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體檢可以不去嗎
公司體檢可以不去。如果工作崗位對身體健康條件有要求的,員工無故不參加體檢違反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一般崗位來說,體檢是一項福利,不按時體檢不構成違法。
對不報名參加企業單位機構體檢的工作人員的解決,法律法規_有明文規定。但是一些企業為防範風險,發通告要回執表,並規定員工自身寫:自己同意舍棄辭職體檢,若有一切不良影響,由自己擔負這些。單位的體檢是對企業員工的福利待遇,是職工幸苦工作獲得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