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員能申請公租房嗎
這是某地申請公租房的條件和具體規定,供參考: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穩定工作是指:
(一)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二)在主城區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且在主城區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
(三)在主城區退休的人員;
(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二、收入限制標準是指:
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於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1500元。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不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主城區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無住房是指:
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主城區未轉讓住房。
四、住房困難家庭是指: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計算方法為: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住房建築面積÷家庭戶籍人口數。
住房建築面積按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記載的面積計算;有多處住房的,住房建築面積合並計算;家庭人口按戶籍人口計算。
五、住房資助能力是指:
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區擁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各類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
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提供: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主城區戶籍人員)
身份證、居住證(非主城區戶籍人員)
(三)婚姻證明(已婚人員提供)
(四)勞動合同
(五)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住房分配證明
(六)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工作單位提供的住房公積金繳費證明
(七)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有單位的還需提供住房證明
(八)屬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
(九)屬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
(十)屬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以上材料各1份,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二、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提供: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主城區戶籍人員)
身份證、居住證(非主城區戶籍人員)
(三)婚姻證明(已婚人員提供)
(四)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
(五)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現居住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就業、收入證明
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和稅收繳納證明
(六)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有單位的還需提供住房證明
(七)屬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
(八)屬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
(九)屬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以上材料各1份,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三、主城區退休人員提供: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主城區戶籍人員)
(三)婚姻證明(已婚人員提供)
(四)養老待遇領取證明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
(五)有單位的提供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六)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有單位的還需提供住房證明
(七)屬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
(八)屬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以上材料各1份,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提供: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主城區戶籍人員)
身份證、居住證(非主城區戶籍人員)
(三)婚姻證明(已婚人員提供)
(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住房分配及社保或公積金繳納證明
(五)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有單位的還需提供住房證明
(六)屬不受收入限制的提供相應的證書或證明
(七)屬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
(八)屬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公房租賃憑證或房屋權屬證書
以上材料各1份,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⑵ 退休工人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公租房申請條件政策規定
我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具體條件】:不同城市公租房申請具體條件不同。例如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1、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2、北京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3、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⑶ 退休老人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如果復合條件的話,
當然可以申請,
這個條件應該是比較嚴格的。
⑷ 離婚的退休人員可以申請公租房
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申請,退休也可以申請。
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規定,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不得申請廉租房,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以下是廉租房的申請條件和不得申請的條件: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要符合當地標准;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請條件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周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為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范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准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⑸ 重慶退休人員申請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⑹ 退休人員能申請公租房嗎
退休人員只要抄符合公租房申請的標准,也是可以申請公租房的。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6)退休人員公租房申請表格範文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⑺ 退休老人申請公租房需要什麼手續
主城區退休人員需要提供養老待遇領取證明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住房分配證明。
⑻ 兩個人退休怎麼寫申請公租房
一般都是這些資料:
公租房申請表、本人和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明(主城區戶籍人員提供身份內證、戶容口簿,非主城區戶籍人員提供身份證、居住證)、婚姻證明(已婚人員提供),共同申請人有單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證明。同時,按照所屬人員類別提供下列相關證明。
1.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證明,勞動合同或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三者選其一。
2.靈活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現居住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就業收入證明。
3.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和稅收繳納證明。
4.主城區退休人員:養老待遇領取證明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退休證明,住房分配證明。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單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證明,住房公積金或社保證明。
社會保險費包括:繳納的城鎮、城鄉養老保險,在主城區繳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⑼ 退休了能申請公租房嗎
可以的,只要符合條件。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9)退休人員公租房申請表格範文擴展閱讀: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特徵: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
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第一,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
《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
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
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同時,基於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特質。
國家也有責任通過政策支持來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對此,《指導意見》專設「政策支持」部分,從土地供應、國家投資、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方面給予公共租賃住房發展以政策支持。
第三,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徵,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適用房的最大區別。經濟適用房是為目標群體提供的低於市場價格的產權住房,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向目標群體提供適當的租賃住房來保障其住有所居。
第四,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別。傳統的個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產權者自住,而公共租賃住房不論是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還是通過在市場上長期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的房源,都不是為了自住,而是專業用於出租的。
第五,供應群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最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
而《指導意見》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
部分地方規定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群體則更加廣泛,如上海將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由戶籍人口擴大為常住人口,並且不設收入限制。
⑽ 退休人員申請公租房
根據國家《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退休了如果無住房或住房面積低於各地規定標準是可以申請公租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