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業清算對離退休不足五年的有什麼規定
對於工作滿15年以上,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企業不能解除合同。是指正常經營的企業,如果企業破產,應該按照正常辦法給予清算,給予每年工作年限一個月工資的補償,沒有特殊規定。
B. 地方國企破產了十多年了未安置職工到現在清算能不給現已退休的職工
地方國企破產了十多年了未安置職工到現在清算能不給現已退休的職工
這個問題一定要問當地政府的安置辦,和主管單位喲
C. 國企法院裁定破產八年了破產清算還沒有完,期間到退休年齡了,退休手續怎麼辦理是由清算組負責辦理嗎
直接到清算組咨詢是由誰去辦理,如果清算組沒有給你辦理退休,也應該把你的個人檔案提供給你由你本人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
D. 企業破產工齡三十二年離退休不足十年補償金怎麼清算
補償金按工齡算,和什麼時間退休沒有關系。
E. 企業破產清算中,退休的工傷職工是否還有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四級傷殘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版以下待遇:權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這個在傷殘等級鑒定完就應該賠付;2、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現在你能到工傷處辦理的只有第一個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你發生工傷時的月工資乘以21個月。其他的賠付,就沒有了,因為企業已經和你保留勞動關系至退休,期間給你繳納了養老保險。你的問題和交不交工傷保險基本沒有關系了。
F. 國營企業破產清算時期職工養老保險怎麼辦
一、對於企業倒閉養老保險的正確處理辦法是:社保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出每月退休費用,破產企業的離退休人員採取一次性結算離退休金的辦法,影響了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的安定,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根據《企業破產法》,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優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給職工經濟補償金。職工未及時重新就業的在一定期限領取失業保險金。個人無法繼續繳納社保費應可停保。如果重新就業了,當然就由新單位繼續繳納。
二、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4〕59號)和《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兼並破產和職工再就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發〔1997〕10號)對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安置明確規定:「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和醫療費由當地養老、醫療保險機構負責管理。參加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的由所在試點城市養老、醫療保險機構分別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社會統籌中支付。沒有參加的企業,或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金不足的,從企業土地使用權出讓所得中支付;處置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從處置無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所得中依次支付。
G. 企業破產清算之後還有退休金嗎
如果你交養老保險了,那退休金就是走養老保險,由社保發,跟企業無關。
H. 破產企業正在清算,如何辦理退休
讓清算小組給你們出具承諾文書;說明清算完畢後給你們一次性補清醫保,然後你們就可以正常辦理退休了。
I. 破產企業已清算完,留守人員可以是退休的嗎
您好!現行法律並未對破產企業中所謂「留守人員」作出明確界定,內一般而言,管理人在企業破容產後會留用部分原企業職工,幫助管理人處理與企業破產清算事務相關的工作,管理人向其支付工作報酬,這類人員便俗稱為破產企業「留守」人員。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