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被拘留時體檢都檢查些什麼
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以下為必須體檢的項目:
一、行政拘留: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Ⅱ 刑事拘留體檢項目
法律分析:以下為必須體檢的項目:
一、行政拘留: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Ⅲ 拘留前要做哪些體檢
體檢項目:一般包括女性體檢項目和男性體檢項目,具體要作的檢查要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另外體檢項目還按照公務員體檢,出國體檢,入職體檢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體檢項目。
體檢項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腎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規,肝炎篩查,胸透,心電圖,內科,外科,耳鼻喉科檢查。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條 ,拘留所應當堅持依法、科學、文明管理,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尊重被拘留人的人格,不得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縱容他人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人。
Ⅳ 拘留要體檢嗎
法律分析: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 以下為必須體檢的項目: 一、行政拘留: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一條 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條 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Ⅳ 進看守所前五項體檢是什麼
一、進看守所前五項體檢是什麼
1、進看守所前五項體檢,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犯在被看守所收押前,一般會進行體檢的,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等的,不予收押。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九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人犯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是什麼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別如下:
1、被看押的人違反的法律不一樣。拘留所關押的一般是觸犯了行政方面的規定的人;看守所關押的大多是觸犯刑法的人,如經歷過犯罪的人、犯罪嫌疑人,還有就是刑期不滿一年的人。
2、拘留所關押的人是因違反治安管理而受到拘留,或者是法院決定應該進行司法拘留的對象;看守所關押的人是根據法律規定被逮捕的人,或者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刑期或是剩餘刑期一年以下的罪犯。
3、看守所的監管活動都由當地檢察院監督進行,管理的依據是根據刑事方面的規定來進行;拘留所的監管活動沒有法律規定由哪個部門監督,所依據的是治安管理方面的條例來進行。
4、看守所是刑事方面違法的關押場所,並且是為了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設立的,它具有的是保障性質的羈押場所;但拘留所是對行政性質的處罰所針對的,是一個處罰的地方,所以它具有懲罰的關押場所。
Ⅵ 要拘留體檢哪些項目
拘留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
以下為必須體檢的項目:
一、行政拘留: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一般體檢項目:
體檢項目:一般包括女性體檢項目和男性體檢項目,具體要作的檢查要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另外體檢項目還按照公務員體檢,出國體檢,入職體檢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體檢項目。
體檢項目一般有肝功,血糖,血脂,腎功,腹部B超,男性B超,女性B超,血尿常規,肝炎篩查,胸透,心電圖,內科,外科,耳鼻喉科檢查。
體檢是本著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原則,是一項利己,利家,利國,利民的一項事業。體檢報告私密性強,一對一體檢報告講解,陽性及時上報,全國就醫綠色通道,遠程會診等,而且是全程導檢禮儀服務。
拓展資料:
刑事拘留的體檢是公安機關強制進行的,由公安機關承擔有關費用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七條國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經費。
人民警察的經費,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財政預算。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 6 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2、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3、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4、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Ⅶ 拘留所體檢項目
法律分析:各個地方的體檢項目要求不一樣,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為必須體檢的一些項目:
一、行政拘留的體檢項目:
血壓、體溫、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二、刑事拘留的體檢項目:
血壓、體溫、胸透、血常規、B超、心電圖、既往病史、外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九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人犯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傳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在羈押中可能發生生命危險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惡極不羈押對社會有危險性的除外;
(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