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師資格體檢血糖要求
教師資格體檢血糖要求沒有明確規定型攜羨,教師資格證體檢標准:體檢隱皮的結論分合卜拍格、不合格兩種,體檢結論的有效期為一年。若血糖異常,應進一步檢查是否糖尿病。
② 陝西教師資格證體檢標准
陝西省教師資格考試體檢標准由陝西省教育廳定為:
一、必須做的檢查:
1、身體檢查:必須做全面檢查,包括上肢、下肢、頸部、骨盆、脊柱等部位,檢查體重、身高、足尺寸,眼睛視力,耳鼻咽喉,心肺聽診,胸部 X 片,肝臟、脾臟檢查,心電圖,腸胃腸道檢查等。
2、血液檢查:血型檢查,全血計數,血脂檢查,尿常規,肝功能,血清電解質,血清肌酐、血氨等檢查。
3、心理測試:如職業興趣測驗、認知能力測驗等。
二、根據個人情況選擇檢查:
1、如有既往或現存慢性疾病,包括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腎病、肝病、內分泌疾病、血液病、甲狀腺病、腫瘤、免疫缺陷症等,必須提供相關病歷和當時檢查報告。
2、如有貼身接敬皮觸既往感染病病毒性病歷,如流行性感冒,哮喘,癲癇,腦炎,肺結核,HIV 等,必須提供相關病歷和當時檢查報告。
3、受過危險因素暴露者,如化學制劑異常暴露,長期使用抗菌葯物,放射性物質等,必須提供相關病歷和當時檢查報告。
4、女性申請人,未到婚前乳腺檢查時間的,必須檢查乳賀稿桐腺。
5、妊娠期的女性,必須檢查前三個月的血液檢查,肝功能,血清電解質等報告。
6、其他情況,參考陝西省衛生廳《陝西省健康體檢標准》(2012 年版禪坦),根據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選擇檢查項目。
③ 國家規定的教師體檢標準是什麼
國家規定的教師體檢標准:
一、參加體檢的人員范圍:申請各類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體檢標准:體檢的結論分合格、不合格兩種,體檢結論的有效期為一年,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患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結核病未治癒者。
4、患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傳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攜帶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患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者。
7、患各種腎臟疾病伴腎功能不全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患類風濕病影響肢體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風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根據專業要求檢測辨色力不合格者。
14、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者。
15、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正常運用者;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二級以下者;顯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17、嚴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項外,有其他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者。
三、體檢醫院: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必須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參加體檢。
④ 考取教師資格證體檢標准。
教師資格證體檢出的丙氨酸氨基標准為58,不影響教師資格認證。
教師資格證認定不合格的條件有十五項,不包含丙氨酸氨基的偏差。
1、先天性心臟病、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不正常者。
3、結核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沖行足兩年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13、兩耳聽力均散清嘩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14、儀表儀容不合格者。
15、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4)陝西教師體檢血糖不能超過多少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考試體檢內容:
1、心臟聽診
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測聽力
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3、嗅覺
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4、視力
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正殲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5、色盲
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⑤ 教師資格證體檢驗血要求
驗血要求:抽血作生化指標檢查時,應在早餐前抽空腹血,這樣查出的結果較為准確。尤其是檢查肝功、血糖、血脂等項目,對於空腹的要求更為嚴格。
體檢前一天22點前休息,禁食(包括水),空腹到體檢中心。
教師資格證體檢要求:
教師資格證體檢要求,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適宜從事教師工作或相關教學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級以上專科醫院診斷為依據)。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反復發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礙、無法歸類的精神病性障礙、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礙。(註:經一年以上系統治療、未達治癒或影響社會功能者)
(2)各類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包括顱內感染、中毒,顱腦外傷、腫瘤,癲癇及腦血管病等。
(3)與文化密切相關的精神障礙。因迷信氣功、巫術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毒品、酒精、安眠葯依賴並影響社會功能者。
(5)人格障礙的某些亞型。如:反社會型、沖動型、分裂型人格障礙。
(6)神經症的某些類型。如因難治性強迫症、癔症等影響職業及社會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經二級以上醫院或專科醫療機構檢查確已治癒者除外)
4.各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或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升高者,不宜從事幼兒教育教學及食品科學等相關工作。(根據京教人[2010]14號文件,刪除此條)
5.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並妨礙發音。
6.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達到5米,但另一耳全聾,不宜從事幼兒教育、音樂學、醫學等教學工作。
7.嗅覺遲鈍或喪失者,不宜從事與化學類、食品科學等相關的教學工作。
8.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4.5(0.3)。
9.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工作。
10.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
11.步態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功能障礙。
12.脊柱側彎大於4厘米,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厘米、顯著胸廓畸形、主要臟器(心、肺、肝、脾、腎、胃腸等)做過較大手術或男性身高低於170厘米、女性身高低於160厘米,不宜從事體育類教學工作。
13.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經手術治癒者除外)。
14.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反復發作,引起功能障礙、關節畸形等合並症。
15.惡性腫瘤,內分泌系統疾病,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以及嚴重的器質性疾病或合並並發症(心腦血管疾病、慢性腎炎等)。
16.特殊教育崗位的教師,其身體條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酌定。
17.未納入體格檢查標准、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格檢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上北京市衛生局確定。
祝你早日拿到教師資格證。
⑥ 事業單位體檢對血糖要求
對血糖的要求范圍是:3.9~6.1mmol/L。規定:血糖作為診斷是否患有糖嘩輪尿病的依據,具體操作方法和要求如下:
血糖(GLU),糖尿病診斷指標。採用葡萄糖氧化酶法,用全自動或半自動生化分析儀,采血後應盡快檢測。
空腹超過8小時采血血糖濃度≥7.0
mmol/L,或一天當中任意時候采血血糖濃度≥11.1
mmol/L,經復查仍達到或超過此值,診斷糖尿病;空腹血糖濃度介於5.6~6.9
mmol/L之間,應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進一步確診,OGTT
2小時的血糖濃度≥11.1
mmol/L者,診斷糖尿病。
注意:為了檢測血糖和血液中核蘆早的其他指標,公務員體檢需要進行抽血,改雀體檢前一晚12點之後不要飲水,體檢當天早上不要喝水,不要吃早飯。體檢前的幾天注意飲食和休息,為體檢做好准備。
⑦ 教師編制體檢的要求教師招聘體檢標准
教師編制體檢的要求教師招聘體檢標准:
一、心臟聽診
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二、測聽力
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三、嗅覺
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四、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五、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六、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
(7)陝西教師體檢血糖不能超過多少擴展閱讀:
教師編制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有:
1、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2、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3、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4、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5、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6、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7、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