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當兵體檢都要檢查哪些
檢查項目:
第一天:普檢:外科、內科、、五官科等。合格後進行第二天檢查
第二天:尿液分析、肝功、兩對半、胸透。合格後進入第三條檢查
第三天:心理檢查。
B. 當兵體檢項目有哪些
法律分析:徵兵體檢項目:眼科 (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婦科 (性)、聽力、外科 (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內科 (血壓、跳、臟)、胸透、B超、檢驗 (血檢包括血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規)、艾滋病檢測。
法律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 ; 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
(二)女性:17BMI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條 顱腦外傷,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四條 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條件兵不合格。
C. 應征入伍體檢檢查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初檢檢查項目:1、外科:身高、體重、體型、外貌、四肢等;2、內科:血壓、心率、泌尿、血液、內分泌,以及慢性疾病等;3、耳鼻咽喉科:嗅覺、聽力、耳廓、鼻息等;4、眼科:視力、色覺、眼球等;5、口腔科:牙齒為主;6、婦科:僅限於女性,主要是常規性項目,如生殖器發育情況等。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
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預征對象基本情況。
預征對象應當保持與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的聯系,並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應征。
預征對象所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督促預征對象按時應征,並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第二十一條 徵兵體檢機構實行資質審查認證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會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具備資質條件的醫院或者專業體檢機構作為徵兵體檢機構,設立徵兵體檢站。徵兵體檢機構資質認證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規定。
本行政區域內沒有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醫院和體檢機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經省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准,可以選定其他適合的場所設立徵兵體檢站。
D. 當兵要檢查哪些
兵體檢項目包括以下內容,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實驗室檢查、輔助檢查。檢查意識狀態,精神狀態,發育營養,語音語調,面容表情,姿勢步態、頸椎腰椎、骨折外傷、視力聽力、味覺色覺。實驗室檢查包括血糖、血脂、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腫瘤標志物。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胸部正側位片,肝、膽、胰、脾、腎彩超等。
E. 當兵體檢要求
一、當兵體檢有什麼要求
1、當兵體檢要求下:
(1)身高方面有嚴格的要求;
(2)學歷方面必須是初中及初中以上的學歷;
(3)一些影響外貌和骨骼方面的疾病如:白癜風,血管瘤,骨折等疾病。必須要痊癒且不再復發後才可以當兵;
(4)內科方面,一些有主要臟器手術史的人員不予通過;
(5)一些有傳染性疾病且沒有痊癒的人員也不予通過。
2、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二十條
徵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統一組織,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相關單位予以協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檢指導組,有計劃地組織預征對象體格檢查。
二、被治安處罰影響當兵嗎
被治安處罰影響當兵。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1、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4、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開除團籍的;
5、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6、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7、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8、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暴力恐怖、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9、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10、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