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當兵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 (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 (性)、聽力、外科 (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 (血壓、跳、臟)、胸透、B超、檢驗 (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
法律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 ; 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
(二)女性:17BMI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四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
⑵ 當兵體檢都要檢查哪些
檢查項目:
第一天:普檢:外科、內科、、五官科等。合格後進行第二天檢查
第二天:尿液分析、肝功、兩對半、胸透。合格後進入第三條檢查
第三天:心理檢查。
⑶ 當兵體檢全部項目
一、軍人的體檢項目有哪些
1、參軍體檢項目:眼科、視力、色譜、耳鼻喉科、婦科、聽力、體重、身高、血壓、胸腔、胸透、血常規、肝臟、艾滋病等。
2、女士兵身高160cm以上,體重不超過正常體重的15%,不低於正常體重的15%,正常體重=(身高-110)公斤。
3、男,陸勤,潛水艇和水面船上包括海軍陸戰隊,身高168cm(不超過185cm),重54公斤。少數少數人,在偏遠地區從事地面工作,身高可降至158cm,體重可減至48公斤。
二、體格檢查的九條
1、體檢要提前安排,在體檢前一天不能喝酒,限制高脂肪、高蛋白飲食,不要使用影響肝腎功能的葯物。
2、豬肝、豬血等是在做檢查前3-5天,飲食要清淡,不要吃太多。
3、對肝、膽、膀胱、前列腺、子宮或附件進行B超檢查,如無小便,需飲水至膀胱充盈。
4、做X光檢查時,最好是穿棉布內衣,不能穿金屬扣子的衣服,女性不要戴文胸,體檢時要把項鏈、手機、鋼筆、鑰匙等摘掉。懷孕的孕婦在做體檢前要和身體檢查人員說清楚。X要謹慎地進行光的檢查。
5、婦女生理期內不允許婦女進行婦科檢查或尿檢,在進行婦科檢查之前,婦女的膀胱必須是空的,而遠紅外乳房檢查最好在生理期後一周進行。未結婚的婦女不適合做婦科檢查,有特殊需要的人在進行婦科檢查前必須簽署協議。
6、醫生檢查前要做一下血壓、身高和體重。
7、檢驗時,對腹部進行超聲波檢查,可進食食物。
8、檢查當天,所穿的衣服應易於脫下內衣、鞋子,最好不要戴項鏈等。
9、體格檢查中有熱成像項目,檢查前需要空腹。
⑷ 應征入伍體檢檢查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初檢檢查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體型、外貌、四肢等;2、內科:血壓、心率、泌尿、血液、內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覺、聽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視力、色覺、眼球等;5、口腔科:牙齒為主;6、婦科:僅限於女性,主要是常規性項目,如生殖器發育情況等。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
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預征對象基本情況。
預征對象應當保持與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的聯系,並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應征。
預征對象所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督促預征對象按時應征,並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第二十一條 徵兵體檢機構實行資質審查認證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會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具備資質條件的醫院或者專業體檢機構作為徵兵體檢機構,設立徵兵體檢站。徵兵體檢機構資質認證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規定。
本行政區域內沒有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醫院和體檢機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經省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可以選定其他適合的場所設立徵兵體檢站。
⑸ 當兵都要檢查什麼
當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實驗室檢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腫瘤標志物。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胸部正側位片,肝、膽、胰、脾、腎彩超等。
1、外科檢查
外科檢查是當兵體檢最為主要的檢查項目之一,主要針對於應征者的身高、體重等方面進行系統性的檢查,篩選一部分合格人員。身高或體重不達標都不符合徵兵要求。
2、抽血化驗檢查
抽血化驗檢查主要的目的是檢查體檢者的血常規、肝腎功能以及對乙肝兩對半進行詳細的檢查,小便常規檢查也是主要的檢查項目。通過這些檢查能夠判斷體檢者的身體狀況是否可以適應軍隊生活。
3、眼科檢查
眼科檢查著重於檢查體檢者視力情況,同時也會對某些眼科疾病進行篩查,若是體檢者視力達不到相應的要求,也就是但也裸眼遠視力低於4.8,不符合基本的當兵要求。
4、內科檢查
內科檢查主要偏向於B超檢查、心電圖檢查以及X光檢查等。通過內科檢查能夠更全面細致地了解體檢者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於當兵條件,同時內科檢查也是最容易被刷掉的檢查項目,所以在體檢前要做好相應的准備工作。
當兵體檢方面如下:
一,身高方面有嚴格的要求。
二,學歷方面必須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學歷。
三,一些影響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風,血管瘤,骨折等疾病。必須要痊癒且不再復發後才可以當兵。
四,內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臟器手術史的人員不予通過。
五,一些有傳染性疾病且沒有痊癒的人員也不予通過。
法律依據:
《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可以指定體檢醫院,也可以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體檢組,設立體檢站。
第十八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二十二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當逐個進行政治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第二十三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在審定新兵時,應當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批准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