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每次體檢結果都正常,這體檢到底有什麼用
「每次體檢結果都正常,體檢的意義何在?據調查,有些顧客在體檢之後發現自己的指標沒有異常就長舒一口氣,繼續過著和過去一樣(也許並不健康)的生活;有些顧客認為單位提供的年檢就是應付「走流程」;有些顧客檢查結果並未發現異常就覺得「白花錢」;還有些人覺得即使體檢查出病也沒法治,不如有病直接去醫院。」
一年1-2次的體檢應該成為一種常態
在醫療意義之外,體檢也是進行健康教育、幫助人們重視健康問題的一個重要環節。對於許多忙於工作忽視健康的人,這可能就是他們一年裡或者更長時間里唯一關注自己健康的機會了。
很多時候,入職體檢、一年1-2次的健康體檢是企業員工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文化的重要體現。
B. 入職體檢報告重要嗎泄露了會有影響嗎
不會有啥大影響,入職體檢報告也就比體檢報告多了兩字,就想當於你做了一個體檢。
哪些項目異常會影響入職?
1、入職體檢通常會檢查血常規,而血常規能夠發現各種血液疾病,若是檢查發現存在各種嚴重血液疾病會對單位入職造成影響,但若只是單純性缺鐵性貧血,則不會對入職造成影響
2、聽力檢查時若是發現雙耳均有聽力障礙,並且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三米以內耳語仍然聽不見的人群,會對日常工作造成影響,因此也無法順利入職。
3、入職體檢通常還會檢查血壓及心電圖,若是檢查結果發現患有嚴重心血管疾病,雖不會對普通工作造成影響,但通常不能應聘從事體力勞動崗位或具有高空作業性質的工作。
4、在病史詢問時,若是檢查發現了嚴重精神疾病,如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等等精神疾病,將會無法順利入職。
5、在對傳染性疾病進行檢查時,部分要求較為嚴格的崗位,如食品、葯品相關崗位,對於檢查發現有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等傳染性疾病的人群,可能會對入職造成影響。
在單位體檢中若是發現有檢查結果異常,應及時進行復檢,若是復檢結果依舊出現異常,則應立即做進一步檢查,以發現疾病,並及時進行治療,避免其對健康造成影響。
入職體檢報告是屬於隱私,公司是不能隨意泄露給第三方的。
員工知道是公司組織的,又參加了體檢。那麼在法律上就認為員工同意公司了解員工的某些隱私(體檢項目)。如果員工不同意的話可以拒絕體檢或拒絕部分體檢項目。但是公司應當有保護員工身體隱私的義務(體檢報告的結論)。也就是說公司不能公布或向無關第三人透入員工的體檢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我們可以了解到對職工入職體檢報告是屬於職工的秘密,也就是隱私,這個隱私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