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哪些情況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情況如下:
若發音異常,心律異常、心臟雜音明顯,應再做心電圖、心臟彩超等相關檢查。若肝、脾腫大或腹部有腫塊,應做腹部B超或CT等相關檢查。血糖、肝功能異常。
有以下情況者,體檢不合格:
惡性腫瘤,尿毒症,精神病,毒品、葯物濫用、精神活性物質依賴,癲癇等嚴重神經系統疾病。
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治癒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哮喘、嚴重皮膚病、各種肝炎伴肝功異常者。
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心肌疾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各種結締組織疾病。
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及其他性傳播疾病未愈者。AIDS及其病毒攜帶者。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嚴重肺功能障礙;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特殊教育或相關專業教師資格者)。
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
兩耳聽力均低於3米或一耳聽力低於5米、另一耳全聾。
嚴重畸形及運動系統疾病: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三級,顯著胸廓畸形;慢性骨髓炎等。
嚴重的口吃、聲音嘶啞,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而影響教學工作的。
面部畸形或在暴露部位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痣或紋身等。
2.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哪些情況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下列幾種情況
1、凡是這些病史之一者:惡性腫瘤,尿毒症,精神病,毒品、葯物濫用、精神活性物質依賴,癲癇等嚴重神經系統疾病。有下列幾種疾病之一並且還未痊癒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哮喘、嚴重皮膚病、各種肝炎伴肝功異常者。
除了以上三種情況還包括患有未納入體檢標准但是影響教學工作和日常生活的疾病的人會體檢不合格。
3. 教師編制體檢哪些不合格不能通過教師資格認證
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的情形: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嚴重血液病、嚴重神經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
4.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哪些情況
您好,教師資格證體檢標准:體檢的結論分合格、不合格兩種,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患先天性心臟病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患頻發性前期收縮者,患心肌病 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 18. 66/12kpa (140/90 毫米汞柱),低於 11. 46/7. 46kpa (86/56 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
33kpa (160毫米汞柱),低於10. 66kpa (80毫米 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 (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
(50毫米汞柱);使用降壓葯物後無治療效果者。
3、結核病患者,但下列人員除外:
患原發性肺結核、浸潤肺結核,已硬結穩定者。患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 愈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患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兩年以 上經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査無變化者。
患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患支氣管擴張病者。或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之後仍復發者。
5、患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原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患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
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者。患血液病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患慢性腎炎者,或患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7、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愈病史、夜遊症者。
8、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9、患類風濕性脊柱強直病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0、患青光眼及視網膜、視神經疾病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1、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者。
12、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或雙耳全聾者(擬從事特殊教育的人員可視具體情況除外)。
13、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鏡尺度數大於800度,或單盲、雙盲者(擬從事特殊教育的人員可視具體情況除外)。
14、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礙發音者(擬從事特殊教育的人員可視具體情況除外)。
15、面部有較大面積疤、麻、血管瘤或白瘢風、黑色素痣等。
16、除以上各項外,有其他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者。
5.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哪些情況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以下情況: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為體檢不合格: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構、骨結構、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13、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14、儀表儀容,有下列情況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四肢。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四肢殘缺變形,行路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
(2)、體形。身體畸形,如明顯雞胸、駝背、脊柱側彎外曲超過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做教師資格證體檢的注意事項
1、帶好身份證及照片等相關材料;
2、提前休息好,不要熬夜,飲食方面最好清淡點,不要喝酒;
3、體檢的抽血項目要空腹進行,所以體檢前一晚21點後到體檢當天早上抽血前不要進食,以免影響抽血的化驗結果,盡量也不喝水,實在口渴可以稍微喝少量的水;有暈針病史者,在抽血前請告知工作人員,做好防範。
4、女生要避開生理期體檢,遇到生理期的,尿檢和相關婦科檢查可以等到生理期結束後幾天再去補檢,盡量不要化濃妝以及穿連衣裙、連褲襪及胸前帶有飾品的上衣毛衣等。
做X線檢查時,宜穿棉布內衣,勿穿帶有金屬紐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帶鋼托,不要穿金屬亮片的內衣。請摘去項鏈、手機、鋼筆、鑰匙等金屬物品。懷孕或者准備懷孕的要提前告知,避免做X光等放射科檢查;
5、保持好心態,特別是血壓和心電圖這塊,不要緊張、激動等,否則可能會影響檢測結果;
6、體檢完之後要檢查一下有無漏檢,再看看每個項目後面是不是都有醫生簽名,正常每個項目做完後醫生都會簽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
6. 教師編體檢不合格標准
教師編體檢不合格標准有兩種,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精神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慢性腎炎、麻風病。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