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乙肝小三陽,政法幹警的體檢能通過嗎
根據最新的人事部關於公務員體檢標準的規定,如今的招考公務員體檢根本就不能測乙肝兩對半。 公務員錄取標准第七條明確規定:"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這個規定在具體的公務員體檢的具體操作中,根本不允許用人單位測乙肝兩對半的。 你的肝功能正常就沒有問題。
如果不放心,你去參加公務員考試,如進入體檢,可在體檢前的半個月之內,去看幾次急診,專門驗肝功能,看看轉安酶,如果正常,你就大可放心了。你去參加公務員體檢的前幾天,要注意休息和飲食,保持身體狀態的正常。 體檢結果只要你肝功能正常,用人單位就沒有理由可以拒絕錄用你。
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提出合適的理由來拒絕錄用你,你就完全可以進行人事復議或者向當地人事局(人事廳)投訴。 你要記得這樣一個事實,就是在你去參加體檢之前,筆試和面試的成績都已經出來了,這種是無法更改的。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錄用你,只有體檢環節出現了問題。到這個時候,你要不卑不亢,同時要據理力爭,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沒有合理的解釋,你就可以要求進行人事復議或者向當地人事局(人事廳)投訴。
總之,你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一定能夠被錄用公務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