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務員體檢都要檢查些什麼項目
公務員體檢項目主要包括:身高、體重、血壓、視力、聽力、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B超、胸透等。
一、基礎項目
1. 身高、體重:這是公務員體檢的基礎項目,主要評估個體的基本身體狀況。
2. 血壓:檢查血壓是為了評估個體的心血管系統健康狀況。
3. 視力、聽力:公務員工作中可能需要良好的視力和聽力,因此這兩項檢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血液及影像檢查
1. 血常規:通過血液檢測,可以了解個體的肝腎功能、血糖、血脂等情況。
2. 尿常規:尿液檢查可以幫助發現個體是否存在泌尿系統疾病或某些全身性疾病。
3. 心電圖:心電圖檢查用於評估心臟的電活動,以檢測心臟是否存在異常。
4. B超:包括腹部B超等,主要用於檢查腹部臟器或某些血管疾病。
5. 胸透:胸透檢查主要用於檢查肺部健康狀況,如肺結核等。
三、詳細解釋
這些體檢項目都是為了評估公務員的身體狀況,確保其能夠適應工作需要,並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健康狀態。不同的項目從不同的角度對身體進行檢查,如基礎項目主要關注個體的基本身體狀況,血液及影像檢查則更深入地了解個體的健康狀況,包括肝腎功能、心臟功能等。這些都是為了確保公務員能夠為人民服務,具備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精神狀態。
以上就是公務員體檢的主要項目。具體的體檢標准和要求可能會因地區和職位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如有疑問,建議咨詢相關招聘部門或醫療機構。
② 公務員體檢自己可以先查哪些項目容易出現問題的
一般三甲醫院都有公務員體檢套餐,你可以先自行體檢,這樣可以減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的。
(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准:
1、器質性心臟血管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不能錄用。
2、體檢時,遇有下列情況,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可以錄用:
(1)聽診時心臟無病理性雜音者。
(2)偶發期前收縮,每分鍾應少於6次(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體檢時遇此情況均應做下蹲試驗並配合心電圖檢查,排除「心肌病」。
(3)心率每分鍾50次至110次之間。
3、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可以錄用:
收縮壓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張壓6.00-12Kpa(60mmhg-90mmHg)
4、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可錄用,其他血液病不能錄用。
5、患過結核病,屬下列情況的,可以錄用: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經治癒已硬結穩定,一年觀察無變化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心包結核等),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無症狀。
6、患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能錄用。患慢性支氣管炎(連續三年以上,每年持續2個月以上),不能錄用。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以後未復發者可錄用。
7、胃潰瘍和十二指腸瘍已癒合,一年內無出血史,一年以上無症狀者可以錄用(潰瘍病形成幽門狹窄,不能錄用);胃次全切或部分腸切除術後一年無復發,無後遺症,不影響功能者可錄用。
8、乙肝兩對半呈現「大三陽」和雖然是「小三陽」但肝功不正常者,以及丙型和丁型肝炎患者,不能錄用。
9、以往無肝炎病史,肝在肋緣下2cm以內,質軟無壓痛,肝功能正常者,可錄用。脾在肋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經B超檢查,正常者可錄用。
10、體檢發現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能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