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轉業志願兵到了退休年齡享受什麼待遇
國家並未出台新的退休規定,還是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對於當兵入伍的,到地方之後,2012年7月份之前退伍的,視同繳費年限,之後退伍的,需要轉移養老保險,和到地方之後繳納的養老保險合並計算。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Ⅱ 軍轉志願兵企業退休有什麼新規定
截止到2015年7月25日,還沒有延遲退休的政策出台。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志願兵在企業退休後如何待遇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六條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從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相當於本人兩個月標准工資的安家補助費。
第七條
工人退休、退職的時候,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點途中所需要的車船費、旅館費、行李搬運費和伙食補助費,都按照現行的規定辦理。
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Ⅲ 我是99年轉業的志願兵,到地方企業退休後的工齡如何算
按照國家規定,志願兵,特別是沒有補助,就是轉業沒有錢的那種,服役期間時間內等同於工齡,國企執行的比較容好,私企就不行,所以後面國家就加大對志願兵的補助,服役期間算不算工齡根據企業來計算,國企好像是連續計算,私企不一定。不過你是99年轉業的,應該要計算。具體情況你可以去當地武裝部去咨詢,希望能幫到你
Ⅳ 志願兵 退休待遇 問題
依照國務院發(1978)223號文件規定:志願兵的政治待遇為:
1丶志願兵實行工資制與供內給制相結合的制度容;定級以後的級別調整,在全軍幹部級別調整時統一進行;
2丶被裝等按所在軍種、兵種的幹部制式供給;隨軍志願兵家屬在轉業時按轉業幹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3丶志願兵的困難救濟,福利待遇,傷殘優待和病故後的撫恤,均按幹部的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4丶志願兵經組織批准退出現役轉業的,本人要求復員回農村參加農業生產的,符合退休條件的分別辦理轉業,復員,退休手續,並按幹部的有關待遇發給各種補助費。糧食定量和被裝發放均按幹部的有關標准執行;
5丶志願兵退出現役時,因年老體弱,生產,生活有困難,當地人民政府應協助解決,並逐步改善其生活待遇。
Ⅳ 志願兵退休後是不是和幹部的待遇一樣的,退休後還有什麼補助嗎
國家並未出台新的退休規定,還是按照現行規定辦理,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確定的原則和1996年2月6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給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志願兵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規定,經研究,決定給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志願兵增加離退休費。
(一)增加離退休費
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志願兵,在國家未作出新的規定之前,暫按以下辦法定期增加離退休費。
1、離休幹部
每年1月增加離休費。1993年12月31日前離休的,從1994年起執行;1994年1月1日以後離休的,從離休的下個年度起執行。具體為:比照同職級在職幹部職務工資檔次最高檔差定期增加離休費的標准:軍職以上(含享受同等離休費待遇的幹部,下同)26元,師職24元,團職22元,營職以下18元。
比照同職級在職幹部軍銜工資年增資標准增加離休費的標准:1988年9月以後授予軍銜和1993年10月以後評定文職級別的,少將和文職級別二級以上的15元,大校和文職級別三級以下的10元;其他離休幹部,軍職以上15元,師職以下10元。
2、退休幹部
以上述同職級離休幹部增加離休費的標准為基數,按本人退休費計發比例增加退休費。執行時間與同期離休的幹部定期增加離休費的時間相同。
3、退休志願兵
每年1月增加退休費。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從1994年起執行;1994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從退休的下個年度起執行。其標准均以下列數額為基數,按本人退休費比例計發。
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七、八級和之後退休的軍銜四級的志願兵為32元;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五、六級和之後退休的軍銜三級的志願兵為28元;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三、四級和之後退休的軍銜二級的志願兵為24元;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一、二級和之後退休的軍銜一級的志願兵為18元。
(二)"第二步"增加離休費
1993年9月30日前離休的幹部,從199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分別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
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師職50元,團職以下40元。
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師職40元,團職以下30元。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師職30元,團職以下20元。
(5)志願兵在企業退休後如何待遇擴展閱讀:
志願兵在復原時就已經了結了待遇問題,該拿的錢已經拿了,工作也安排了,企業退休就按普通職工辦理,但是,還有一點補貼,各地標准不一樣,如浙江省: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我省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的解困力度,決定給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發放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1981年以來納入國家安置計劃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幹部,1981年底前移交政府安置、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中辦發[1991]11號文件規定改為軍隊離休幹部待遇的離休幹部。
(2)1958年以來移交政府安置、執行軍隊幹部退休生活費標準的退休幹部。
(3)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志願兵。
增加離退休費的標准
(一)生活補貼: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二)門診醫療補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Ⅵ 志願兵在企業退休待遇
志願乒在企業下崗退休怎麼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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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志願兵退伍後在企業退休年齡及待遇!
喲西、
Ⅷ 志願兵士官轉業國企退休政策享受幹部待遇55歲退休嗎
沒有這一規定,只要是男性,在企業(無論國企,民企,無論幹部職工,只要不是特殊工種),法定退休年齡就是60歲
Ⅸ 志願兵在企業退休享受什麼待遇
士兵復員由勞動局和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正營職以下軍官由人事局和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團職以上軍官由市委組織部和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師職軍官由省委組織部和省軍轉辦共同負責安置。
具體的安置文件你要到人事部網站上去查詢,我給你查了一下,但是具體的情況你要到軍轉辦去詢問更詳細的問題。
Ⅹ 志願兵轉業到地工作到法定退休後厚受什麼待遇
志願兵退伍待遇:
一是拓寬「後路」,拿出特殊措施和傾斜政策,全力保障退役軍人安置,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央企業要適當多接收一些退役軍人,支持退役軍人參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是鞏固「後院」,完善撫恤優待政策體系,不斷提高撫恤待遇水平,全面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軍屬隨調隨遷、安置就業、創業扶持等工作。
三是扶持「後代」,政府、社會和學校要更多關心軍人子女教育,落實好現有優待政策,在優質教育資源配置、就近入學、隨父母調動轉學等方面提供支持,尤其要對邊遠艱苦地區的軍人子女給予特殊照顧。同時,要充分發揮軍隊優勢,大力支援經濟社會建設。
四是志願兵退出現役時,本人申請復員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應予鼓勵,除由部隊按規定發給生產、生活等項補助費外,生產、生活有困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協助解決。
(10)志願兵在企業退休後如何待遇擴展閱讀:
退出現役的志願兵,原則上轉業回原籍,由縣(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縣(市)安置有困難的,可報請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安置。轉業的志願兵安置工作後,安置單位相應增加的勞動指標,應列入國家當年下達的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勞動計劃。安置在區、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分。
在安置轉業志願兵時,應盡量按專業技術對口分配。其工資級別評定,軍齡(入伍前有工齡的應加入伍前工齡)滿八年不滿十五年的定三級工;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定四級工;滿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