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內蒙古烏海市企退人員年檢用手機怎樣操作
內蒙古烏海市企退人員年檢用手機是這樣操作的,首先下載一個軟體叫12333軟體,然後注冊登回錄,登錄是實名制答認證,用身份證,成功後,然後按提示操作必須要本人這微信操作,微信需要本人身份證號碼驗證,還需要網上面容視頻,視頻成功後有提示成功完成就好了。
② 烏海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什麼時間資格認證
退休人員每年一般在四月份進行認證,你可以在老來網上按照提示進行人臉識別認證
③ 企業退休人員退休後檔案在哪兒,還在企業中嗎
企業退休人員退休手續後,其服務管理工作與原用人單位相分離,檔案由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享受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本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交辦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
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監督落實,受理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手續,負責集中管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
而具有檔案保管資質的企業,所有檔案 (包括退休職工)都在企業自行管理。
(3)烏海市企業退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我省實行社會化管理企業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以下簡稱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退休人員檔案是企業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退休人員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歷史地、全面地、真實地反映退休人員情況的依據,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退休人員檔案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④ 企業退休人員如何到社區辦理登記手續
1、企業將退休人員移交社區進行社會化管理,需要向社保部門提交「申請移交函」,之後到退休人員戶口所在地退管辦辦理移交手續:
(1)移交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匯總表;
(2)退休人員個人情況登記表;
(3)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
(4)退管活動資金;
(5)移交人員身份證、戶口本(第一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6)企業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協議書;
(7)移交人員檔案;
(8)養老金存摺賬號復印件;
2,單位移交後,退休人員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理社會化管理手續,需要提交:
(1)退休證;
(2)身份證;
(3)企業退休人員聯系單。
⑤ 烏海市十二月份60歲退休的人公布了嗎
2019年12月23日根據內勞社養字〔2001〕4號文件及烏勞人險字〔2001〕8號文件規定,我局按照相關退休審批工作程序,對我市2019年12月的184名企業退休人員檔案...
⑥ 企業職工退休後,檔案在哪裡
為什麼我的檔案在市檔案館?
⑦ 烏海退休人員2020年6月為什麼不發工資
今年各地財政收入減少,所以退休工資發放有拖延,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隨著經濟情況逐步好轉,這個問題會解決。
⑧ 2020年5月份內蒙烏海市海南區企退人員退休金人民銀行發放了嗎
肯定會上漲的!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正在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 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⑨ 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研究起草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的地方性規定和政策;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督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和有關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局機關重要文稿起草、會議組織、綜合協調和政務工作,負責調研、宣傳、信息、機要保密、綜治、維穩、信訪、計劃生育、政務公開、印章管理、文電處理、文書檔案、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全局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培訓教育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檔案、年度考核、獎懲任免、錄用調配、工資審批、職稱評審、出國政審工作;承擔本系統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務、工、青、婦、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扶貧、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和黨風、行風及廉政建設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職業能力建設科)
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牽頭組織實施;起草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預決算;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組織發布統計通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擬訂全市勞動者職業培訓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審批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質審核。
(四)就業促進科
研究擬訂全市促進就業再就業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推進勞動者平等就業、農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准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落實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規章、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擬訂失業保險金稽核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人力資源市場科(外國專家局、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統籌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
擬訂全市人才開發規劃,指導全市人才流動和開發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激勵人才政策,推進和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承擔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市內特殊需要人才的選調工作;統籌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擬定高校畢業生就業項目管理服務制度。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建設;依法指導、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機構准入許可及年檢,負責人力資源中介服務市場的監督檢查、大型人才交流會的審批及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和發布工作。
負責國(境)外專家和其他國(境)外人員、留學人員來烏海創業、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引進海外智力、出國(境)培訓、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六)公務員管理科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綜合管理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及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授權承辦有關人員任免和審核性備案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擬定全市公務員培訓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組織實施各級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政府獎勵表彰工作,審核報送國家和自治區級獎勵表彰人選,組織開展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市人民政府授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領導人員考核、任免、審批備案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職能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免手續;負責市人民政府部門幹部管理許可權內非領導職務設置、審批和管理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貫徹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推薦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骨幹人才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和職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鑒證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和人事任免備案事宜;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人員招錄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統計與綜合分析。
(九)工資福利科
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政策;負責編制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工資總量計劃和工資總額計劃;負責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審核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假、病假、工傷、生育停工期間待遇及死亡的待遇規定;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
(十)勞動關系科
貫徹執行勞動關系政策,研究擬訂全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的實施規范性意見;提出企業職工工資宏觀調控和正常增長機制意見;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政策、措施,指導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市本級企業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的鑒證、審核工作。
(十一)養老保險科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企事業單位職工、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貫徹落實自治區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非因工死亡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政策;負責辦理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認定工作;負責辦理視同繳費年限及出生年月確認;負責辦理退休(職)審批工作。
(十二)醫療保險科
貫徹落實醫療、生育保險政策、規劃、標准,並擬定實施辦法;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的審批、監督、檢查;擬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定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資格審定、考核和監督;負責組織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的鑒定工作;負責對醫療、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十三)工傷保險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並擬定實施辦法;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准;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日常工作;組織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查核定工作;負責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審計監督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險基金(資金)監督管理辦法與規章制度;審計監督人力資源開發、就業、社會保障基金(資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基金(資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基金管理中違紀案件;負責本局及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十五)調解仲裁管理科(烏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監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按管理許可權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培訓下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調解員;負責全市爭議案件評查;承擔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六)勞動監察局(農牧民工工作辦公室)
擬訂全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行為的糾正和行政處罰;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指導全市勞動監察隊伍建設;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擬定農牧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擬定家庭服務業發展規劃;推動農牧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協調農牧民工工作服務體系和信息建設。
⑩ 內蒙古烏海市退休人員每月20號社保准時發養老金為何今天都22號了還沒發放5月
退休人員沒員,20號社保說是把養老金費和今天還沒法,這種情況應該是過幾天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