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地國檢要檢查什麼
按國家相關部門制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執行。
(一) 現場圍檔 1. 圍檔的高度按當地行政區域的劃分,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於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於1.8m。 2. 圍檔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衡、整潔、美觀。 3. 圍檔的設置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進行,不能有缺口,或個別處不堅固等問題。
(二) 封閉管理
1. 為加強現場管理,施工工地應有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應設置大門便於管理。
2. 出入口處應有專職門衛人員及門衛管理制度,切實起到門衛作用。
3. 為加強對出入現場人員的管理,規定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應佩戴工作卡以示證明,工作卡應佩戴整齊。
4. 出入大門口的形式,各企業各地區可按自己的特點進行設計。
(三) 施工場地
1. 工地的地面,有條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無條件的可採用其他硬化地面的措施,使現場地面平整堅實。但像攪拌機棚內等處易積水的地方,應做水泥地面和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 施工現場應有循環幹道,且保持經常暢通,不堆放構件、材料、道路應平整堅實,無大面積積水。
3. 施工現場應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保證暢通排水。
4. 工程施工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統一沉澱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施工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5. 施工現場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滴、漏或大面積積水現象。 6. 施工現場應該禁止吸煙防止發生危險,應該按照工程情況設置固定的吸煙室或吸煙處,吸煙室應遠離危險區並設必要的滅火器材。 7. 工地應盡量做到綠化,尤其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應該首先做到。
(四) 材料堆放
1. 施工現場工具、構件、材料的堆放必須按照總平面圖規定的位置放置。
2. 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按品種、分規格堆放,並設置明顯標牌。
3. 各種物料堆放必須整齊,磚成丁,砂石等材料成方,大型工具應一頭見齊,鋼筋、構件、鋼模板應堆放整齊用木方墊起。
4. 作業區及建築物樓層內,應隨完隨清理。除去現澆築混凝土的施工層外,下部各樓層凡達到強度的隨拆模隨及時清理運走,不能馬上運走的必須碼放整齊。
5. 各樓層清理的垃圾不得長期堆放在樓層內應及時運走,施工現場的垃圾也應分別類型集中堆放。
6. 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除現場有集中存放處外班組使用的零散的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
(五) 現場住宿
1. 施工現場必須將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嚴格分開不能混用。在建工程內不得兼作宿舍,因為在施工區住宿會帶來各種危險,如落物傷人,觸電或內洞口,臨邊防護不嚴而造成事故。如兩班作業時,施工雜訊影響工人的休息。
2. 施工作業區與辦公區及生活區有明顯劃分,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3. 寒冷地區冬季住宿應有保暖措施和防煤氣中毒的措施。爐火應統一設置,有專人管理並有崗位責任。
4. 炎熱季節宿舍應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保證施工人員有充足睡眠。
5. 宿舍內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室內應限定人數,有安全通道,宿舍門向外開,被褥疊放整齊、干凈,室內無異味。
6. 宿舍外周圍環境衛生好,不亂潑亂倒,應設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圍道路平整,室內照明燈具低於2.4m時,採用36V安全電壓,不準在36V電線上晾衣服。
(六) 現場防火
1. 施工現場應根據施工作業條件訂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並記錄落實效果。
2. 按照不同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如電氣設備附近應設置乾粉類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對於設置的泡沫滅火器應有換葯日期和防曬措施。滅火器材設置的位置和數量等均應符合有關消防規定。
3. 當建築施工高度超過30m時,為解決單純依靠消防器材滅火效果不足問題,要求配備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直徑在2時以上,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保證水壓和每層設有消防水源介面。
4. 施工現場應建立動火審批制度。凡有明火作業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時應寫明要求和注意事項),作業時,應按規定設監護人員,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危險時方可離開。
(七) 治安綜合治理
1. 施工現場應在生產區內適當設置工人業余學習和娛樂場所,以使勞動後的人員也能有合理的休息方式。
2. 施工現場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責任分工並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落實情況。
3. 治安保衛工作不但直接影響施工現場的安全與否和重要工作,同時也是社會安定所必需,應該措施得利,效果明顯。
(八) 施工現場標牌
1. 施工現場的進口處應有整齊明顯的「五牌一圖」。 五牌:工程概況牌 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 消防保衛牌 安全生產牌 文明施工牌 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如果有的地區認為內容還應再增加,可按地區要求增加。五牌內容沒有作具體規定,可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及本工程特點進行要求。
2. 標牌是施工現場重要標志一項內容,所以不但內容應有針對性,同時標牌製作、標掛也應規范整齊,字體工整。
3. 為進一步對職工做好安全宣傳工作,所以要求施工現場在明顯處,應有必要的安全內容的標語。 4. 施工現場應該設置讀報欄、黑板報等宣傳園地,豐富學習內容,表揚好人好事。
(九) 生活設施
1. 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有條件的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
2. 建築物內和施工現場保持衛生,不準隨地大小便。高層建築施工時,可隔幾層設置移動式簡易的廁所,以切實解決施工人員的實際問題。
3. 食堂建築、食堂衛生必須符合有關衛生要求。如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生熟食應分別存放、食堂炊事人員穿白色工作服,食堂衛生定期檢查等。
4. 食堂應在明顯處張掛衛生責任制並落實到人。
5. 施工現場作業人員應能喝到符合衛生要求的白開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
6. 施工現場應按作業人員的數量設置足夠使用的淋浴設施,淋浴室在寒冷季節應有暖氣、熱水,淋浴室應有管理制度和專人管理。
7. 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集中運送裝入容器,不能與施工垃圾混放,並設專人管理。
(十) 保健急救
1. 較大的工地應設醫務室,在專職醫生值班。一般工地無條件設醫務室的,應有保健葯箱及一般常用葯品,並有醫生巡迴醫療。
2. 為適應臨時發生的意外傷害,現場應備有急救器材(如擔架等)以便及時搶救,不擴大傷勢。
3. 施工現場應有經培訓合格的急救人員,懂得一般急救處理知識。
4. 為保障作業人員健康,應在流行病發季節及時定期開展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
(十一) 社區服務
1. 工地施工不擾民,應針對施工工藝設置防塵和防噪音設施,做到不超標(施工現場雜訊規定不超過85分貝)。
2. 按當地規定,在允許的施工時間之外必須施工時,應有主管部門批准手續,並作好周圍工作。
3. 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 現場應建立不擾民措施。有責任人管理和檢查,或與社區定期聯系聽取意見,對合理意見應處理及時,工作應有記載。
「三寶」「四口」防護一、基本規定
1.在實際施工中針對本項目實際情況,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2.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分級責任制;
3.施工前,應逐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4.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_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6.施工中對高處作業中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7.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生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嚴禁拋擲;
8.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停止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台風暴雨後,應及時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9.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立即恢復;
10.防護棚搭設與拆除進,應設警戒區,並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11.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力學計算按一般結構力學公式,強度與撓度計算按現行有關規范進行,但鋼受彎構件的強度計算不考慮塑性影響,構造上應符合現行的相應規范的要求。
二臨邊與洞口作業的安全防護1.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包括基邊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台、料台與平台周邊、雨蓬與挑檐邊,無外腳手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並符合下列規定:
首層牆高度超過3.2米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架的高度超過3.2米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正式防護欄桿;
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建築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安全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分隔封閉;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台,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台口還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法律依據:《建築法》第五十二條,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築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有關建築工程安全的國家標准不能適應確保建築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2. 什麼是國檢考試
國檢考試是指國家公務員考試中的體檢環節。
詳細解釋如下:
一、國檢考試的含義
國檢考試是國家公務員考試的一部分,主要是對考生在身體健康方面的考察。公務員作為國家重要職位的候選人,必須具備較好的身體素質以適應工作的需要。因此,考生在通過筆試和面試後,需要參加體檢環節,即國檢考試。
二、國檢考試的內容
國檢考試的內容主要包括身體狀況檢查、生理功能檢查以及部分疾病的排查等。具體檢查項目依照國家相關標准和規定執行,以確保考生具備從事公務活動的身體條件。
三、國檢的重要性
國檢考試是公務員招錄過程中的重要環節。只有通過了國檢考試的考生,才能被確定為最終的公務員候選人。因此,考生需要高度重視國檢考試,保持良好的生活習慣,確保身體健康,以順利通過體檢環節。
四、總結
國檢考試是確保公務員隊伍身體健康、素質過硬的重要環節。考生應該充分了解國檢考試的相關要求和標准,積極准備,確保在體檢環節順利通過,為成為合格的公務員候選人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