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懷孕之後,有哪些檢查項目是必須要去做的
懷孕後需要做的檢查在不同時期是不同的,在懷孕初期,我們應該檢查是否有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等傳染病。應做以下檢查:超聲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型檢查、肝腎功能、凝血功能、心電圖、torch、下行篩查、大腸畸形檢查、九至十次產科檢查、胎兒發育。檢查血常規和凝血功能(懷孕24周):體檢、體溫、脈搏、呼吸、血壓、體重、子宮抬高、體檢(水腫等)。
這是有用的檢查篩選疾病下來。下面是一個重要的檢查,以消除異常懷孕。下來的嬰兒是一個測試,甲肝等測試。在這個時期的中期會有一些追蹤的預防措媽在懷孕期間會接受幾項大大小小的檢查,如產前檢查、尿檢常規和中唐篩查(15-20周),重要的檢查項目是唐篩查,唐篩查的風險很高,唐家的孩子或35歲的孕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