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務員體檢辦法
體檢標准
體檢按照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原省衛生廳、省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3〕26號),《2020年淄博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關於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須知
1、體檢人員無故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按規定組織遞補。
2、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在受檢前應禁食8-12小時。
3、女性體檢者月經期間、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領員和體檢醫生。
4、體檢時,所攜帶的各類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須統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規定全部上交者,按違規處理。
5、體檢者著裝盡量從簡,不得穿戴有明顯職業特徵的服裝、飾品參加體檢,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6、須提前下載列印《公務員體檢信息表》(A4紙),用黑色簽字筆填寫並簽名,並在左上角准確填寫考生序號(見附件1第1列)。填寫時要字跡工整,無塗改,並貼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寫,不能遺漏或隱瞞。特別提醒:此表須手工填寫,不得改變表格制式,在體檢當天攜帶至集合地點統一上交。體檢費每人470元(現金,可適當多備,如需復檢,按項目另行收費)。
7、體檢時,要嚴格遵守體檢工作紀律和規定,服從組織管理,做到一切行動聽指揮。體檢期間,嚴禁親友陪同,若存在擾亂體檢秩序行為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作出相應處理,並取消相關人員體檢資格,同時按規定程序將有關情況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記錄在案。
8、考生必須按規定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經體檢醫師提醒在規定時間仍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9、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將給予不予錄用、取消錄用等處理,並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10、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
11、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復檢只能進行1次,復檢按規定另選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復檢醫療機構應當不低於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2020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