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職體檢哪些指標不正常可以入職(入職體檢項目不合格標准)
入職體檢時,以下指標不合格可能會導致無法入職:
- 1. 器質性心臟病,如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和先天性心臟病(除非是已手術治癒或無需手術者),會被判定不合格。
- 2. 血液病,包括但不限於貧血、白血病等。
- 3. 事業單位和國企入職時,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等同上,以及紅斑狼瘡、皮肌炎等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可能被拒絕錄用。
- 4. 血常規、尿常規和胸透檢測不合格時,體檢結果通常無效。
- 5. 心電圖異常、心率異常(如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或心率過高或過低)也可能導致不合格。
- 6. 肝炎(甲、乙、丙、丁、戊型)、肺結核、癲癇、艾滋病和嚴重的精神病患者也可能被拒絕。
- 7. 結核病如原發型肺結核,除非已硬結穩定或治癒,否則不合格。
- 8. 慢性肝炎、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等也屬於不合格情況。
- 9. 雙耳嚴重聽力障礙,佩戴助聽器後仍無法在3米內聽清耳語的,不合格。
體檢的目的是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適合工作,避免傳染病的傳播。符合以上列舉的不合格指標,一般會導致入職被拒。具體標准可能因企業或行業而異,需要按照體檢規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