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返聘能夠鑒定工傷嗎
一、退休返聘能夠鑒定工傷嗎
退休返聘人員已經享受退休待遇,與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僱傭關系,非勞動關系,在大部分地區是不能鑒定工傷的,但除了上海之外。原則上適用人身損害賠償。
二、退休返聘的注意事項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據此,針對退休返聘員工,不受勞動法律法規約束和調整,而是適用有關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通則》、《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
還有一些注意事項如下:
1、應當與退休返聘人員簽訂勞務協議。因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則,優先適用雙方的約定,雙方無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協議相關條款或者行業習慣,若還無法確定的,才按照《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可見,勞務關系相比較勞動關系,受到法律的約束力更小了,在這種情況下,若雙方無協議約定,將會造成雙方權利義務不清,從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中受傷的,原則上適用有關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法規,但有個別地方認為這屬於工傷,例如上海。
3、退休返聘人員離職時,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不幹涉,完全根據雙方約定來,雙方對此無特別約定的,則一般司法實踐中不會支持員工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請求的。
❷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如何做傷殘鑒定
退休返聘人員與用工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受傷不屬於工傷而是人身損害,不能認定工傷。
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主張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
❸ 退休人員,如果工傷了要怎麼辦理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已經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資格了,所以退休人員無工傷一說。
如果退休人員和單位構成勞務關系,應當按照提供勞務者人身損害賠償的案由提起訴訟,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3)退休留用人員工傷鑒定程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❹ 退休返聘人員出了工傷怎樣做傷殘等級鑒定
這個情況比較麻煩,退休返聘人員不用繳納工傷保險費,社保也不會負擔工傷醫療費用、賠償費用等;本人認為,只能屬於人體傷害事故。傷殘鑒定是可以做的,傷殘賠償只能由聘用單位負擔的。
❺ 達到退休年齡後單位返聘,發生工傷後,要求走司法程序進行傷殘鑒定,鑒定費用誰出
這種情況不屬於工傷,而是人身損害賠償,鑒定費由您墊付,最後由敗訴方負擔,如雙方均有責任,按責任比例分擔。
❻ 退休人員再就業出現工傷,能做傷殘鑒定嗎,,
不是工傷,屬於人身傷害,委託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司法鑒定機構的選擇,由聘用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一致,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❼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怎麼做鑒定
您好,如您所訴,您的問題是這樣的:通過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工傷;如需其他幫助,可免費電話咨詢。
❽ 退休返聘人員工傷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