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職工持股退休後必須退股嗎
這個要看公司章程和最初職工持股的有關協議就此問題是如何約定和規定的,本身從公司法的規定看,沒有員工退休必須退股這樣的強制性規定。所以您所說情況就要看公司章程或者說公司和員工之間當初所簽訂的協議中就此是如何規定,要按照章程和協議規定來辦理。
Ⅱ 企業職工退休、離職後,企業有權不經職工本人同意,自行取消內部認購股份,退還參股本金嗎
企業無權單方面取消參股職工的資格,通過協商,職工願退出股份的,企業必須退還本金和分紅。
Ⅲ 公司章程退休人員退股打六摺合法嗎
如果入股股份公司,按照公司《合同法》應該同股同權。所以,退休人員退股打六折不合法。供參考。
Ⅳ 退休人員可以退保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保比例一般都是70%左右。投保人在猶豫期內可以單方面解除保險合同即投保人可以隨時退保,解除合同。
辦理退保的要求和手續:
申請辦理退保的資格人為投保人。如果被保險人申請辦理退保,必須取得投保人書面同意,並由投保人明確表示退保金由誰領取;
投保人申請退保,合同生效滿兩年且繳費滿兩年,保險公司收到退保申請後退還保單現金價值,投保人繳費不滿兩年的,保險人收取從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後,剩餘保險費應當退還給投保人。
退保人在辦理退保時應當提供以下文件:
投保人的退保申請書,被保險人要求退保的,應當提供經投保人書面同意的退保申請書;
退保人提供的證明合同成立的保險單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
投保人的身份證明;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委託書﹑委託人的身份證。
Ⅳ 退休職工死後,退休職工持有股份如何處理
大多股份制企業,這種情況都是按退股處理。這種股份不能繼承,不存在繼承問題。
Ⅵ 股份制企業股東退休後,股份怎麼處理
股份制企業股東退休後,股東之間可以依公司法規定自由轉讓股權。
根據《公司法》第72條條一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是可以互相轉讓股權的,不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小股東以轉讓股權的方式將股股轉讓給集體股(一般為職工持股會的名義),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而有限責任公司對外轉讓股權要受到更多的限制:
(一)應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
(6)退休職工退股份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18號)的規定: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
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沖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Ⅶ 退休了能退職工內部股嗎
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從公司法的規定看,沒有員工退休必須退股這樣的強制性規定,但公司章程可以規定。公司章程規定退休人員要退股並不違背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屬於私法自治范圍之列。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Ⅷ 集體企業改制退休職工是否擁有股份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按道理,大集體不應該擁有股份,因為大集體企業成立時是政府財政出的資;而小集體應該擁有股份,因為集體企業成立時主要是職工投資的,有的政府出資只是扶持性質.但是,是否擁有股份,各地不一樣,還要看當地改制的文件是怎麼規定的.如果你有當初出資的證明,相信即使沒有股份,也應該有說法的.
Ⅸ 股份制企業職工退休了,是否可以退股
股票是不能退的,除非單位願意買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