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徵兵體檢b超標准
法律分析:徵兵腹部超聲標准
一:合格標准:
1:肝膽脾胰腎未見異常
2:單發肝、腎囊腫(或血管瘤),其直徑不超過1cm
3:輕度脂肪肝
二:不合格疾病標准:
1:膽囊結石或息肉,不管大小,也不管單發或多發
2:腎結石,不管大小,也不管單發或多發
3:腎錯構瘤,不管大小,也不管單發或多發
4:脾血管瘤,不管大小,也不管單發或多發
5:血吸蟲肝
6:尿結石
7:非均質性脂肪肝
三:只作超聲描述的標准:
1:肝內鈣化灶
2:腎臟實質內鈣化點
四:注意事項:
肝臟
1:對於肝臟,要多切面掃查,注意有無胸水及腹水
2:不要輕易報肝大的診斷
3:劍突下:肝左葉(包括尾狀葉)厚度一般不超過6cm
右肝最大斜徑不大於13cm
4:對於右肝最大斜徑小於90cm,肝實質回聲正常,個子不大,可以報右肝長徑偏小,供臨床參考
右肝最大斜徑不大於80cm,可以報右肝縮小(不合格)
膽囊
1:如果超聲檢查,沒有發現膽囊,超聲醫生不作合格與不合格診斷,有主檢醫師定
2:膽囊折疊,膽囊大小正常,一般情況不描述,不下診斷,視為合格
3:膽囊大小,長小於9cm,寬小於3cm,膽囊壁小於0.3cm
膽管壁,左右肝管緊貼門靜脈左右支前壁厚度小於0.2cm
胰腺
1:不能下胰腺看不清的診斷
2:胰腺一旦有問題,就均為不合格
3:大小,頭<2.6cm,體<2.1cm,尾<2.1cm
脾臟
1:大小,厚度,3至4cm
2:脾靜脈脾門處內徑一般不超過0.9cm
腎臟
1:注意腎臟大小,形態,實質回聲,集合系統與皮質比例
2:不輕易作內臟下垂(屬於不合格)的診斷,腎下垂要慎重,可以報腎活動度大,讓主檢醫師定
3:一側腎竇集合系統分離1cm左右,超聲下腎竇輕度分離,讓主檢醫師定
一側腎竇集合系統分離>1.5cm,超聲下腎竇積水,不合格
兩側同時分離,要多次排尿後復查
附:內科醫師聽診有雜音,有超聲醫生做心臟彩超:
1:心內形態結構確實未見明顯異常,心功能正常,無瓣膜反流,屬於合格
2:心內形態結構確實未見明顯異常,心功能正常,二或三尖瓣輕度反流,讓主檢醫師定,
建議此兵不要去高原、潛水、空降等兵種
3:心內形態結構或心功能有異常,不合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Ⅱ 徵兵體檢主檢是什麼
徵兵體檢中的主檢決定你是否體檢合格,若體檢中一兩項不合格,主檢可以讓你去醫院復檢,比如對身體要求比較嚴格的特殊兵種,必須得到主檢的同意才能當兵。體檢最後是主檢,帶隊的護士把你們的體檢單送進去,護士就可以下班了,你們等著主檢叫就行了,一般主檢都是當地的武裝部部長,把你叫進去就問問你是不是家人強迫當兵的,什麼學歷,然後讓你回去等通知。
當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
實驗室檢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腫瘤標志物。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胸部正側位片,肝、膽、胰、脾、腎彩超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二十條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有關單位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民(居民)委員會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應當按照徵兵政治審查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縣、市徵兵辦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對體格檢查合格的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查清他們的現實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