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徵兵體檢為什麼要復檢
法律分析:當兵復檢是嚴格體檢中疏漏,防止體檢作弊行為,保證兵員的質量。應當定期接受健康檢查。每個人都希望經過一次健康檢查,就可以把身體內大大小小的疾病通通檢查出來,但目前醫學科學對於疾病篩查仍有塊「空窗期」與檢驗技術上的盲點。因此,有些疾病仍然無法百分之百被確切篩檢出來。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五條 徵兵政治審查的內容包括:應征公民的年齡、戶籍、職業、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現實表現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等。徵兵政治審查應當以應征公民本人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Ⅱ 當兵體檢為什麼要復檢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復檢有以下幾種情況:1、體檢過關,但接兵幹部在家訪發現當事人身體某些方面可能沒有達標,可提出要求,然後須針對提出的項目進行復檢;2、體檢過關,但有人舉報提出該人可能某些方面不合格,須進行復檢;3、體檢過關,但可能後來走的軍種有所改變,部分要求變化,須進行體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二十一條經初次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符合徵集條件的公民,稱應征公民。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徵集工作機構的通知,按時參加體格檢查等徵集活動。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徵集工作機構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第二十二條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徵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招錄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徵集工作。
Ⅲ 公務員體檢為什麼要復檢,復檢檢查什麼
因為復檢是第一次檢查的時候有些項目不合格,要進行第二次檢查。最後是要復檢過後如果確定是體檢不合格的話,是不予錄取的。復檢,主要都是由考生自己提出來的,在接到用人單位通知體檢不合格後,自己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檢申請。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規定,以下項目不合格者需要進行復檢:
1、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
2、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否則不合格。
3、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4、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5、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
6、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3)國家體檢為什麼還要復檢擴展閱讀:
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具體內容如下:
1、色弱,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海關貨物查驗職位、測繪及地圖印刷方面職位、醫學檢驗職位、紡織品檢驗監管職位、儀器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動植物檢疫職位,不合格;
2、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指肆監察執法職位、登輪檢疫鑒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3、雙側耳語聽力均低於5米,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不合格。
4、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5、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唯拆轎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不合格。
6、中國民航飛行技術監管職位,執行《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准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的Ⅰ級(67.115(5)項除外)或Ⅱ級體檢合御弊格證的醫學標准。
7、水上作業人員職位,執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准和《關於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Ⅳ 當兵體檢合格,為什麼還要復查
復查原因:
1、就是體檢過關,但是接兵幹部在家訪時發現當事人身體某些方面可能沒有達標,可提出要求,然後須針對提出的項目進行復檢。
2、是體檢過關,但有人舉汪者報提出該人可能某些方面不合格,須進行復檢。
3、是體檢過關,但可能後來走的軍昌陵顫種有所改變,部分要求變化,須進行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