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當兵徵兵體檢後具體詳細流程都有什麼
我2001年參軍入伍,我來說說我當時的體檢情況。
具體應該如下:
檢查體重身高(量體重、脫鞋量凈身高)
檢查視力(讓你遮住一隻眼用另一隻眼看視力表,藉此檢查你的視力情況);
檢查聽力(你距離醫生幾米遠,他用最小的聲音說話(通常是幾個單詞),你仔細聽,然後回答他所說的是什麼就行了。此處我的經驗就是要仔細聽、認真聽,並注意觀察醫生的口型,一般就能回答正確);
檢查鼻腔口腔(這個一般人都能過);
檢查內科(打B超、心電圖、X光這些)
檢查皮膚(看有沒有紋身、刀疤及傳染性皮膚病等)
檢查外科(衣服脫光,一絲不掛,再看有沒有雞胸、紋身、刀疤、是否平足之類的。再次稱量體重(此時由於全脫光,稱體重更准確)。此過程中會檢查肛門、陰部,然後會讓你做快走、慢走、快跑、慢跑、跳等動作,藉此觀察你腿腳是否殘疾、是否有高低腿、是否靈活自如)
然後還有尿檢(查肝腎)、抽血(查艾滋、肝炎等傳染性疾病)
然後還有體能素質測試,如俯卧撐、單杠屈伸臂(也就是單杠引體向上)、仰卧起坐、跳遠等等之類的。
具體體檢順序每個地方不一樣,但大體內容就是這些。當然,特殊兵種對身體要求更嚴,就檢查得更細,如飛行員、潛艇兵等。總體來說,空軍海軍對身體的要求要高於陸軍和武警。
『貳』 2017年參軍體檢過後還需要什麼
按照程序,體檢結束後還有:
政治審查
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後,由縣級兵役機關會同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其進行政治聯審和走訪調查。
預定新兵
省級或地市級徵兵辦公室對學歷、年齡、體檢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應征青年,按照綜合素質考評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為預定新兵。預定新兵名單(包括姓名、戶籍地、學歷、高考原始總分數、綜合素質考評分數)同時在省、地市、縣三級徵兵辦公室營院外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 天。
批准入伍
經公示未被舉報和反映有問題的,確定為批准入伍對象,由縣級徵兵辦公室辦理批准入伍手續,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叄』 當兵體檢過了還有什麼流程
參加徵兵體檢
第一步,需要到當地的村或者社區民兵營長處進行報名登記,這是預約報名。
第二步,一般情況下村或者社區民兵營長會通知你,到國家徵兵網上進行網上報名登記。
第三步,報名登記符合徵兵條件之後,即會進入初次體檢(徵兵體檢一般分為三次,初檢、復檢和到軍營後的核檢)。這個一般由鄉鎮或者街道統一組織參加。
第四步,初檢合格之後,大約半個月左右,會接到通知,參加市裡的統一復檢,這次檢查合格的即會進入政審環節,政審合格的即作為新兵入伍人選。
第五步,作為入伍人選之後,就是分配兵種,但是不同兵種有不同要求。有些特殊兵種可能還需要再次進行專項體檢。
第六步,體檢流程。一般情況下徵兵體檢和我們日常到醫院做的體檢內容差不多,只是要求比較嚴格一些,比如紋身的大小、位置等,一些特殊的兵種還有些一特殊的檢查,比如空軍的抗眩暈測試等。
第七步,具體流程。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先填寫登記表格,然後進行視力檢查,五官科檢查,然後是外科檢查,再到內科檢查,進行血壓測試,後面再是抽血化驗,最後是拍照存檔。如果檢查的人員比較多,則根據現場指揮人員按組進行檢查,檢查的流程可能會各組不同。
『肆』 當兵體檢過了之後,到部隊還要體檢嗎
當兵體檢過了之後,到部隊還要進行體檢復查。
根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四十條 新兵到達部隊後,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疫和復查。經檢疫發現患傳染病的,應當及時隔離治療,並採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經復查發現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應當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條 新兵在檢疫、復查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作退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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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工作條例》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對部隊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應當予以接收,並通知原徵集的縣、市徵兵辦公室領回,注銷其入伍手續,當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落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規定:
第六十九條擾亂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礙兵役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使用暴力、威脅方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伍』 當兵體檢過了還有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完後還有政治審查、審定新兵、交接新兵、運輸新兵流程。當兵體檢是徵兵的一個重要流程,徵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徵集應征公民到軍隊服現役。
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自2020年起,將義務兵徵集由一年一次徵兵一次退役,調整為一年兩次徵兵兩次退役。實行一年兩次徵兵兩次退役後,徵兵時間區分為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陸』 當兵體檢完了,政審完了還做什麼
後面是以下流程:
4、走訪調查,政審通過以後,需要安排人員走訪調查。
5、審批定兵,由縣徵兵辦根據體檢政審雙合格人員情況,擇優定兵。
6、張榜貼示,鄉鎮、街道武裝部到處貼示。
7、批准入伍,以上程序都無問題,批准入伍。
『柒』 當兵體檢完了,政審完了還做什麼
審定新兵階段。後面步驟還有走訪調查——預定新兵——張榜公示——批准入伍。
一、走訪調查
政治聯審和體檢初步合格者,將由縣級徵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走訪調查。
二、預定新兵
縣級徵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雙合格者進行全面衡量,確定預定批准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優先確定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為預定新兵。
三、張榜公示
對預定新兵名單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四、批准入伍
體檢、政審合格並經公示的,由縣級徵兵辦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發放《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辦理戶口注銷、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起運,統一輸送至部隊服役。申請學費資助的,還要將加蓋有縣級徵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7)當兵體檢過來還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徵兵工作條例》第五章 審定新兵
第二十三條 縣、市徵兵辦公室在審定新兵時,應當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擇優批准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第二十四條 革命烈士和革命傷殘軍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批准服現役。
第二十五條 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
第二十六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徵兵辦公室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並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第二十七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捌』 當兵體檢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由基層武裝部統一組織,集中前往體檢站的體檢,在這種情況下參加體檢的人員什麼都可以不帶。集中點名和身份驗證由基層武裝部負責,然後統一乘車前往體檢站,只需按時將參加體檢人員列隊帶入全封閉的體檢站即可。不參加基層武裝部集中體檢行動而是個人自行前往體檢站的體檢,這種情況下,就必須帶齊本人的身份證和體檢通知書了。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八條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健康狀況和文化程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人員根據鄉、民族鄉、鎮和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部(以下統稱基層人民武裝部)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徵兵工作站通知,在規定時限內,自行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初檢。初檢主要對身高、體重、視力以及對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體明顯不合格問題進行檢查。初檢不受戶籍和應征地限制,初檢結果在全國范圍內互認。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武裝部選定初審初檢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體素質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預征對象,並通知本人。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基層人民武裝部應當加強對預征對象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預征對象基本情況。預征對象應當保持與所在基層人民武裝部的聯系,並根據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應征。預征對象所在的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應當督促預征對象按時應征,並提供便利。
『玖』 當兵體檢合格後還需要走什麼程序
法律分析:還需要進行政治審查工作,如果都審查通過之後,開始審定新兵,運輸新兵到部隊,之後進行交接新兵等程序。
法律依據:《徵兵工作條例》 第十三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為當年預定徵集的對象,並通知本人。
『拾』 徵兵體檢過了還有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當兵體檢完後還有政治審查、審定新兵、交接新兵、運輸新兵流程。當兵體檢是徵兵的一個重要流程,徵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徵集應征公民到軍隊服現役。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自2020年起,將義務兵徵集由一年一次徵兵一次退役,調整為一年兩次徵兵兩次退役。實行一年兩次徵兵兩次退役後,徵兵時間區分為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並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第十四條 在徵集期間,應征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通知,按時到指定的體格檢查站進行體格檢查。應征公民符合服現役條件,並經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批準的,被徵集服現役。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一條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條件兵身高條件按有關標准執行。
第二條 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體條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須加查血液化血紅蛋白檢查項目,糖化血紅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體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