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簽名字要負哪些責任
法律分析:(1)如果在代理范圍內代簽,法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2)如果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代簽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代簽如果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⑵ 給別人代簽名字有什麼危害
法律分析:代替別人簽字後果應視情況而定。如果沒有得到當事人授權就代簽,屬於無權代理,無論合同出現什麼情況,代簽行為人都要對所簽訂的合同承擔責任。如果代簽行為有合法授權或者事後追認的,其代簽行為有效。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⑶ 我想問:幫人代簽,但是,不是簽自己的名字,幫人簽別人的名字,如果萬一有什麼事,自己會不會有責任
會有的,畢竟還是你簽的,除非那人給你開具一個委託證明的正式文件。
⑷ 法律法規別人替簽名字怎麼處理
如是授權委託代簽,由授權委託人負責,如無授權委託,私自替別人簽名,簽名無效,所產生的後果由簽名人承擔。
⑸ 我在填高考體檢表時,就是我們簽字確認那裡啊,我簽了名字,但是好像忘記填日期了,有關系么,會影響我報
不會影響,在收簽字表帶回招辦填入檔案時會再次檢查。
簡單信息沒有填錄完整的,會幫你填充完整,放心吧,
⑹ 高考體檢表的即住病史填無後,不要學生簽名,誤簽了咋辦呢
摘要 聯系班主任老師修改,或者登錄網站是否能修改
⑺ 駕校體檢單上把名字簽在了委託代理申請人那也簽了名,駕校說幫我交上去看但不知會不會退 需要重體檢嗎
駕校體檢單上把名字簽在了委託代理申請人那也簽了名,駕校說幫我交上去看但不知會不會退 需要重體檢嗎?應該不需要重新體檢,有體檢表就行了,不是主要問題,不必糾結。
⑻ 代簽他人名字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1. 根據授權人授權,代替授權人簽字的,屬於合法行為。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瑣事,也有些重大的經濟活動、重要的事項,是委託人授權他人簽字的。例如,委託人把自己的身份證、授權書交給被委託人,讓其去領取快件甚至在合同上簽字,這屬於很正常的行為。
2. 如果沒有委託人委託、授權,私自代替他人簽字,是違法的行為。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例如,國家公務員,對重要的請示報告,沒有經過有權處理的人的同意、批准、授權,就私自代簽,結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就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⑼ 駕照體檢表上的申請人簽名是別人簽的我的名字,可不可以以後會不會有麻煩
只要沒查出來,查出來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⑽ 駕駛員體檢表我自己檢的可是最後我在代申請人那簽的字怎麼辦還得從新檢一遍嗎
你在申請人上簽字不就行了?或者找別人幫你簽一下,這個好像沒那麼麻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