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體檢,血常規有哪些問題會被不合格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㈡ 公務員體檢血常規不合格的標准
公務員體檢不合格有血壓不合格、血檢轉氨酶過高、尿檢不合格。
在公務員體檢中,很容易出現不合格的情況有高血壓、尿檢、血檢不合格,這三個方面是最為集中的。尤其是尿檢,差不多每年的體檢中都會有很大一部分夥伴的尿檢都得二次復檢,比如白細胞太高或者有紅細胞等等。
公務員常規內容:
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4、體檢項目包括常規體檢(含身高、體重、血壓、視力等)和專科體檢(含外、內、耳鼻喉、眼、口腔、檢驗等)。女性應做常規婦科檢查。
㈢ 公務員體檢血檢不合格什麼原因
1、血壓超出范圍
2、視力不合格(特殊崗位)
3、肝功能常規檢測中谷丙轉氨酶超出范圍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4、血檢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范圍
5、其他原因
體檢手冊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下簡稱《標准》)頒布後,各地、各部門按照標准和要求開展體檢工作,社會反響良好。為使公務員招錄機關的工作人員、體檢機構的醫務人員准確把握《標准》;
嚴格執行體檢操作規程,使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衛生部、人事部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編寫了《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在錄用體檢時參照執行。在具體實踐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反饋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和衛生部醫政司。
㈣ 徵兵體檢化驗不合格指的是什麼
法律分析: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的徵兵體檢化驗血都是檢查血常規、轉氨酶、艾滋病這幾項的,建議帶著化驗單去醫院復查。
法律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四十九條 血細胞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
(一)血紅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二)紅細胞計數: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三)白細胞計數:3.5~9.5×109/L四)中性粒細胞百分數:40%~75%五)淋巴細胞百分數:20%~50%六)血小板計數:125~350×109/L。血常規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稍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范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第五十條 血生化分析結果在下列范圍,合格。(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 U/L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應當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視為合格,但須從嚴掌握二)血清肌酐: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味酸去蛋白終點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三)血清尿素:2.9~8.2 mmol/L。
㈤ 參軍驗血哪種會不合格
法律分析:血常規:各項指標不在正常范圍內,如血紅蛋白、中性粒細胞、血白細胞等。還有就是血常規的肝功能檢查不合格,不可入職,有一次機會可以復檢。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徵兵體檢標准》
第四十八條 血常規檢查符合下列標準的合格:(一)白細胞總數4.0~10.0х109/L(4000~10000/m3)二)白細胞分類,中性粒細胞50%~70%、淋巴細胞20%~40%三)紅細胞數,男性4.0~5.5х1012/L(400~550萬/mm3)、女性3.5~5.0х1012/L(350~550萬/mm3)四)血小板計數,100~300х1012/L(10~30萬/mm3)(五)血紅蛋白,男性120g/L~180g/L(12~18g/dl)、女性110g/L~150g/L(11~15g/dl)。
第五十一條 血清丙氨酸基轉移酶採取連續監測法(酶動力學法)檢查,40單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條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採取酶聯免疫法檢測,陰性合格。
第五十三條 血清艾滋病毒抗體採取酶聯免疫法檢測,陰性合格。
第五十四條 血清梅毒螺旋體抗體採取酶聯免疫法檢測,陰性合格。
㈥ 入職體檢血常規怎樣算不合格
1、入職體檢怎麼算不合格
一般如果是葯品生產公司或是食品生產公司,顯然對於傳染性疾病會有著較高的要求。如果在做肺部檢查時確定有肺結核,這基本都是不合格的情況。另外還有一些公司一般對於員工的視力會有著較高的要求,那麼此時也需要了解視力,如果低於4.5,可能就屬於不合格的一種表現,但是還是要對應看員工的整體情況,需要仔細檢查色覺,如果有明顯的色弱或色盲等現象,一般就不允許入職。
2、入職體檢需要注意什麼
一般在入職體檢時哪種情況屬於不合格,這還需要看公司的規定,每一個不同的行業對於員工的要求還會有著對應的規定,首先就應該了解到公司有哪一些要求,然後結合實際的情況去報名。
同時還需要在體檢前做好完善的檢查,需要盡可能避免喝酒,選擇清淡的飲食,這些都是比較重要的,與此同時也應該了解目前的體檢,一般都可以選擇預約,所以無需浪費很多的時間。
㈦ 當兵體檢血液不合格有哪些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血液不合格的主要項目是肝功能,因為肝功不合格說明肝臟不好,嚴重的會有傳染性,平時少吃油膩食物,多喝水,多吃水果蔬菜,加強鍛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㈧ 體檢當兵,最後總檢說血液不合格是怎樣一回事
這個你可能詢問徵兵機構具體是哪項血液檢查不合格,如果你對檢查有異議,可以要求復檢。
一般來說,徵兵的血液體檢項目包括:包括血常規、肝功五項,乙肝兩對半、相關傳染病檢測等。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中輔助檢查正常標准作為臨床參考數值,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具體明確為:
1、血常規檢查: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范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2、尿液檢查鏡檢白細胞數(離心沉澱標本)不超過6/高倍鏡,可結合外生殖器或外陰檢查情況綜合判定,其它尿檢項目要嚴格執行標准。
3、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酶如大於40單位、小於或等於50單位,要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參考當地常用數值進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可視為合格,但須從嚴掌握。
㈨ 公務員體檢血液病不合格包括哪些
1.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2.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3.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4.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5.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6.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7.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8.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9.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11.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12.紅斑狼瘡、皮肌炎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13.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14.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15.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16.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17.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18.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19.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20.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21.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