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江蘇省中小學教師系統從原來的單位調離出來,提交申請,審核需要多久
一般事業單位調動崗位需要2個月左右。
調動申報材料:
1、擬調人員申請調動工作報告;
2、調動呈報表;
3、編制審核通知單;
4、考察材料[個人總結、單位鑒定(含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情況)];
5、計劃生育證明;
6、近期體檢表;
7、個人檔案(轉正定級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務員的需有公務員錄用表、公務員登記表等
B. 教師招聘面試以後,說10月30號體檢,體檢以後,一般多久可以上班
這個具體的話需要看你們當地的學校的具體的一個要求的,一般情況下體檢結束一周左右就是可以正式上班的,還是要看你們的學校的那個具體通知的,以具體通知為準的。
C. 求助關於教師工作調動
我還是告訴你流程吧。
事業單位調動煩瑣程序(中學教師跨縣市調動)
記載如下:
首先要搞定新調入單位(學校),比如:准備簡歷、面試、試講;
第二步,如果一切順利,將填寫《擬引進人才表格》,此表格由新調入單位提交當地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集中提交主管部門(教育局)討論審核。這個過程要比較長,需要耐心等待,主管部門需要驗證各證件原件。
第三步,主管部門(教育局)討論審核通過後,將由人事科將資料提交當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或人力資源科),由幹部科提交局裡統一討論審核。此過程同第二過程基本類似,過程也相當漫長!
第四步,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討論審核通過後,將有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通知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討論結果,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通知新調入單位(學校),新調入單位通知本人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領取《商調函》(這是很重要的玩意兒)。
第五步,拿到《商調函》之後,本人憑《商調函》去調出單位(學校)的主管部門(也是教育局)人事科取《商調登記表》,然後逐一簽字(調出單位[學校]最高領導簽字同意——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教育局]最高領導簽字同意——當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最高領導簽字同意)。
這個步驟要慎重:1、要及時。主管部門對於當年調出的人員要討論,而討論都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如果你提交《商調登記表》過遲,會遭遇比較大的麻煩,所以,一定要及時。
2、可以適當提前。如果完全等到新調入單位的《商調函》弄到手再去調出單位提出調動,可能比較遲。你可以根據新調入單位、調入單位的主管部門、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三機構之間的許可權做一分析,比如,如果新調入單位如果要你,其他兩機構基本不會反對的話,那麼,你在得到新調入單位肯定的答復,即填寫了《擬引進人才表格》後即可提前去主管部門人事科取《商調登記表》,向你的原單位提出調動。我的做法是等到新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已通過的通知後,馬上去原單位提出調動的——相對來說比較穩妥一點的做法。
第六步:憑《商調函》和已完成簽字的《商調登記表》在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介紹信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協商調動檔案的事情。一般情況下,調動檔案同時要附上原單位開具的《關於***最近表現的證明》和近期體檢表。
第七步,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會將檔案郵寄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或者你自己本人親自帶上檔案送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
第八步,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在收到你的檔案之後,再開一封「調令」(也是《商調函》但內容不一樣)。
第九步:拿上《商調函2》之後,再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介紹信和告訴你調出時相關要轉移的手續。
第十步:拿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的介紹信到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人事科再給你開介紹信回原單位去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步:拿介紹信回原單位(學校)去辦理相關手續:如常住戶口登記表、工資證明、近三年表現考核手冊、工會關系、組織關系、單位財產移交表等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工資證明非常重要。一切辦妥後,原單位給你開介紹信再回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
第十二步:回人事科後,人事科在處理工資證明相關手續後,再給你開介紹信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
第十三步:在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做兩件事情:1、幹部科給你開正式調令——憑借正式調令才能到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報到的。 2、在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工資福利科給你開工資證明。
第十四步:在到新調入地之前,還應辦好以下手續:養老保險的轉移(或者有原單位開《養老保險視同繳納證明》到主管部門人事科蓋章)、失業保險的轉移(不一定有)、住房公積金的轉移(需要提前問清楚新調入地住房管理中心的相關問題:如繳費銀行和帳號)、醫療保險的轉移(需要提前在新調入地領取表格,獲得新調入地養老保險繳費帳號等)……
第十五步:憑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給你開的正式調令(調出)和工資福利證明等材料回到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六步:在新調入地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相關人員會給你開正式調令(調入)。
第十七步:拿到正式調令後,再去新單位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給你開報到證。
第十八步:拿到報到證後,就可以去你的新單位報到了。
第十九步:工資關系、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醫療、戶口等等,需要慢慢去辦理。或者由新調入單位相關部門為你處理。
第二十步:從此,你的調動已經完成,准備開始在新的單位里繼續奮斗並期待下一次調動吧!人生就這樣紛繁復雜,周而復始……祝福你,終於調動成功!
D. 如果考出了編制教師要工作多久才可以換地方
可以的,不過很麻煩,需要通過以下過程進行:
第一步:首先先去打聽怎樣申請一個編制,(一個途徑是缺編用人單位(學校),跟學校負責人打好招呼,遞交簡歷,用人單位意要個人幫個人就好辦,蓋章上的事用人單位領導可以去幫溝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學校答復後,去人才交流中心拿兩個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個是《編制使用審批表》,別一個是《商調登記表》。拿著《編制使用審批表》和弄一份申請書(也就是說明申請編制的理由)去編委辦申請一個編制(申請之前也可以打聽哪裡有對口的編制),和編制辦一起完成編制使用表後,需要蓋章簽字的有:
1、接收學校負責人;
2、接收學校主管部門(也就是教育局);
3、縣分管領導(也就是分管的副縣長或市長),縣分管領導簽字以後拿《編制使用審批表》回編委辦蓋章,編委辦蓋完再給編委辦領導蓋章簽字(縣長或市長就是編委辦領導)。在上述手續的同時,拿《商調登記表》到調入地各相關部部門逐一簽字蓋章:
1、調入學校最高領導簽字同意(和編制使用審批表一起蓋)。
2、調入地教育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和編制使用審批表一起蓋)。
3、調入當地人事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第三步:調入地的簽完,再及時拿去調出地相關部門逐一簽字同意:
1、原學校最高領導。
2、調出教育局分管領導(調出地的手續最難就這一步,其他都還好)。
3、調出地人事局分管領導。
第四步:拿著《商調登記表》到調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討論同意後,會開出《商調函》(這是個人走上成功調出的重要一步,這一步過關了,接下來的也會順理成章了)。
第五步:拿著《商調函》回調出地,《商調函》會告之調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資料,人事科根據《商調函》內容告訴個人需要資料。一般都是要准備以下材料(最好是自
己拿到《商調函》後就事先做好准備,要不然等人事科告訴個人再去辦就得多跑幾趟):
1、原學校開具的《關於***最近表現的證明》;
2、近期體檢表(應該事先在周末時間去人民或中體檢,這樣不會佔用上班時間,
只要跟的說是工作調動需要的體檢就好,體檢最好不要出問題,要不然有點麻煩);
3、婚育證明(這個也應該提前弄好,先在學校出證明,再帶結婚證、戶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鎮的計生部門蓋章,計生部門會查父母的計生問題,沒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補交,個人愛人的也要在他那邊出相同的證明)。人才市場交流中心會根據人事局人事科的要求將檔案郵寄到調入地人事局。
第六步:調入地人事局在收到個人的檔案之後(如果材料不齊會叫個人補的),再開一封《商調函》(也就是協商調動),這個是調出成功的信號,會有時間限定,以拿到《商調函
》後馬上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事科),人事科會開行政介紹信(也就是調出令,拿回調入地)和告訴個人調出時要轉移的相關手續。再拿介紹信(調出令)回原學校(鎮中心校)去辦理相關手續:如工資證明(到會計處開工資介紹信,一式兩份)、近三年表現考核手冊等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工資證明。
拿著原單位給個人開工資介紹信再回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工改辦,工改辦再給個人開工資介紹信(會回收一份)回調入地人事局幹部科。(調出地人事局手續算辦完,往後不用再往這個地方再跑了,到這一步就算是正式調出原學校了,之前應該做好交接的准備工作。
E. 人員調動一般考察後多久
需要2個月左右。
調動申報材料:
1、擬調人員申請調動工作報告;
2、調動呈報表;
3、編制審核通知單;
4、考察材料[個人總結、單位鑒定(含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情況)];
5、計劃生育證明;
6、近期體檢表;
7、個人檔案(轉正定級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務員的需有公務員錄用表、公務員登記表等)。
事業單位宗旨: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務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
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F. 教師事業編體檢政審後需要多長時間上班
一般情況下政審後1-2月以內會通知,現在疫情影響可能會延遲,但具體的還需要等你所報考的招錄單位的公告通知
G. 教師編體檢完多久公示
教師編體檢完了以後,大約用不了多久,就需要公示了,這要看當地的教師缺編情況是什麼樣?如果缺編比較多,可能公式的時間就非常快,這就需要你們耐心等待。
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操作規程: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鍾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H. 縣內教師調動的程序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縣內教師調入的程序:
(1)縣內學校(不含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調入教職工,須經調入、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後,經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審核,報縣教育局送縣編辦核編、縣人社部門核崗後,由縣教育局審批辦理;縣外調入教職工,須經調入、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後,送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報縣編辦核編、縣人社部門核崗,並經人社部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
(2)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進人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城區學校和縣直屬學校進人,原則上實行公開招聘或公開選聘,屬組織調動的除外。
二、縣內教師調出的程序:
鎮級學校教職工的調出(調縣內非城區學校和非直屬學校)須經調出、調入單位和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簽字蓋章同意後,由縣教育局審批辦理,報縣編辦下編、縣人社部門下崗;縣內直屬學校教職工的調出(調縣內非城區學校和非直屬學校)須經調進、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後,由縣教育局審批辦理,報縣編辦下編、縣人社部門下崗;調出縣外或調縣內非教育系統的學校教職工,須經調進、調出單位簽字蓋章同意,報縣教育局同意後由縣人社局審批辦理相關手續,報縣編辦下編、縣人社部門下崗。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八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四)考試、考察;(五)體檢;(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四)考評;(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六)辦理聘任手續。
I. 在編教師調動問題
教師工作調動需要具備的條件是:新學校同意接收,同時原學校同意調出。調動的步驟比較復雜,需要耐心操作:
首先要確定新調入的學校,比如:准備簡歷、面試、試講;
第二步,如果一切順利,將填寫《擬引進人才表格》,此表格由新調入單位提交當地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集中提交主管部門(教育局)討論審核。需要耐心等待,主管部門需要驗證各證件原件。
第三步,主管部門(教育局)討論審核通過後,將由人事科將資料提交當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或人力資源科),由幹部科提交局裡統一討論審核。此過程同第二過程基本類似,過程也相當漫長!
第四步,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討論審核通過後,將有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通知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討論結果,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通知新調入單位(學校),新調入單位通知本人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領取《商調函》。
第五步,拿到《商調函》之後,本人憑《商調函》去調出單位(學校)的主管部門(也是教育局)人事科取《商調登記表》,然後逐一簽字(調出單位[學校]最高領導簽字同意——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教育局]最高領導簽字同意——當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最高領導簽字同意)。
這個步驟要慎重、要及時。主管部門對於當年調出的人員要討論,而討論都有一定的時間限制的,如果提交《商調登記表》過遲,會遭遇比較大的麻煩,所以,一定要及時,可以適當提前。
第六步:憑《商調函》和已完成簽字的《商調登記表》在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介紹信到調出單位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協商調動檔案的事情。一般情況下,調動檔案同時要附上原單位開具的《關於***最近表現的證明》和近期體檢表。
第七步,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會將檔案郵寄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或者自己本人親自帶上檔案送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
第八步,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在收到檔案之後,再開一封「調令」(也是《商調函》但內容不一樣)。
第九步:拿上《商調函2》之後,再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介紹信和告訴調出時相關要轉移的手續。
第十步:拿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的介紹信到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人事科再開介紹信回原單位去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步:拿介紹信回原單位(學校)去辦理相關手續:如常住戶口登記表、工資證明、近三年表現考核手冊、工會關系、組織關系、單位財產移交表等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工資證明非常重要。一切辦妥後,原單位開介紹信再回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
第十二步:回人事科後,人事科在處理工資證明相關手續後,再開介紹信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
第十三步:在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做兩件事情:
1、幹部科開正式調令——憑借正式調令才能到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報到的。
2、在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工資福利科開工資證明。
第十四步:在到新調入地之前,還應辦好以下手續:養老保險的轉移(或者有原單位開《養老保險視同繳納證明》到主管部門人事科蓋章)、失業保險的轉移(不一定有)、住房公積金的轉移(需要提前問清楚新調入地住房管理中心的相關問題:如繳費銀行和帳號)、醫療保險的轉移(需要提前在新調入地領取表格,獲得新調入地養老保險繳費帳號等)……
第十五步:憑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開的正式調令(調出)和工資福利證明等材料回到新調入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辦理相關手續 。
第十六步:在新調入地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力資源科),相關人員會開正式調令(調入)。
第十七步:拿到正式調令後,再去新單位主管部門(教育局)人事科,由人事科開報到證。
第十八步:拿到報到證後,就可以到新單位報到了。
J. 同區編制內教師調動
可以的,不過很麻煩,需要通過以下過程進行:
第一步:首先先去打聽怎樣申請一個編制,(一個途徑是缺編用人單位(學校),跟學校負責人打好招呼,遞交簡歷,用人單位意要個人幫個人就好辦,蓋章上的事用人單位領導可以去幫溝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學校答復後,去人才交流中心拿兩個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個是《編制使用審批表》,別一個是《商調登記表》。
拿著《編制使用審批表》和弄一份申請書(也就是說明申請編制的理由)去編委辦申請一個編制(申請之前也可以打聽哪裡有對口的編制),和編制辦一起完成編制使用表後,
需要蓋章簽字的有:
1、接收學校負責人;
2、接收學校主管部門(也就是教育局);
3、縣分管領導(也就是分管的副縣長或市長),縣分管領導簽字以後拿《編制使用審批表》回編委辦蓋章,編委辦蓋完再給編委辦領導蓋章簽字(縣長或市長就是編委辦領導)。
在上述手續的同時,拿《商調登記表》到調入地各相關部部門逐一簽字蓋章:
1、調入學校最高領導簽字同意(和編制使用審批表一起蓋)。
2、調入地教育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和編制使用審批表一起蓋)。
3、調入當地人事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第三步:調入地的簽完,再及時拿去調出地相關部門逐一簽字同意:
1、原學校最高領導。
2、調出教育局分管領導(調出地的手續最難就這一步,其他都還好)。
3、調出地人事局分管領導。
第四步:拿著《商調登記表》到調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討論同意後,會開出《商調函》(這是個人走上成功調出的重要一步,這一步過關了,接下來的也會順理成章了)。
第五步:拿著《商調函》回調出地,《商調函》會告之調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資料,人事科根據《商調函》內容告訴個人需要資料。一般都是要准備以下材料:
1、原學校開具的《關於***最近表現的證明》;
2、近期體檢表(應該事先在周末時間去人民醫院或中醫院體檢,這樣不會佔用上班時間,
只要跟醫院的說是工作調動需要的體檢就好,體檢最好不要出問題,要不然有點麻煩);
3、婚育證明(這個也應該提前弄好,先在學校出證明,再帶結婚證、戶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鎮的計生部門蓋章,計生部門會查父母的計生問題,沒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補交,
個人愛人的也要在他那邊出相同的證明)。人才市場交流中心會根據人事局人事科的要求將檔案郵寄到調入地人事局。
第六步:調入地人事局在收到個人的檔案之後(如果材料不齊會叫個人補的),再開一封《商調函》,這個是調出成功的信號,會有時間限定,拿到《商調函》後馬上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事科),人事科會開行政介紹信和告訴個人調出時要轉移的相關手續。
再拿介紹信(調出令)回原學校(鎮中心校)去辦理相關手續:如工資證明(到會計處開工資介紹信,一式兩份)、近三年表現考核手冊等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工資證明。
拿著原單位給個人開工資介紹信再回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工改辦,工改辦再給個人開工資介紹信(會回收一份)回調入地人事局幹部科。
事業編和合同工的差別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考的編制只能在當地有用,一般以市為單位。因各地政策落實不一樣,所以存在差別。
《教師法》第八條對教師義務作了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