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業健康體檢應由哪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不正確。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23號《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第五條 職業健康檢查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二、《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②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什麼部門承擔
一般情況下,職業病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員工個人是不需要出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簽訂委託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同時向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職業禁忌的應及時告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一、職業健康是什麼
1、職業健康是研究並預防因工作導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惡化。
2、主要表現為工作中因環境及接觸有害因素引起人體生理機能的變化。
3、職業健康應以促進並維持各行業職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處在最好狀態為目的;並防止職工的健康受工作環境影響 ;保護職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傷害;並將職工安排在適合他們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環境中。
二、職業健康包括哪些方面
1、職業健康體檢
2、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
3、職業人群健康狀況評價
4、職業人群動態管理等
三、職業健康檢查包括哪幾種
1、上崗前
就業前健康健康檢查是指用人單位對准備從事某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工作前進行的健康檢查。目的在於發現職業禁忌症。如從事鉛、苯作作業的工人著重進行神經系統和血象的檢查,從事粉塵作業的工人進行胸部X線檢查,以確定該工人的健康狀況能否合適從事該項作業。
2、定期健康檢查
定期健康檢查是指用人單位按一定時間間隔對從事某種作業的工人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目的在於發現職業禁忌症和所從事職業相關損害。並對所發現職業禁忌症和所從事職業相關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
3、離崗或轉崗時健康檢查
離崗或轉崗時健康檢查是指職工調離當前工作崗位或者改變目前工作崗位前所進行的健康檢查。目的是為了掌握中在離崗或轉崗時,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其健康有無損壞或可疑徵象。
4、應急健康檢查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的緊急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託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三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依據相關技術規范,結合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檢查的項目和周期。
③ 職工體檢費應由公司負擔還是員工個人負擔,勞動法有明確的規定嗎
公司招聘員工,組織員工進行體檢,理所當然是公司承擔費用,這個也要勞動法規定,那麼勞動法就是一本寫不完的大厚書了
④ 簡述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職責
一、職業健康體檢辦公室主任職責:
負責職業健康體檢的組織、協調工作,保證按照《職業健康體檢工作制度》實施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二、主檢醫師職責
1、負責《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匯總、評價、編制和審核;
2、體檢結束後,對各科室的檢查結果進行審核分析,對陽性結果做出體檢處理意見,進行綜合評價並在檢驗報告單上簽名;
3、掌握職業健康檢查相關法律、法規,熟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程序;
4、組織疑難問題討論會,對疑難問題進行分析,記錄討論結果;
5、負責出具各類職業健康體檢的結論和處理意見,體檢結論規范,處理意見准確;
6、作好各類體檢結論的匯總統計工作;
7、熱情接受職業健康咨詢,體檢過程中對有疑問的受檢者做好職業衛生知識宣教工作。
三、體檢報告質量審核人職責
1、負責《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的質量審核工作;
2、掌握職業健康檢查相關法律、法規,熟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程序;
3、對職業健康檢查報告進行核對,糾正錯誤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主檢醫師。在職業健康檢查報告上簽全名;
4、參加疑難問題討論會,對疑難問題進行分析討論。
四、健康檢查受理崗位工作人員職責
1、負責體檢單位聯系,約定體檢時間;
2、組織、實施體檢;
3、協調受檢單位(人員)的具體要求;
4、協調臨床體格檢查及輔助檢查;
5、負責職業健康體檢綜合評價和分析工作;
6、發現疑似職業病人向縣衛生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
7、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勞動者,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
8、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9、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及時通知用人單位調離原工作崗位;
五、健康檢查資料分析工作人員職責
1、協助主檢醫師對受理的職業健康檢查資料進行分析,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進行匯總,對陽性結果和職業健康狀況做出詳細的分析報告;
2、填寫復查通知和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
六、特檢室工作職責
1、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心電圖、B超、肺功能的檢查;
2、熟悉儀器性能,掌握儀器的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開展健康體檢工作。操作人員指導受檢者按要求配合好測試工作,告訴其除去身上可能影響檢查結果的物品。對檢查有不明之處及時與臨床醫師取得聯系;
3、及時、准確報告心電圖、B超、肺功能檢查結果並詳細登記,報告簽全名。建立陽性結果登記本,列出陽性結果,報職業衛生科;
4、心電圖、B超、肺功能等儀器由專人保管,注意安全,每次操作完成後清潔、消毒儀器,儀器定期保養、維護,並做好使用登記及維護記錄;
5、落實質量控制責任制,認真執行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儀器經過批准和登記手續方能外借;
6、保持科室整潔,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對室內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工作日每日進行紫外線消毒1次(1h/次),每日開窗通風2次;
7、堅守工作崗位,主動熱情,工作不推諉,樹立良好窗口形象。
⑤ 事業單位體檢屬人社局哪個部門負責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標准(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⑥ 入職體檢費用由單位承擔還是個人承擔
如果用人單位直接收取體檢費,安排入職者進行體檢的,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或職業中介指定某家醫療機構,要求入職者進行體檢的,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或職業中介承擔。或者用人單位通知求職者已經入職並要求體檢的,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職業體檢是什麼單位在負責擴展閱讀
根據原國家勞動部《關於嚴禁用人單位錄用職工非法收費的通知》第二條指出,用人單位不得在招工條件中規定個人繳費內容。
根據北京市勞動局關於轉發勞動部《關於嚴禁用人單位錄用職工非法收費的通知》的通知第一條指出,用人單位在招收、錄用職工時,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他們的集資、風險基金、抵押金、保證金、報名、培訓、體檢等任何費用。從上述兩個文件中可以清楚的看出,用人單位不能收取體檢費用。這種情況下的體檢費用是用人單位招聘費用的一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