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兵要怎麼體檢
體檢流程一般是先眼科比如視力、色盲檢測,如果視力不及格就很難當兵了,其次是耳鼻喉、如果是女孩子的話還要檢查婦科,另外還要檢查大家的聽力以及外科就是身高體重、身體四肢健康等情況。
另外大家還需要進行內科的血壓、心跳、心臟的檢查,還要有胸透、b超、檢驗大家的血檢包括血常規、肝功五項,尿檢包括吸毒、尿常規等等,最後還要檢查大家的艾滋病檢測和心理測試。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關於入伍的體檢流程的話,一般來說會有視力,色盲檢測,耳鼻喉科,女孩子還要檢查婦科等等,這些項目都會有相應的合格標準的,如果說達不到合格標准,那麼一般不會考慮,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2. 當兵體檢具體流程
回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武裝部去報名,年齡這個是沒有關系的,如果你是本科大專好象能寬限一年,不行的話,你也可以去找找人托托關系的,這些都很好解決的,年齡在當兵的問題上不是問題 徵兵體檢是項目比較多 內科 外科 五官 血液等等吧 !(還要脫光衣服跑步了 呵呵) 一般徵兵在8 9月份就開始了 到時會有宣傳的(街道辦 居委會) 在體檢前半個月最好少喝酒和吸煙注意保養 註:必要時要找找人 送送禮以確保成功! 還有誰說限制在20周歲以內啊!那位簡直是胡說八倒!你是說中國嗎???! 是23周歲(如果政策沒變的話!) 不過這幾年部隊相關政策會有調整 包括待遇 安置 考學等等 如果你想當兵 我給你如下建議!會有幫助!切身體會! 1 體檢前少或別抽煙喝酒(對體檢有影響 不過只要沒大毛病基本沒問題 實在不行花點錢)!思想上作好離家的准備! 2 你如果沒離開過家的話 那麼新兵連頭一個月內會很想家(因為條件沒家裡好 又累 又緊張 還不適應這些會導致想家)解決辦法基本沒有,電話也不是能常常打到!多和戰友接觸吧同年兵很親近的!和班長嗎起碼表面要裝的老實點他們也許和你差不多大但都會很拽!(虛榮心的問題!) 身體方面會比在家是勞動強度大除了訓練還要洗鍋刷碗 洗衣服!訓練基本以隊列為主每天都是走路甚麼的很累的!最重要是要服從紀律!這是最大的問題 沒有在家自由!要有心理准備!頭三個月其實主要就是適應的問題啊!也就是從百姓向軍人轉變啊! 3 在部隊最重要是工作好!(如果在戰斗班就是指訓練 後勤班當然就是指作飯啊) 人緣也要好!(犯了錯誤也有人為你說話!) 其實最最重要是你別犯錯誤!!否則背個處分 就是你的污點啦!部隊容易犯錯誤 意識因為壓抑 二是因為很多在地方不算錯誤的事在部隊里就是很嚴重啦! 4我是武警出身!而且分在機動中隊(就是沒有固定任務 整天訓練專門處理突發事件以及重大人員警衛和活動值勤的! 其餘中隊的弟兄有負責看護水利工程和看守監獄的! 當然不同的軍兵種任務區別很大要看你具體當什麼兵 ! 5 伙食新兵連時不行!下了連還湊合!不過再好的飯菜老吃也夠了! 6 軍種沒好壞!每個軍種都有不同的工作崗位!只有地域和工作之分!而且這不是你能選擇的啊!要看你那地方當年是哪些部隊徵兵 除非你花錢調部隊!而且好壞是指什麼?如果是求舒服那麼去部隊機關 院校 醫院 總之勤務兵都不苦! 7 上網基本沒有除非節假日出去網吧(別相信新聞上說的 可以上網玩的連隊絕對不多!) 8 籃球是部隊最普遍的活動!每個連隊的院子都是球場!(看到牆上的五句話標語和籃球場那就絕對是到部隊了!)如果球打的好會被受重視的哦!呵呵 9部隊的前途!義務兵服役期是兩年 之後可以繼續留下轉為"士官"(每月有工資拿 一般部隊都有名額限制 也就是合同兵 三年為一期 之後正常退伍或者繼續簽三年) 想當官就難了 要不你很出色直接提干!或者很大的關系直接提干!考軍校這兩年都要不對戰士開放了(主要是多吸收地方大學生提高科技含量考慮)
3. 當兵體檢過程
具體應該如下:
檢查體重身高(量體重、脫鞋量凈身高)
檢查視力(讓你遮住一隻眼用另一隻眼看視力表,藉此檢查你的視力情況);
檢查聽力(你距離醫生幾米遠,他用最小的聲音說話(通常是幾個單詞),你仔細聽,然後回答他所說的是什麼就行了。此處我的經驗就是要仔細聽、認真聽,並注意觀察醫生的口型,一般就能回答正確);
檢查鼻腔口腔(這個一般人都能過);
檢查內科(打B超、心電圖、X光這些)
檢查皮膚(看有沒有紋身、刀疤及傳染性皮膚病等)
檢查外科(衣服脫光,一絲不掛,再看有沒有雞胸、紋身、刀疤、是否平足之類的。再次稱量體重(此時由於全脫光,稱體重更准確)。此過程中會檢查肛門、陰部,然後會讓你做快走、慢走、快跑、慢跑、跳等動作,藉此觀察你腿腳是否殘疾、是否有高低腿、是否靈活自如)
然後還有尿檢(查肝腎)、抽血(查艾滋、肝炎等傳染性疾病)
然後還有體能素質測試,如俯卧撐、單杠屈伸臂(也就是單杠引體向上)、仰卧起坐、跳遠等等之類的。
具體體檢順序每個地方不一樣,但大體內容就是這些。當然,特殊兵種對身體要求更嚴,就檢查得更細,如飛行員、潛艇兵等。總體來說,空軍海軍對身體的要求要高於陸軍和武警。
4. 新兵體檢檢那些項目流程是怎樣的
國防部徵兵辦公室對體檢標准進行了調整,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身高標準的調整,男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0厘米以上,調整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58厘米以上,調整為160厘米以上,還規定了不同兵種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體重標準的調整,對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三是視力標準的調整,除特殊要求的條件兵外,大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學生報名應征的,右眼裸眼視力從4.8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從4.6放寬至4.5。四是血常規、尿檢等一些輔助性檢查項目,重新明確了標准限度和把關原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徵集新兵,是加強部隊建設、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
軍事機關應當認真做好。
第三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
在二十二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滿十八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
應征公民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不徵集。
第四條 全國每年的徵兵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規定。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部署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分配徵兵任務時,應根據各地應征公民的數量,體質和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
統籌兼顧,合理分配;也可實行按地區或縣輪流徵集;對災情比較嚴重的地區或縣,可酌情減少或免
除徵兵任務。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所在軍區提出的要求,有計劃地劃分技術兵徵集區。
第七條 全國的徵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組織實施。
各軍區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省軍區(衛戍區、警區)、軍分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以下簡稱縣、市)的人民武裝部,
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徵兵期間,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兵役機關和公安、衛生
及其他有關部門成立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機關、 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和鄉、
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縣、市的安排和要求,辦理本單位和本地區的徵兵工作。
第八條 徵兵期間,各單位應向廣大青年深入地進行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認真做好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報名應征。
第二章 兵役登記
第九條 縣、市兵役機關,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應組織基層單位對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
第十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
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地區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填寫《兵役登記表》,依法確定應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員,並報縣、市兵役機關批准。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
民。
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
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已登記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
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為當年徵集的對象。
第三章 體格檢查
第十二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
作。
第十三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衛生部門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若干體檢組,設立
若干體檢站,採取定點或巡迴的辦法進行;有條件的縣、市,也可指定若干醫院負責。
第十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體檢
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人數,由縣、市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條件》和有
關規定,正確掌握標准,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十六條 對准備批准入伍的應征公民,應進行肝功能化驗(含表面抗原檢查)和體格復查。潛
艇人員的體格復查,由地區統一組織進行。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和空降兵的體格復查,由縣、市
組織進行。普通兵由縣、市進行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經過抽查,發現不
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全部進行復查。
第四章 政治審查
第十七條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組織公安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
第十八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應根據縣、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徵集兵員政治條件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
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要弄清他們的表現並填寫《應
征公民入伍登記表》。
第十九條 縣、市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逐個進行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第五章 審定新兵
第二十條 縣、市在審定新兵時,應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優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第二十一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兵役機關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
通知書》。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第二十二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
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條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採取由縣、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或部隊派人接兵
的辦法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由縣、市派人送兵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師或獨立團(武警部隊以總隊或獨立支隊,下同)為單位派出聯絡
組,負責與有關縣、市徵兵辦公室聯系,商定送兵到達地點、途中轉運和交接等有關事宜。
(二)新兵分撥應相對集中,一個縣、市徵集的新兵補充到部隊的單位,一般不超過三個師或
獨立團。
(三)縣、市應先派得力幹部,負責將新兵送到部隊的師或獨立團。送兵幹部與新兵的比例為
一比三十左右。
(四)縣、市在新兵集中後,應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數進行編組和必要的軍事常識教育。
(五)新兵送到部隊後, 送兵幹部應向部隊介紹新兵的政治、身體、文化、特長等情況,辦
妥交接手續後及時返回。
(六)部隊 在新兵到達時,要熱情歡迎, 並妥善安排好新兵和送兵幹部的食宿。
第二十五條 由縣、市組織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師或獨立團為單位派出聯絡組,負責與有關縣、市聯系,商定新兵
報到地點、聯系辦法和接收等有關事宜。
(二)縣、 市應根據新兵去向、 人數進行編組,並指定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新兵擔任班、排、
連長,負責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隊應在新兵報到地點的車站、碼頭設立接待組,負責新兵接收工作。
第二十六條 由部隊派人接兵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隊應派思想好、政策觀念強並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幹部和醫務人員,組成精乾的臨時接
兵機構,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幹部到達接兵地區後,應在當地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徵兵辦公
室做好徵兵工作。
(三)各級兵役機關應主動安排好接兵人員的食宿,並向他們介紹徵兵工作情況,聽取他們的
意見,商定交接新兵等有關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與交接,可在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交通方便的地點進行。交接手續
,應在新兵起運前一天辦理完畢。
第二十七條 辦理新兵交接手續時,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縣、市統一編造《新兵花名冊》,一式兩份,一份交給部隊,一份由縣、市兵役機關
保存。
(二)縣、市派人送兵或部隊派人接兵的,交接雙方應按照《新兵花花名冊》當面點交清楚,
並在《新兵花名冊》上簽名蓋章。新兵的檔案材料和組織介紹信一並交給部隊。
(三)組織新兵自行前往部隊報到的,《新兵名冊》、新兵的檔案材料和組織介紹信應密封好,
由指定的連、排長攜帶,到達報到地點後,交給部隊。部隊應按照《新兵花名冊》清點人數,並將新
兵到達時間、人數及時函告徵集地的縣、市兵役機關。
第二十八條 縣、市對集中的新兵,在起運前應進行全面觀察,發現因政治、身體情況變化不符
合新兵條件的,應及時調換,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隊。
第二十九條 新兵的被服,由軍區、省軍區(衛戊區、警備區)、軍分區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
調撥到縣、市。武警部隊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調撥到
縣、市。縣、市負責在新兵起運前將被服發給新兵。
第七章 運輸新兵
第三十條 在徵兵開始前十五天,部隊應以軍或獨立師(武警部隊以總隊或獨立支隊)為單位,
派出聯絡組到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定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一條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應根據新兵的人數和乘車、船起止地點,按照運輸的
有關規定,向軍區運輸部門提出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二條 鐵道、交通部門應根據新兵運輸計劃,及時調配車輛,保證新兵安全到達部隊。
第三十三條 縣、 市徵兵辦公室和接兵部隊, 應按照運輸計劃按時組織起運。在起運前,應對
新兵進行乘車(船)教育,防止途中發生事故。
第三十四條 駐車站、碼頭的軍事代表辦事處應主動解決新兵運輸中的問題。送兵、接兵幹部和
新兵應接受軍代表的指導。
第八章 檢疫和退兵
第三十五條 新兵到達部隊後,應進行檢疫。發現傳染病患者,應及時隔離治療,並採取必要的
防疫措施。
第三十六條 新兵在檢疫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可作
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部隊批准之日止,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
九十天;屬於身體條件不合作的,不超過四十五天。其中患傳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隊應及時給予
治療,同時通知原徵集的縣、市兵役機關,待病情穩定後作退兵處理,退回時間不受限制。退兵後不
再補換。
第三十七條 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退兵的,須經駐軍醫院(武警部隊經總隊醫院或地、市人民醫
院)檢查證明,由師(武警總隊)以上機關批准;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需作退兵處理的,部隊應事先
與原徵集的縣、市公安局和兵役機關聯系查實,由師(武警總隊)以上政治機關批准。
第三十八條 部隊對退回的新兵,應做好思想工作,辦妥退兵手續,派幹部送回原徵集的縣、市。
第三十九條 縣、市兵役機關對部隊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應予接收,公安機關應予落戶,原
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准予復工、復職。
第九章 經費開支
第四十條 徵兵和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開支,列入地方預算「兵
役徵集費」科目。
第四十一條 兵役徵集費開支范圍和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兵役機關和財政部門,
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四十二條 為武警部隊徵集的新兵所需經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按照本地區規定
的徵兵經費標准統一撥給。
第四十三條 新兵被服調撥到縣、市所需的運輸費用,由軍區後勤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
總隊後勤部分別負責報銷。 縣、 市下發新兵被服所需的運輸費由兵役徵集費開支。
第四十四條 徵集的新兵,實行地方送兵或自行報到的,從縣、市新兵集中點前往部隊途中所需
的車船費、伙食費、住宿費,由部隊按規定報銷;部隊派人接兵的,自部隊接收之日起,所需費用由
部隊負責。
第四十五條 送兵幹部同新兵一起中所需的旅差費和到部隊後在辦理新兵交接期間所需的住宿費,
由部隊按規定的標准報銷;送兵幹部在部隊辦理新兵交接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和返回的差旅費,由縣、
市兵役徵集費開支。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 逃避兵役登記的, 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經教
育不改,基層人民政府應依法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
第四十七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辦理徵兵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徵兵命令,確保新兵質量。對在徵兵
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予以表揚和獎勵;對收受賄賂、營私舞弊或玩忽職守使徵兵工作受到嚴重
損失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予以懲處。
望採納
5. 徵兵體檢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
首先就要去報名,報名登記符合徵兵條件之後會進入初次體檢,初次體檢通常都是由鄉鎮或是街道統一組織參加。初次體檢合格,以後要到家裡等通知,大概半個月之後會接到通知去市裡參加統一的復檢,這一次的檢查相對來說是比較嚴格的。如果這一次檢查合格,那麼就會進入政審環節。政審等環節通過之後就可以成為新兵入伍的人選,並且等待分配兵種,不同的兵種有不同的要求。有些兵種比較特殊,還需要做專項體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十一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以處以罰款。
1、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2、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
3、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的。
有前款第2項行為,拒不改正的,在兩年內不得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或者升學。
6. 誰知道當兵體檢的具體過程
當兵體檢流程:
登記→視力 →五官→外科→內科→血壓→抽血→拍照。
當兵體檢要求:
外科:
第一條 身長、體重不低於下列標准合格:
(一)男性:
陸勤、潛艇、水面艦艇人員(含海軍陸戰隊員,以下各條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員,身長162厘米(坦克乘員不超過175厘米),體重50千克。
潛水員,身長168厘米(不超過185厘米),體重54千克。
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陸勤人員身長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
(二)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過於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輕度胸廓畸形(潛水員除外);可自行矯正的輕度脊柱側彎、駝背。
(二)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
(三)大骨節病僅指(趾)關節粗大,無自覺症狀,無功能障礙,陸勤人員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空降兵超過4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
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 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合格。
第八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第九條
有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痿,陳舊性肛裂,環狀痔,混合痔(直徑大於0.5厘米或超過二個),經常發炎、出血的內外痔,不合格。
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各類人員合格。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睾丸),睾丸鞘膜積液(包括睾丸在內部不大於健側睾丸一倍)。
(二)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治癒後一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
(三)無壓痛、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不超過二個,直徑小於0.5厘米)。
第十一條
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疹,,慢性尋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 輕度腋臭(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除外)。
(二) 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風(著夏裝
非裸露部位)、花斑癬、股癬,輕度手(足)癬、指(趾)癬、凍瘡。
第十二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內科:
第十三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合格。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卧位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經改變體位反復聽診確系生理性,合格。
(二)偶發的期前收縮,一分鍾不超過三次,確無心臟病變者。
(三)心率每分鍾56至110次之間。
潛水員、空降兵和補入高原地區的新兵,上述三項從嚴掌握。
第十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孤立孤立散在的鈣化點,數量在3個以下,直徑不超過0.5厘米,密度高,邊緣清晰,周圍無浸潤現象。
(二)肺紋理增強不超過中帶、數量少、纖細、分布均勻、無扭曲變形。
第十六條
胃、十二指腸、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內臟下垂,腹部包塊,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1.5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叩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四)肝、脾同時觸及,符合上述(一)、(三)兩項,陸勤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十七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超過6單位或硫酸鋅濁度試驗超過12單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滴度大於1:16。
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合格,
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治癒兩年以上無後遺症,全身情況良好,能擔負重體力勞動,合格。
第二十條 有癲癇病、精神病、夢游、暈劂史及神經官能症、智力低下、遺尿症,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一條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口吃,不合格。
輕度口吃(一句話中有兩個字重復兩次),除潛艇人員、潛水員、坦克乘員外,合格。
耳、鼻、喉科:
二十三條 嗅覺喪失,不合格。
嗅覺遲鈍,各類人員合格(防化兵除外)。
第二十四條 聽力,每側耳語低於5米,不合格。
一側耳語5米、它側不低於3米,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五條 眩暈症,重度暈車、暈船,不合格。
輕度暈車、暈船,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六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外耳道濕疹,耳黴菌病,不合格。
輕度耳黴菌病,陸勤人員合格。
第二十七條: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內陷,鼓膜粘連、萎縮、瘢痕、石灰沉著,陸勤、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合格。
鼓膜輕度內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著不超過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良好,潛艇人員、空降兵合格。
第二十八條
鼻畸形,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樣變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輕度萎縮性鼻炎,陸勤人員、空降兵、坦克乘員合格。
第二十九條 慢性扁桃體炎,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科:
第三十條 視力,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4.9,左眼裸眼視力4.8。
(二)潛艇、水面艦艇人員、潛水員、空降兵、坦克乘員每一眼裸眼視5.0。
高中、職業高中、中專畢業生視力可放寬至4.9。
第三十一條 色覺異常,不合格。
能夠識別紅、綠、黃、藍、紫各單色者,陸勤人員合格。
第三十二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假性翼狀胬肉,深入角膜不超過2毫米,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三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不合格。
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內,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四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不影響視力的角膜雲翳,各類人員合格。
第三十五條 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各類人員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六
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二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七條
切牙、尖牙、雙尖牙缺損,超咬合超過0.5厘米,開咬合超過0.3厘米,深復合超過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齊,輕度牙周病,潛艇人員、潛水員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上下兩側三、四齒咬合相距0.3厘米以內。
(二)切牙缺失一個固定義齒修復後功能良好。
(三)個別切牙牙列不齊或重迭。
(四)不影響咬合的上頜側切牙反咬合。
第三十八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腫,不合格。
婦科:
第三十九條 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不合格。
第四十條 各期妊娠,不合格。
7. 新兵體檢具體流程
先報名,然後五官,外科主要檢查身高體重比例,(身高減30至55,比如一米七,體重120-130最合適:)然後是身上有明顯超過五公分傷口沒有,有無紋身,耳洞可以有,然後休息幾天檢查內科,就是心肝脾肺腎,最後政審,你家裡是否有人有人坐過牢,沒有就行,尿檢就是看有有無吸毒,有無艾滋,完了就穿衣服去部隊。
全手打,請採納,謝謝。
8. 當兵體檢流程有那些
今年國防部徵兵辦公室對體檢標准進行了調整,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身高標準的調整,男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0厘米以上,調整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58厘米以上,調整為160厘米以上,還規定了不同兵種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體重標準的調整,對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三是視力標準的調整,除特殊要求的條件兵外,大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學生報名應征的,右眼裸眼視力從4.8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從4.6放寬至4.5。四是血常規、尿檢等一些輔助性檢查項目,重新明確了標准限度和把關原則。
當兵體檢比普通體檢要嚴格的多。
說笑話的,那能呢。
不去的話的有個理由可以說說明以下。
以下是體檢程序和要求,供你參考
當兵的條件 :
(總參、總政、總後 [2006]6號命令頒發,自2006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制定本標准。
第二條 軍隊、武警部隊院校招收士兵學員、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學員和從地方招收研究生學員,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選拔國防生,以及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體格檢查,適用於本標准。
第二章 外科項目
第三條 男性身長162cm以上,女性身長160cm以上,合格。其中,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男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60cm,女性身長可以放寬至158cm。
男性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女性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合格。標准體重的計算公式為:
標准體重(kg)=身長(cm)-110 ( 179 cm高度人的體重應在 59 kg~86.25 kg之間)
第四條 顱腦畸形,顱腦手術、腦外傷及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頸強直,斜頸,Ⅲ度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重度男性乳房發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條 先天性四肢、關節及脊柱發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礙,骨、關節、軟組織、滑囊傷病及其後遺症,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輕度胸廓畸形(潛艇專業除外);單純性骨折,治癒一年後無功能障礙及後遺症,合格。
第六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cm,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cm,或者雖未超過規定范圍但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七條 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功能的拇外翻,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或者有惡變可能的良性腫瘤,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瘢痕體質,不合格。
第九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指揮專業不合格。
第十條 較大面積或者影響軍容的白癜風、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著、血管瘤等;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刺有「字、圖案」且直徑超過2cm,其他部位直徑超過3cm,或者經手術處理仍留有明顯瘢痕,影響軍容的,不合格。
少數民族地區民族風俗習慣的文身,著短裝不明顯影響軍容的,合格。
第十一條 有胸、腹腔手術史,疝,脫肛,肛瘺,重度陳舊性肛裂,環狀痔,直徑大於0.5cm或者超過兩個的混合痔,不合格。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的,合格。
第十二條 影響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發育不全,隱睾,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傷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無自覺症狀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不大於健側睾丸,睾丸鞘膜積液連同睾丸在內不大於健側睾丸一倍的;
(二)無壓痛並且無自覺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不超過兩個,每個直徑不超過0�5cm的;
(三)輕度急性包皮炎、陰囊炎,包皮過長,包莖包皮與龜頭無粘連,隱睾經手術下降至陰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積液,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復發,無後遺症的。
第十三條 廣泛性體癬,頭癬,重度腋臭、手癬、足癬、甲癬,疥瘡,銀屑病,紅斑狼瘡,硬皮病,慢性濕疹和蕁麻疹,神經性皮炎及其他傳染性或者難以治癒的皮膚病,有與傳染性麻風病人密切接觸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癬、花斑癬、尋常性痤瘡、凍瘡,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cm,輕度腋臭(潛艇及裝甲專業除外)合格。
第十四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第三章 內科項目
第十五條 血壓收縮壓90mmHg至140mmHg(12.00千帕至18.66千帕)、舒張壓小於90mmHg(12.00千帕),心率每分鍾50次至100次,合格。
第十六條 器質性心臟病、高血壓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臟收縮期雜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結核,肺大泡、自發性氣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內臟下垂,腹部包塊,貧血,營養狀況不良的,不合格。
9. 當兵體檢是在哪裡
當兵體檢,一般在武裝部指定的醫院。
徵兵開始後,送檢對象根據兵役機關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高校在校生持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的體檢站參加體格檢查和綜合素質考評。
應招入伍的青年不止一個,武裝部會與當地醫院協調。應征入伍的青年會集體按規定時間到達該醫院。武裝部或鄉鎮街道的人伍部門會通知。醫院與武裝部會有專人負責這項工作,所以不用擔心無人接待。
(9)新兵怎麼去體檢擴展閱讀:
徵兵體檢流程:
1、由鄉(鎮)武裝部指導中心衛生院組織做好應征青年病史調查並按要求填寫好病史調查表。
2、由鄉(鎮)中心衛生院組織好做好應征青年的初步體檢工作。
3、各鄉(鎮)確定送檢對象後必須提前三天將以下資料送交縣徵兵辦秘書組:
A、病史調查表;
B、送檢對象花名冊(一式5份,含電子版,加蓋本單位公章);
C、應征青年免冠照片3張(一寸);
D、本單位黨委推薦應征青年報告(正式紅頭文件,按序排列)。
以上資料必須在徵兵辦秘書組審查合格的前提下,領取正式《應征青年體格檢查表》和應征青年體檢卡(須在武裝部加蓋鋼印)。並按要求認真填寫好相關內容,貼好本人照片,在次日體檢前交體檢場地負責人。
4、應征青年參加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體檢卡。進入體檢站後,必須服從聯絡員安排,按程序接受體檢。體檢當日早上不吃早餐。
5、體檢項目全部結束後,應征青年必須經本鄉鎮武裝部長同意才能離開體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