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徵兵體檢在哪裡進行
當兵體檢,一般在武裝部指定的醫院。徵兵開始後,送檢對象根據兵役機關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的體檢站參加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
徵兵體檢流程:
1、由鄉(鎮)武裝部指導中心衛生院組織做好應征青年病史調查並按要求填寫好病史調查表。
2、由鄉(鎮)中心衛生院組織好做好應征青年的初步體檢工作。
3、各鄉(鎮)確定送檢對象後必須提前三天將以下資料送交縣徵兵辦秘書組:
A、病史調查表;
B、送檢對象花名冊(一式5份,含電子版,加蓋本單位公章);
C、應征青年免冠照片3張(一寸);
D、本單備衡冊位黨委推薦應征青年報告(正式紅頭文件,按序排列)。
以上資料必須在徵兵辦秘書組審查合格的前提下,領取正式《應征青年體格檢查表》和應征青年體檢卡(須在武裝部加蓋鋼印)。並按要求認真填寫好相關內容,貼好本人照片,在次日體檢前交體檢場地負責人。
4、應征青年參加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體檢卡。進入體檢站後,必須服從聯絡員安排,按程序接受體檢。體檢攔橘當日早上不吃早餐。
5、體檢項目全部結束後,應征青年必須經本鄉鎮武裝部長同意才能離開體檢站。
當兵體檢要檢查及標准如下
身高:男性身高由162cm調整為160cm,女性身高由160cm調整為158cm;
體重:男性體重由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調整為不超過30%、不低於15%,女性由不超過或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調整為不超過20%、不低於15%;
肘外翻:標准由原來不超過15度調整為20度;
面部瘢痕:標准由原來2厘米調整為3厘米,其他部位只要不影響功能即可;
面頸部文身:著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文身的標準是不超過3厘米,其他部位不超過10厘米,非暴力和非法組織標志等文身;
視力標准:應征青年視力統一標准為右仿宏眼4.6、左眼4.5;
轉氨酶:轉氨酶標准由40調整為50;
痔瘡標准:由原來直徑不大於0.5cm或不超過2個,調整為2個以下且直徑均在0.8cm以下。
此外,對精神類疾病進行了明確,精神分裂症、轉換性障礙、分離性障礙、抑鬱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人格障礙、智力低下、夢游、遺尿症以及其他精神類疾病,不合格。
法律依據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次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
第十五條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初次兵役登記。
初次兵役登記可以採取網路登記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現場登記。進行兵役登記,應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第十六條經過初次兵役登記的未服現役的公民,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其進行預備役登記。
⑵ 兵檢去哪裡檢查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一般在武裝部指定的醫院或是體檢站。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作。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第十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指定醫院或者體檢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人數,由縣、市徵兵辦公室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第十八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十九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應當組織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經抽查,發現不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當全部進行復查。潛艇人員、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空降兵以及其他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對全部人員進行體格復查。
⑶ 兵役體檢去哪裡體檢
兵役體檢通常在武裝部指定的醫院進行。當徵兵開始時,受檢者根據兵役機關的通知,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對於在校大學生)或畢業證書等有關證件,前往指定的體檢站接受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評估。由於徵兵對象通常不止一人,武裝部會與當地醫院進行協調,確保應征青年能集體、有序地按照既定時間到達醫院進行體檢。
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二條,規定十八周歲至二十二周歲(對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則為二十四周歲)的男性公民應被徵集服現役。若未被徵集,在這一年齡范圍內仍有機會應征。女性公民的徵集則根據軍隊需要決定。此外,對於部分十七周歲至十八周歲的公民,根據本人意願和軍隊需要,也可被徵集服現役。
第十三條規定了國家實行的兵役登記制度,要求十八周歲以上的男性公民在每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完成兵役登記。通過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公民,被稱為應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