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考公務員時的體檢,在什麼時候
1. 公務員面試通過後,大約一個月的時間會進行體檢。
2. 考生從面試合格到參加體檢通常間隔不超過一個月。
3. 公務員考試無論是統一考試還是聯合考試,考生面試合格後需等待當地人社局或公務員局整理匯總面試成績和體檢名單,隨後發布體檢通知。
4. 匯總、整理、上報考生信息至上級部門或領導需要一定的時間來確保准確性。
5. 公務員錄用體檢應在用人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由具備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醫務人員負責。
6. 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循體檢原則和標准。
7. 首席法醫根據檢查結果作出結論,體檢醫院需加蓋公章確認。
⑵ 公務員體檢順序怎樣安排
公務員體檢一般安排在面試之後、政審之前。可能是面試之後第二天、第三天,也可能是一周以後。你通過面試後,相關的單位就會聯系你,要求你在某天的幾點前到某地集合,統一乘車到醫院體檢。
確定體檢人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後,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加體檢:由用人單位派專人帶領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通知體檢結果:體檢結果由醫院通知體檢工作負責人統一領取;復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可申請復檢。
1、確定體檢人員。公務員錄用考試結束後,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參加體檢。由用人單位派專人帶領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工作負責人事先要逐個核對受檢人與體檢表照片是否相符,並統一將體檢表交體檢醫生。各科室之間交接體檢表由體檢工作人員負責,不準由考生代交。
3、通知體檢結果。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根據體檢標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並簽名,然後加蓋醫院的公章。體檢結果由醫院通知體檢工作負責人統一領取,並由體檢工作負責人將體檢結果通知考生。
4、復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