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健康證多久可以拿到
辦理健康證的大致時間范圍是48小時到7天,具體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
健康證的辦理受地方法規的約束較大備圓,不同的地區仿殲塌和不同行業所需時間長短是不改纖同的。
先去體檢,體檢前先填張單子,體檢完一星期後拿單子去領證。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
㈡ 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可以辦下來
辦理健康證大概需要7~10天,如果你准備資料齊全了會更快一些。
1.需要准備兩張小二寸照片、身份證及復印件、用工單位證明,這些資料大概需要2~3天。
2.體檢需要一天,必須早上空腹進行。
3.在體檢之後的3~5個工作日後領取健康證。
㈢ 健康證體檢完了多久拿證
在體檢完想要拿健康證需要2-7天不等,最晚一周的時謹肆間就可以拿到證了。
辦健康證需要帶的材料:
1.帶上讓晌和身份證在健康證辦理處領取健康檢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項填寫清楚,貼上本人照片。
2.憑健康證辦理處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到收費處繳費,並將該通知單返回到辦證處。
3.參加衛生知識培訓。
4.健康檢查、抽血、肛檢、胸透。
5.健康證辦理:自健康檢查一周後,帶本人一寸照片2張,培訓合格證明到健康證辦理處領坦盯證。
㈣ 健康證一般幾天可以拿
健康證一般一周以內,快的三天以內可拿證。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模賀源射性作業,幼托拍派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旦態員必須擁有健康證。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就可以辦理,但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名單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法律依據:《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存在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從事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系指對從事有職業危害或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人員的健康狀況所進行的醫學檢查。
第四條
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由衛生部領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
㈤ 健康證一般幾天可以拿到
一般一個禮拜。項目有肝功二項、胸片、內外科,還有大便細菌的培養,包括沙門菌和志賀菌培養,然後再加上健康證的工本費,所以基本上150元左右。
當然,健康證的收費根據每個地方的收費標准不同而有所區別,體檢的收費也是按照每個省的醫療服務價格目錄收取的,所以每個省份的價格可能會有所區別。去辦健康證的時候要注意空腹,當然如果沒有空腹也不會特別影響結果,但是原則上是要空腹過去,要帶相片、身份證。
(5)如果體檢過了多久可以拿健康證擴展閱讀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2]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對象: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㈥ 健康證要多久才能拿到
到健康檢查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檢查即可;十天內可以拿到。
具備健康檢查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向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承擔健康檢查任務的書面申請,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合理布局、保證質量、方便體檢的原則確定。
健康檢查機構應在體檢結果出具後10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健康檢查人員所在單位和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機構的體檢結果,一年有效期內全省范圍可以相互認可。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悔慶。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辦理程序: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 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埋腿榜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一、對象:
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段謹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和洪估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二、主要檢查項目:
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內外科常規、X光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某些地區無此項)等。
三、體檢和辦證流程:
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握前基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四、注意事項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時前空腹進行;
2、體檢前避免劇烈運動,忌飲酒和肉類食物,以免影響肝功能化驗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