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伍軍人認定好的工齡到退休辦理社保沒給計算
社保局,認定好的!視同繳費!壹玖,玖伍年!前的。才算!這之前的!軍齡!自然!認定!為工齡!這了後!即便有軍齡!也只得!繳了費!才算社保工齡!所以!就是這樣!
②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核算退休金時軍齡計算為工齡」 是怎樣規定的。 快!!!
國家對於在退役軍人工齡問題上,在建國初期就有規定,軍人退出現役,到地方參加工作之後,軍齡可以計算工齡。
一、關於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認定,根據(中組發[1982]11號)第九條 規定精神:轉業軍人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從參軍之日算起。復員、退伍軍人和精簡人員又參加革命工作,凡間斷年限不超過三年的,如果原工作年限長於間斷年限,可從第一次參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間斷年限超過三年的,一般應從第二次參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二、關於工齡的計算,根據([63]中勞薪便字第260號)第二條 規定精神:復員退伍軍人,回到農村參加農村生產以後,又到企業、事業、或國家機關工作時,其軍齡應與參加企業、事業或國家機關工作之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農村參加農村生產的一段時間不得計算工齡。工齡合並計算後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仍按第一條 精神辦理。
三、關於推算工作時間的問題,根據(中組發[1982]11號)第十五號規定,1978年7月11日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草案)》第九條 有關前後工齡合並計算後推算參加工作時間的辦法自(中組發[1982]11號)文下發後已不再執行。因此,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認定,應以本文第一條 引用的(中組發[1982]11號)文件規定執行。職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認定不能採取工齡前後合並向前推算的方式。
四、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的工齡計算:根據勞動部工資局「關於退伍軍人入伍、退伍時間計算問題的復函」(65)中勞新字第191號,入伍時間可從批准入伍之日算起,退伍時間以批准推出現役之日為准。根據(遼勞辦字[1993]65號)復員退伍軍人回到農村參加農業生產後又參加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軍齡,應與參加工作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但在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一段時間不得計算工齡;轉業軍人在等待由國家分配工作期間應予計算連續工齡。退伍後組織分配工作,由於本人原因不去而又另行分配工作或跨年度安置的,此間不計算為連續工齡和待業、養老保險參保年限;因不法行為被開除軍籍的軍人過去的軍齡不計算為工齡。
③ 復原退伍轉業到地方國企工作,工齡30年,是否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國家有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越詳細越好。
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抄
復員轉業軍人如工襲齡滿30年,女可提前5年,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可提前10年,但需出具當地軍轉辦審批認定的軍轉幹部工齡滿30年認定表。
連續工齡滿15年並從繳費之日起至今不欠繳即可辦理退休,特殊工種人員可提前5年退休,不論是否到達退休年齡均可申請辦理退休。
國家還對軍隊復原專業人員的退休待遇上另給數額不等的軍轉人員補貼,方可辦理退休。
(3)已退休的復轉人員工齡認定擴展閱讀:
《公務員法》對退休人員的規定:
第九十二條: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條:公務員退休後,享受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
④ 勞動法對退伍軍人的工齡有何規定
《勞動法》中未對退伍軍人工齡作出規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有較詳細規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已退休的復轉人員工齡認定擴展閱讀
復員退伍軍人的工齡計算:
1、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由國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國家機關的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其軍齡應與參加工作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連續工齡([63]中勞薪便字第260號)。
2、退伍的義務兵的軍齡計算,其入伍時間從縣(或)批准入伍之日起計算(勞人險函[82])。
3、復員、退伍軍人,回農村參加一般農業生產後,又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時,其軍齡應與參加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之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時間不能計算工齡([63]中勞薪便字第260號)。
4、在職人員(包括學徒工和集體所有制職工)參軍、轉業、復員、退伍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後,其參軍前的工齡、軍齡和轉業、復員、退伍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5、被判刑後的復員退伍人員,刑滿釋放後參加工作的,其工齡從重新參加工作時算起。判刑後保留軍籍的,可將服刑前後的軍齡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勞人險函[1986]33號)。
6、義務兵退伍後,在其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與軍齡應計算連續工齡(國發[78]106號)。
7、臨時工應征入伍,復員轉業後又參加工作的,其工齡計算問題,按保險福利局勞人險退[1982]32號文件執行,可將其參軍前最後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單位當臨時工、合同工的時間、服兵役的軍齡和復員、轉業後在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⑤ 退伍軍人工齡如何計算
退伍軍人工齡為服現役年限和符合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都計算為工齡。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 義務兵從兵役機關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止, 為服現役的軍齡,滿十個月的,按周年計算。
退伍後新分配參加工作的,其軍齡和待分配的時間應計算為連續工齡。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入伍前的工齡和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享受與所在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5)已退休的復轉人員工齡認定擴展閱讀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個月內,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務。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標准,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
第四十條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視為放棄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根據《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退伍義務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後,逾期半年無正當理由,並經多次教育仍不報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不再負責安排工作,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社會待業人員對待。
⑥ 退休退伍軍人如何補辦當兵期間的工齡
服役期間一年軍齡就是一年工齡。退伍待安置是算為工齡的,但是軍人退伍安置規定:安版置地人民政權府應當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個月內,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務。所以像你所描述的最多也就是算你半年的工齡了。
因為法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個月內,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務。所以你所講的08-12年期間的工齡,如果你在08年6月之後的2年內,還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講你可以因此進行對民政局安置辦的行政訴訟,民事訴訟保護期(2年內)一過你就等於自己放棄了權利。
具體的法律依據就是2011年的軍人退伍安置條例,有相當明細的規定。
計算工齡當然是越多越好了,因為到了法定年齡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底線就是有15年的繳費年限,不到的目前的政策就是自己購買繳金至15年。
⑦ 今年退休的退伍軍人在退伍後到工作前的空檔期可以算工齡,請問前年退休的可以補嗎
退伍軍人再安置工作前的空檔期是應該算工齡的。退休前應該可以補,也沒退伍軍人。一切待遇是從優的。
⑧ 退伍軍人已退休了現在有政策退伍軍人工齡可以增加去哪個地方部門補
不需要補。退役軍人補繳養老保險斷繳補繳手續適用於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的退役安置士兵,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的退役士兵不適用。
⑨ 有關退伍軍人工齡計算的法律法規
關於工齡計算為工齡的法律依據是: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四條: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出現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2)《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十七條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中發[2001]3號)第三十七條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隨用人單位改革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意見》(國發[1993]54號)第五條規定,軍隊退伍、復員、轉業軍人的軍齡,計算為接收安置單位的連續工齡。
(9)已退休的復轉人員工齡認定擴展閱讀:
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的工齡計演算法規:
(1)轉業、復員、退伍軍人,由國家分配或被招收到國家機關的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其軍齡應與參加工作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連續工齡([63]中勞薪便字第260號)。
(2)退伍的義務兵的軍齡計算,其入伍時間從縣徵兵辦公室(或人武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計算(勞人險函[82]16號)。
(3)復員、退伍軍人,回農村參加一般農業生產後,又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時,其軍齡應與參加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之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時間不能計算工齡([63]中勞薪便字第260號)。
(4)在職人員(包括學徒工和集體所有制職工)參軍、轉業、復員、退伍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後,其參軍前的工齡、軍齡和轉業、復員、退伍到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5)被判刑後開除軍籍的復員退伍人員,刑滿釋放後參加工作的,其工齡從重新參加工作時算起。判刑後保留軍籍的,可將服刑前後的軍齡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勞人險函[1986]33號)。
(6)義務兵退伍後,在其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與軍齡應計算連續工齡(國發[78]106號)。
(7)臨時工應征入伍,復員轉業後又參加工作的,其工齡計算問題,按勞動人事部保險福利局勞人險退[1982]32號文件執行,可將其參軍前最後一次在全民所有制單位當臨時工、合同工的時間、服兵役的軍齡和復員、轉業後在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國人大網
⑩ 現政策退役軍人補交養老金以前工齡是否有效,退休時和己交養老金的有什麼區別
養老保險跟工齡沒有直接關系,主要看退休前所繳納的社保年限是否滿15年,滿了就享受退休金,沒滿需要一次性補齊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