並送上鮮花、慰問金和新春的祝福。每到一處,局領導都與老幹部們親切交談,細心詢問他們的生活和健康狀況,誠懇徵求他們對綿陽電業局各項工作的意見、建議。一聲聲真誠的祝福,一句句關切的話語,驅散了早春的寒意,也留下了一路和諧、一路真情。
局領導們向離退休老幹部們介紹了局xxxx年的主要工作情況和取得的成績,高度贊揚老幹部們為我局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滿懷深情表示,新的一年將一如既往重視、關心和支持離退休工作,努力落實離退休政治生活待遇,及時把企業的溫暖和關懷送給離退休老同志。局領導還一再要求局有關部門認真做好離退休工作,切實為老幹部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盡力為他們辦好事、辦實事,讓他們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安享幸福晚年。慰問中,離退休老幹部們談論最多的是局過去一年取得的可喜成績,激動之情溢於言表。一聲聲真誠的祝福,一句句關切的話語,驅散了早春的寒意,也留下了一路和諧、一路真情。
一路走來一路情,情深意重暖人心。局領導的深情探望,溫暖了離退休老幹部的心,更照亮了事業的光輝前景。
I. 7家企業上會,四川新聞網和金馬科技IPO被否,各是因為什麼原因
四川省勞動廳關於貫徹執行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金規定的具體問題的解答意見
2008-08-21 列印本頁 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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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州勞動局,省級有關部門: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和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的規定,現對有關企業離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辦理的退職人員,下同)增加離退休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的具體問題解答如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關於如何認定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時間問題?
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的規定,增加離退休金是按離退休人員離退休時間來確定增加的數額,離退休時間按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條件辦理離退休手續,領取離退休金的當月起計算。
二、關於如何確定離退休人員是否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問題?
答:離退休人員沒有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是指:未按省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勞動人事廳川工改辦[1985]28號文件規定參加工資套改,並按國務院國發[1985]6號文件規定享受了12-17元生活補貼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參加一九八五年工資制度改革是指:按照省工資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勞動人事廳川工改辦[1985]28號和[1986]2號文件規定,參加了工資套改,並沒有享受國務院國發[1985]6號文件規定的12-17元的生活補貼的人員。
三、關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在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以後死亡的,如何增發離退休金的問題?
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從1993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金,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規定,1993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均屬增加離退休金的范圍。對1993年12月31日以前離退休人員在1993年10月1日以後死亡的,均從1993年10月1日起到死之月止,按規定標准和實際月份增發離退休金,由其配偶或法定繼承人領取。
四、關於離崗退養人員和換工老工人是否納入這次增加退休金的范圍問題?
答:按照勞動部勞險字[1988]3號文件規定實行離崗退養人員和按照省勞動廳等三部門川勞人計[1988]41號、省政府川府發[1989]120號文件規定實行換工的老工人,在離崗退養或離廠回鄉休息期間,不屬於退休人員范圍,亦未辦理退休手續,因此不納入這次增加退休金的范圍。
五、離退休人員被勞教或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是否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離退休金的問題?
答:符合這次增加離退休金條件的離退休人員,在勞教期間不能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增加離退休金,勞教期滿後方可按規定增加離退休金;離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包括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在服刑期間或服刑期滿後,均不能按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增發離退休金。
六、關於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離退休金的人員是否增發離退休金問題?
答:按照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對已實行以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離退休金的人員,無論是經勞動部門批准還是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這次都不屬於增加離退休金的范圍。
對按崗位技能工資為基數計發的離退休金與實施崗位技能工資前按標准工資為基數計發的離退休金,其增加的金額,低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可按其實際差額增加離退休金。
七、關於已實行企業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是否納入這次增加離退休金範圍問題?
答:事業單位已實行企業工資制度,並且未列入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范圍的,其離退休人員應納入國務院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的范圍,按規定增加離退休金。
八、關於離休人員已按照省委川委辦[1993]50號文件規定增發了生活費補貼的,這次按照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休金時,是否要沖減的問題?
答:對已按照省委川委辦[1993]50號文件規定增發了生活補貼的離休人員,在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的離休金中不再沖減,仍繼續執行。
九、關於已參加國有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如何增加離退休金的問題?
答:對已參加國有企業職工退休費用省級統籌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離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應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發離退休金規定辦理。
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金的資金解決辦法,按省政府川府發[1994]80號文件規定辦理。
十、關於一九九二年以來,有些地區自行給離退休人員增加了離退休金的,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退休金時,如何沖減的問題?
答:一九九三年以來,有些地區自行給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增加了離退休金的,在這次按國發[1994]9號文件增發離退休金時應進行沖減。對自行增加的離退休金高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這次不再增加離退休金;低於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標準的,按沖減後實際差額增加離退休金。
十一、關於按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的離休金,可否納入離休人員計發每年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問題?
答:離休人員按照國發[1994]9號文件規定增加的離休金,可以納入計發離休人員享受的每年一至二個月生活補貼的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