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兵體檢過了卻沒收到復檢的通知怎麼回事
凡是參加身體復檢的,是因為身體有問題或疑問,需要再次查驗確認的。如果身體沒有問題,就不需要通知當事人再次參加復檢。
徵兵是我國重要的政策,可以補充軍隊上的戰力。但是想要進行當兵需要通過層層的審核,其中體檢就是重要的一步。
為了保證輸入部隊的新兵,能夠盡快適應部隊中嚴苛的訓練環境,新兵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疑都要經過嚴格的省察,因此徵兵體檢往往會比其他企事業單位的入職體檢都要嚴格,也是最容易因為一個項目不合格就被淘汰出局的體檢。
徵兵的基本條件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並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
B. 當兵體檢沒有接到復檢通知是不是過了體檢
法律分析:體檢結束後沒接到復檢通知不代表體檢不合格的。按照徵兵體檢一般流程,體檢結束後需要幾天的時間匯總數據,然後人員進行分類:合格,不合格和待復檢三類。大部分地區三類人員都會通知,可能是電話也可能是簡訊,有的可能不會通知。你沒收到復檢通知,那就是合格或不合格,不用參加復檢的,那麼你可以咨詢當地徵兵辦就可以知道結果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