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當兵體檢怎麼通知自己去體檢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電話通知體檢時間。報名時留有自己的電話號碼和家人的電話號碼,會告知24小時開機,必要時應征公民也可以致電給對方或是主管事人咨詢。應征公民體檢結果(包括現場體檢和血液檢查)只有兩種情況:1、現場體檢發現有較大的嫌疑不健康狀況的;2、血液檢查發現有較大的嫌疑不健康狀況的。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指定醫院或者體檢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人數,由縣、市徵兵辦公室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第十八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十九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經抽查,發現不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當全部進行復查。潛艇人員、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空降兵以及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對全部人員進行體格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