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兵谷丙轉氨酶48可以嗎就怕到部隊再體檢復查!
那就看你谷丙轉氨酶是什麼原因高的是否是過量飲酒或者其他的什麼原因,如果是飲酒的問題的話,就沒有什麼事情,這段時間到去部隊不要飲酒,注意休息,多喝水,就會降下來!如果在家裡就檢查出有肝炎什麼的,到了部隊,體檢復查出來了,如果不是多嚴重,不會造成傳染就不會把你遣返回來,如果情況嚴重的有可能會把你遣返回來!
2. 當兵體檢我轉氨酶45啊! 能當兵嗎!
轉氨酶超過45是不能確認合格的,在80以下者需要復查。
睡眠不好可能是轉氨酶偏高的原因之一。
你的情況可能將轉氨酶降到正常范圍的。
因為轉氨酶高低與很多因素有關,具體降低多少很難評估,但如果你僅僅因為睡眠問題使轉氨酶升高,降到正常范圍沒有問題。
3. 徵兵體檢肝功能標准
能。
徵兵體檢肝功能主要是看轉氨酶和膽紅素在不在正常范圍,檢測有沒有乙肝、丙肝或者艾滋病毒感染。如果因為前一天晚上休息不好或者吃得過油膩,轉氨酶可能有輕度增高,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在其他項目體檢通過時,組織單位會組織復檢,如果復檢轉氨酶正常,就可以通過。
空腹原因
1、肝功能檢查前不能進食,不能喝水,必須保持空腹,空腹時間一般為8~12個小時。
2、肝功能檢查前一晚不可飲酒,不能吃辛辣食物,不能吃油膩食物,必須以清淡為主。
3、肝功能檢查前一晚不可熬夜,不能服葯,否則可能導致轉氨酶升高,肝功能檢查異常。
肝功能是常規檢查項目,所有的肝功能檢查都是要求採取空腹抽血的,這是因為正常人血液內含有一定量大分子的β和γ球蛋白,可與某些化學試劑結合而沉澱,而小分子的白蛋白和α1- 球蛋白,便可預防沉澱的產生。
4. 徵兵轉氨酶的標準是什麼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你想當哪種兵呢? 下面是我照的資料提供給你希望你難採納我的答案 哈:供你參考哈 不知道你是不是在校的大學生呢? 一般18到22都可以的。要是大學生好像可以放寬到23歲。 體重不低於下列標准合格: (一)男性: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除外);可自行矯正的輕度脊柱側彎、駝背。 (二)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三)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空降兵超過4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 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 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合格。 第八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第九條 有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痿,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直徑大於0.5厘米或超過二個),經常發炎、出血的內外痔,不合格。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各類人員合格。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睾丸),睾丸鞘膜積液(包括睾丸在內部不大於健側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治癒後一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 (三)無壓痛、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不超過二個,直徑小於0.5厘米)。 第十一條 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尋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 輕度腋臭(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除外)。 (二)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風(著夏裝 非裸露部位)、花斑癬、股癬,輕度手(足)癬、指(趾)癬、凍瘡。 第十二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編輯本段內科: 第十三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合格。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卧位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經改變體位反復聽診確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發的期前收縮,一分鍾不超過三次,確無心臟病變者。 (三)心率每分鍾56至110次之間。潛水員、空降兵和補入高原地區的新兵,上述三項從嚴掌握。 第十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鈣化點,數量在3個以下,直徑不超過0.5厘米,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 (二)肺紋理增強不超過中帶、數量少、纖細、分布均勻、無扭曲變形。 第十六條 胃、十二指腸、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1.5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四)肝、脾同時觸及,符合上述(一)、(三)兩項,陸勤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超過6單位或硫酸鋅濁度試驗超過12單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滴度大於1:16。 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合格, 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治癒兩年以上無後遺症,全身情況良好,能擔負重體力勞動,合格。 第二十條 有癲癇病、精神病、夢游、暈劂史及神經官能症、智力低下、遺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一條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口吃,不合格。輕度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復兩次),除潛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外,合格。 編輯本段耳、鼻、喉科: 二十三條 嗅覺喪失,不合格。嗅覺遲鈍,各類人員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條 聽力,每側耳語低於5米,不合格。一側耳語5米、它側不低於3米,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五條 眩暈症,重度暈車、暈船,不合格。輕度暈車、暈船,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六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合格。輕度耳黴菌病,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七條: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合格。鼓膜內陷,鼓膜粘連、萎縮、瘢痕、石灰沉著,陸勤、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合格。鼓膜輕度內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著不超過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良好,潛艇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條 鼻畸形,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輕度萎縮性鼻炎,陸勤人員、空降兵、坦克乘員合格。 第二十九條 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編輯本段眼科: 第三十條 視力,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4.9,左眼裸眼視力4.8。 (二)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空降兵、坦克乘員每一眼裸眼視5.0。 高中、職業高中、中專畢業生視力可放寬至4.9。 第三十一條 色覺異常,不合格。能夠識別紅、綠、黃、藍、紫各單色者,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二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假性翼狀胬肉,深入角膜不超過2毫米,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三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內,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四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不影響視力的角膜雲翳,各類人員合格。 第三十五條 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青光眼,不合格。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各類人員合格。 編輯本段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二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切牙、尖牙、雙尖牙缺損,超咬合超過0.5厘米,開咬合超過0.3厘米,深復合超過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齊,輕度牙周病,潛艇人員、潛水員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上下兩側三、四齒咬合相距0.3厘米以內。 (二)切牙缺失一個固定義齒修復後功能良好。 (三)個別切牙牙列不齊或重迭。 (四)不影響咬合的上頜側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不合格。 編輯本段婦科: 第三十九條 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編輯本段輔助檢查 第四十條 血常規檢查 正常標准: 血紅蛋白 男性120~180g/L(12~18g/dl) 女性110~150g/L(11~15g/dl) 紅細胞數 男性4.0~5.5×1012/L(400~550萬/mm) 女性3.5~5.0×1012/L(350~500萬/mm) 白細胞總數 4.0~10.0×109/L(4000~10000/mm) 白細胞分類 中性粒細胞50%~70% 淋巴細胞20%~40% 血小板計數 100~300×109/L(10~30萬/mm) 第四十一條 尿液檢查(帶*為必檢項目) 正常標准: 外觀:透明、淡黃色 pH 值:4.5~8.0 尿比值:1.003~1.035 *尿蛋白:陰性至微量 尿酮體:陰性 *尿糖:陰性 膽紅素:陰性 尿膽元:0.1~1.0Eμ/dl(弱陽性) *鏡檢:(離心沉澱標本) 紅細胞:男0~偶見/高倍鏡;女0~3/高倍鏡 白細胞:男0~3/高倍鏡;女0~5/高倍鏡 管型:無或偶見透明型,無其他管型。 *女性尿妊娠試驗:陰性 第四十二條 糞常規檢查(地方性寄生蟲病和血吸蟲病流行地區為常規檢查項目,其他地區根據需要進行檢查) 正常標准: 外觀:黃軟 鏡檢:紅、白細胞0~2/高倍鏡 無鉤蟲、鞭蟲、絛蟲、血吸蟲、肝吸蟲、薑片蟲卵及腸道原蟲 第四十三條 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標法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丙氨酸氨基轉移酶40單位以上。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 第四十四條 胸部X射線檢查 下列情況合格: (一)胸部透視未見異常。 (二)孤立散在的鈣化點(直徑不超過0.5cm),雙肺野不超過3個,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 (三)肺紋理輕度增強(無呼吸道病史,無自覺症狀)。 (四)一側肋膈輕度變鈍(無心、肺、胸疾病史,無自覺症狀)。 第四十五條 心電圖檢查(潛水員、潛艇人員、空降兵為必檢項目,其他人員根據需要進行檢查) 那正常或大致正常心電圖,是合格。
5. 驗兵體檢的標準是什麼
1.外科:
第一條、身長、體重不低於下列標准合格:
(一)男性:
①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
②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
③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條、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
第三條、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除外);可自行矯正的輕度脊柱側彎、駝背。
(二)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三)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五條、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空降兵超過4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合格。
第八條、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第九條、有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痿,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直徑大於0.5厘米或超過二個),經常發炎、出血的內外痔,不合格。
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各類人員合格。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睾丸),睾丸鞘膜積液(包括睾丸在內部不大於健側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治癒後一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
(三)無壓痛、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不超過二個,直徑小於0.5厘米)。
第十一條 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尋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 輕度腋臭(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除外)。
(二)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風(著夏裝
非裸露部位)、花斑癬、股癬,輕度手(足)癬、指(趾)癬、凍瘡。
第十二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2.內科:
第十三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合格。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卧位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經改變體位反復聽診確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發的期前收縮,一分鍾不超過三次,確無心臟病變者。
(三)心率每分鍾56至110次之間。
潛水員、空降兵和補入高原地區的新兵,上述三項從嚴掌握。
第十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鈣化點,數量在3個以下,直徑不超過0.5厘米,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
(二)肺紋理增強不超過中帶、數量少、纖細、分布均勻、無扭曲變形。
第十六條 胃、十二指腸、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1.5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四)肝、脾同時觸及,符合上述(一)、(三)兩項,陸勤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超過6單位或硫酸鋅濁度試驗超過12單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滴度大於1:16。
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合格, 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治癒兩年以上無後遺症,全身情況良好,能擔負重體力勞動,合格。
第二十條 有癲癇病、精神病、夢游、暈劂史及神經官能症、智力低下、遺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一條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口吃,不合格。
輕度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復兩次),除潛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外,合格。
3.耳、鼻、喉科:
二十三條 嗅覺喪失,不合格。
嗅覺遲鈍,各類人員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條 聽力,每側耳語低於5米,不合格。
一側耳語5米、它側不低於3米,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五條 眩暈症,重度暈車、暈船,不合格。
輕度暈車、暈船,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六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合格。
輕度耳黴菌病,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七條: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內陷,鼓膜粘連、萎縮、瘢痕、石灰沉著,陸勤、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合格。
鼓膜輕度內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著不超過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良好,潛艇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條 鼻畸形,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輕度萎縮性鼻炎,陸勤人員、空降兵、坦克乘員合格。
第二十九條 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4.眼科:
第三十條 視力,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4.9,左眼裸眼視力4.8。
(二)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空降兵、坦克乘員每一眼裸眼視5.0。
高中、職業高中、中專畢業生視力可放寬至4.9。
第三十一條 色覺異常,不合格。
能夠識別紅、綠、黃、藍、紫各單色者,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二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狀胬肉,深入角膜不超過2毫米,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三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內,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四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不影響視力的角膜雲翳,各類人員合格。
第三十五條 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各類人員合格。
5.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二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切牙、尖牙、雙尖牙缺損,超咬合超過0.5厘米,開咬合超過0.3厘米,深復合超過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齊,輕度牙周病,潛艇人員、潛水員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上下兩側三、四齒咬合相距0.3厘米以內。
(二)切牙缺失一個固定義齒修復後功能良好。
(三)個別切牙牙列不齊或重迭。
(四)不影響咬合的上頜側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不合格。
6. 谷丙轉氨酶超出正常水平能當兵嗎
可以,符合條件。
根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二條軍隊、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學員和從地方招收研究生學員,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國防生,以及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體格檢查,適用於本標准。
第三條男性身長160cm以上,女性身長158cm以上,合格。其中,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男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60cm,女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58cm。
男性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女性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合格。標准體重的計算公式為:
標准體重(kg)=身長(cm)-110
(6)徵兵體檢轉氨酶多少算合格擴展閱讀: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
第十條 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條 面頸部文身,著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條 脈管炎,動脈瘤,中、重度下肢靜脈曲張和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條件兵不合格。
第十三條 胸、腹腔手術史,疝,肛旁膿腫,重度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不合格。
7. 我要去徵兵 體檢各種都過了就是我的轉氨酶75,但是我們那個50合格 ,這
轉氨酶不合格到什麼程度?正常是基本要在45以下。轉氨酶檢查出來不合格,原因有很多,比如說近期有急性感染,比如說感冒啊,胃腸炎啊之類的都會使轉氨酶增高,抗生素一類的葯物也有很大影響,或者含碘一類的葯物也會損傷肝臟細胞,導致轉氨酶的激增。如果沒有這些情況,那麼要注意飲食。就是在檢查肝功的前三天內,不能吃的食物有以下:動物的內臟和血液、綠色的蔬菜、盡量少吃肉,檢查前一天的晚飯,盡量少吃些,也不能喝牛奶吃雞蛋這一類蛋白質高的食物。當然,煙、酒是一定要忌口起碼一周的。這樣的話,如果本身肝臟沒有問題,照這么做,檢查出來轉氨酶絕大多數都是正常的。如果是本身肝臟有問題,那就另當別論了。
要看你待的部隊有多重要,一般部隊的話,如果部隊體檢轉氨酶超的不高的話,可能不會被退回,畢竟你說你有關系。但是如果是重要的部隊,可能就要上綱上線、正兒八經的體檢了,不合格的話是有比較大的可能被退回。話說,你轉氨酶是多少?還有,我不是「大哥哥」,我是女的
8. 參軍體檢體能測試要求
入伍體檢 首先要認真學習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辦法》,弄淸制定體格標準的依據,樹立正確的指導思想。弄淸軍隊戰鬥力與本人體格索質的關系,胸懷祖國,放眼世界,為「建立一支強大的人民軍隊」做好體檢工作,並在體檢中運用唯物辯證觀點,著眼其特點,著眼其發展,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抓住重點,全面衡量,綜合判斷,避免片面性和局限性,正確執行體格標准。
(一)身高
男性4050px以上,女性4000px以上。
特勤人員:坦克乘員162~4450px,潛水員168~4625px,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162~4550px,空降兵4200px以上,空軍航空兵第34師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164~4300px,中央警衛團條件兵4125px以上,特種部隊條件兵4200px以上,北京衛戍儀仗隊隊員4375px以上。
(二)體重
男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0%,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0%。
女性: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
標准體重=(身高-11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