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職業病體檢的粉塵
在采礦,冶金,建築,棉紡,建材,裝卸,寶石加工,機械製造等行業,都存在大量的粉塵。從事接觸接觸大量粉塵的人員,要注意定期體檢。體檢項目除普通體格檢查外,重點做胸部X線照片檢查,肺功能檢測以及心電圖。
② 職業病入職體檢項目(包含有毒化學品作業及噪音,粉塵)應該檢查哪些
職業病入職體檢項目(包含有毒化學品作業及噪音,粉塵)檢查項目根據GBZ 188-2007 《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確定。
比如:其他塵肺職業病檢查
6.4其它粉塵
本規范其他粉塵指除矽塵、煤塵和石棉粉塵以外按現行國家職業病目錄中可以引起塵肺病的其
它礦物性粉塵,包括:炭黑粉塵、石墨粉塵、滑石粉塵、雲母粉塵、水泥粉塵、鑄造粉塵、陶
瓷粉塵、鋁塵(鋁、鋁礬土、氧化鋁)、電焊煙塵等粉塵。
英文:Other sts(include carbon black st,graphite st,talc st,mica st,cement st,st
proced by foundry process,aluminium st,ceramic st,welding fume,etc.)
6.4.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6.4.1.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
(1)活動性肺結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間質性肺病
(4)伴肺功能損害的疾病
6.4.1.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疾病史、吸煙史及咳嗽、咳痰、喘息、胸痛、呼
吸困難、氣短等症狀(可參考附錄C 無機粉塵作業勞動者呼吸系統症狀調查問卷)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是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必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心電圖、後前位X射線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6.4.2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6.4.2.1目標疾病
(1)職業病 石墨塵肺、炭黑塵肺、滑石塵肺、水泥塵肺、雲母塵肺、陶工塵肺、鋁塵肺、電焊
工塵肺、鑄工塵肺和其他塵肺(見GBZ70)
(2)職業禁忌證 同上崗前
6.4.2.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難,也可有喘息、咯血等症狀(可參考附錄C
無機粉塵作業勞動者呼吸系統症狀調查問卷)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是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後前位X射線高千伏胸片、心電圖、肺功能
b.選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
6.4.2.3健康檢查周期
(1)勞動者接觸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准,每4年1次,勞動者接觸粉塵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准,
每2~3年1次
(2)X射線胸片表現為0+者的作業人員醫學觀察時間為每年1次,連續觀察5年,若5年內不能確診
為塵肺患者,應按一般接觸人群進行檢查
(3)塵肺患者每1~2年進行1次醫學檢查
6.4.3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6.4.3.1目標疾病 職業病:同在崗期間
6.4.3.2檢查內容 同在崗期間
6.4.4離崗後醫學隨訪
6.4.4.1隨訪對象 在崗期間進行定期健康體檢的粉塵作業人員和塵肺患者
6.4.4.2隨訪目的 監護粉塵作業人員離崗後塵肺的發生和塵肺患者的病情進展
6.4.4.3隨訪目標疾病 同離崗時
6.4.4.4隨訪檢查內容
(1)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是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
(2)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必檢項目 後前位X射線高千伏胸片
6.4.4.5隨訪時間
(1)接觸粉塵工齡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隨訪10年,隨訪周期為每5年1次。接觸粉塵工齡超過20
年者,隨訪20年,隨訪周期為每4年1次;若接塵工齡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塵濃度符合國家
衛生標准可以不隨訪
(2)塵肺患者在離崗(包括退職)或退休後應每1~2年進行1次醫學檢查
③ 預防職業危害對員工進行什麼體檢
職業衛生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製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產主管經理為首,行政部、生產部、醫務室、總工會和各子公司生產廠相關領導組成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各子公司、部門、車間設立以主管領導為主的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各部門的安全員為職業衛生的專(兼)職監督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職工的職業衛生檔案和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存;做好新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和培訓,使職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並掌握職業衛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項,杜絕和減少職業性危害。
四、按規定向職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採用新工藝,選用新設備,改善工作條件,杜絕「跑、冒、滴、漏」,實行清潔化生產,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
五、經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定期請由依法取得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其結果定期向職工公布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 新職工入廠後,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禁忌證和過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3) 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可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性療養等措施。對患職業禁忌證和過敏症者,應及時調離。
4) 職業病的范圍和診斷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治療。
5) 當定期對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
6)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職業衛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安全生產,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所屬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 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總部監督、企業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第四條 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企業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與考核負責。
第五條 職業衛生工作是企業安全、健康、環境(hse)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在執行hse管理體系過程中,必須按本規定做好職業衛生有關工作。
第六條 各級工會組織應依法維護職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組織實施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第七條 企業對在職業衛生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或單位給予獎勵。
第二章 機構與管理
第八條 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在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的領導下,主管職業衛生工作。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中心在安全環保局領導下,負責職業衛生日常管理的具體工作。
第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負責指導職業衛生工作,企業應有領導分管職業衛生工作,各企業的安全(環保)部門是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主管機構。
第十條 在將醫療衛生機構交地方的過程中,企業現有的職業病防治專職技術服務機構應予以保留。
第十一條 企業內部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路」,負責各級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 建立職業衛生工作例會制度。制定計劃,研究工作,布置任務,通報企業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監測、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及勞動防護檢查考核、職業衛生隱患檢查及治理等情況。
第十三條 企業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能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待遇。
第十四條 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康復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設備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治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企業年度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第十五條 企業工會、人事、勞資、生產、技術和設備等管理部門,在其崗位責任制中應列入相關的職業衛生責任條款,協助作好職業衛生工作。
第三章 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第十六條 企業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應建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序,企業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項目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企業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第十八條 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准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第十九條 建立健全企業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並持續改進。
第二十條 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准確提供有關情況,並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 做好防塵、毒、射線、雜訊以及防氮氣窒息等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企業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企業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台賬。
第二十二條 企業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亦不得接受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二十三條 對可能造成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作業環境、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或擴大的職業衛生隱患,應納入企業安全隱患治理計劃,按《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管理規定》(中國石化安[2004]166號)和《事故隱患限期整改責任制》(中國石化安[2002]250號)執行,並由各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牽頭負責整改。
第四章 勞動用工及職業健康檢查管理
第二十四條 企業在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內容變更時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後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企業違反此規定,職工有權拒簽勞動合同,企業不得解除終止原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企業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和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為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並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六條 企業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職業健康檢查,以及特殊作業體檢。企業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症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第二十八條 企業人事部門應根據新招聘及調換工種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以及職防部門鑒定意見安排其相應工作。
第二十九條 對職業健康檢查中查出的職業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職業病者,患者所在企業應根據職防機構提出的處理意見,安排其調離原有害作業崗位、治療、診斷等,並進行觀察。
第三十條 企業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國家規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第三十一條 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並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第三十二條 體檢中若發現群體反應,並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及時組織對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勞動衛生學調查,並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第三十三條 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並由職防部門自體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並通知體檢者本人。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嚴格執行女工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特別繁重或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第五章 作業場所管理
第三十五條 企業應建立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考核制度。定期對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匯報,並向員工公布。
第三十六條 企業應加強對工藝設備的管理,對易產生泄漏的設備、管線、閥門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企業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和材料。
第三十七條 企業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應立即採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嚴重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採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三十八條 企業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第三十九條 企業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櫃,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第四十條 生產崗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第四十一條 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防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雜訊、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第四十二條 要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第四十三條 對承擔檢維修的特殊工種(放射、電焊、高空作業等)人員,必要時需組織檢維修前體檢,發現健康狀況不適者,應立即通知不得從事該項工作,避免職業傷害。
第四十四條 要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企業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職防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第四十五條 做好檢維修後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後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雜訊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運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第四十六條 企業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六章 職業病診斷與管理
第四十七條 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由企業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企業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序取得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第四十八條 企業要加強對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等報告。
第四十九條 企業應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後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由職防部門提出調整崗位意見後,由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後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應依照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 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應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同時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七章 職業健康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二條 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應定期研究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都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第五十三條 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結合生產實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舉辦專題培訓班和學習講座,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十四條 企業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的職業病防治法規、條例及中國石化的規章制度,樹立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意識。班組每季度在安全活動中安排一次職業衛生知識學習活動,並做好記錄。
第五十五條 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第五十六條 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五十七條 企業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和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企業對外來施工人員和長期僱用的勞務工的職業衛生管理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 對放射線、雜訊、硫化氫、氫氟酸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管理,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各企業應按照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六十一條 銷售企業由油品銷售事業部參照本規定,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④ 從事粉塵接觸工人需要做哪些職業健康體檢
每年建議做一次肺部檢查。粉塵下工作,如防護不當,易患塵肺。
預防塵肺應做好事前預防,而不是依靠時候檢查和早發現。
一、預防塵肺,除企業應做好除塵、降塵外,個人應做好呼吸防護。一般塵肺的發生,主要來自:
1、忽視職業防護。不採取防護措施。
2、錯誤選擇防護用品。
二、正確選擇防塵口罩:
1、防塵口罩屬於特種勞保產品,必須經過GB2626-2006標准認證。
2、防塵口罩分為一次性,復式半面具和全面具。高粉塵下職業防護,如果沒有有害氣體,建議使用復式硅膠半面具。
3、防塵口罩有防護等級,N100,N95,N90三個等級。其中N100等級對超微粉塵防護率99.97%以上。
4、面罩分號型。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同大小的號型。通用號型不一定適合所有人。
根據上述情況,可以有效預防塵肺病。
⑤ 粉塵全套體檢是什麼
身體全面檢查的常規項目有:
1、內科、外科、五官科等常規檢查,如體重、血壓、心音、肺部聽診、視力與眼底、鼻腔、扁桃體、喉等項目。
2、尿、便:尿常規、便常規檢查。
3、抽血:血常規、血糖、肝功能、血脂、腎功能等生化檢查。
4、儀器檢查:心電圖、x光胸透、肝膽脾胰及雙腎的彩超
在體檢前,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空腹:一般體檢前一天晚餐後不再進食。但空腹時間並不是越長越好,一般空腹6小時以上即可,但血脂檢查要求空腹12—14小時。
2、食物:一般體檢前不宜吃辛辣肥厚之品。如檢查血脂,先天不宜吃雞蛋等含脂肪高的食品。酒類、咖啡、茶、可樂等亦不宜飲用。
3、葯物:如有可能,停服一切葯物(包括保健葯品)。
4、體檢或抽血檢查前,不宜作劇烈運動,並保持平和心境,不宜激動。
5、女性作婦科檢查或尿檢時應注意避開經期,一般待月經干凈3天後才能進行。
費用要看是醫院的級別,二甲一般收費300—400元。
⑥ 塵肺體檢項目包括哪些
早期塵肺病可以一點症狀也沒有,也可以有輕微的咳嗽、咳痰、胸悶、氣喘這樣的症狀。正是因為早期塵肺病症狀不明顯,所以很多病人在發生塵肺病的時候,沒有及時去就診,錯過了就診,等到症狀明顯的時候去就診,往往已經到了二期、三期。所以,接觸粉塵的勞動者,一定要做好職業健康檢查,一定要參加職業健康檢查,定期檢查胸片和肺功能。
⑦ 從事粉塵作業的工作職業健康檢查包括哪些項目
粉塵作業工人職業健康檢查有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後的醫學隨訪四種。不同的健康檢查體檢項目有所不同,總的來說,除職業史、症狀的詢問以及內科常規檢查外,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都需要進行後前位X射線高仟伏胸片、心電圖、肺功能的檢查,離崗後的醫學隨訪只需要拍攝後前位X射線高仟伏胸片。
⑧ 職業病體檢接觸粉塵/噪音/苯的需要檢查以下哪些項目
6.粉塵作業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
6.1游離二氧化硅粉塵(結晶型二氧化硅粉塵)
俗稱:矽塵(游離二氧化硅含量超過10%的無機性粉塵)
6.1.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6.1.1.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
(1)活動性肺結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間質性肺病
(4)伴肺功能損害的疾病
6.1.1.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疾病史、吸煙史及咳嗽、咳痰、喘息、胸痛、呼
吸困難、氣短等症狀(可參考附錄C 無機粉塵作業勞動者呼吸系統症狀調查問卷)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是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必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心電圖、後前位X射線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6.1.2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6.1.2.1目標疾病
(1)職業病 矽肺(見GBZ70)
(2)職業禁忌證 同上崗前
6.1.2.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難,也可有喘息、咯血等症狀(可參考附錄C
無機粉塵作業勞動者呼吸系統症狀調查問卷)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是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後前位X射線高千伏胸片、心電圖、肺功能
b.選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
6.1.2.3健康檢查周期
(1)勞動者接觸二氧化硅粉塵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准,2年1次;勞動者接觸二氧化硅粉塵濃度超
過國家衛生標准,1年1次;
(2)X射線胸片表現為0+者醫學觀察時間每年1次,連續觀察5年,若5年內不能確診為矽肺患者,
應按一般接觸人群進行檢查;
(3)矽肺患者每年檢查1次。
6.1.3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6.1.3.1目標疾病 職業病:矽肺
6.1.3.2檢查內容 同在崗期間
6.1.4離崗後醫學隨訪檢查
6.1.4.1隨訪對象 在崗期間進行定期健康體檢的矽塵作業人員和矽肺患者
6.1.4.2隨訪目的 監護矽塵作業人員離崗後矽肺的發生和矽肺患者的病情進展
6.1.4.3隨訪目標疾病 矽肺
6.1.4.4隨訪檢查內容
(1)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是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
(2)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必檢項目 後前位X射線高千伏胸片
6.1.4.5隨訪時間
(1)接觸矽塵工齡在10年(含10年)以下者,隨訪15年,接觸矽塵工齡超過10年者,隨訪21年,隨訪周期均為每3年1次。若接觸矽塵工齡在3年(含3年)以下者,且接塵濃度達到國家衛生標准可以不隨訪
(2)矽肺患者在離崗(包括退職)或退休後應每年進行1次醫學檢查。
7.1雜訊
7.1.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7.1.1.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
(1)各種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頻率的純音氣導
聽閾>25dBHL)
(2)中度以上傳導性耳聾
(3)雙耳高頻(3000Hz,4000Hz,6000Hz)平均聽閾≥40dB
(4)Ⅱ期和Ⅲ高血壓
(5)器質性心臟病
7.1.1.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有無外耳道流膿、耳痛、耳鳴、耳聾、眩暈,以及頭暈、頭痛、多夢、
記憶力減退、睡眠差、心悸、胸悶、胸前區疼痛、多汗、乏力等症狀;同時也要詢問可能影響
聽力的外傷史、爆震史、葯物史(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妥布黴素、萬古
黴素、多粘菌素、氮芥、卡伯、順鉑、利尿酸、水楊酸類、含砷劑、抗瘧劑等)、中毒史(如
酒精、煙草、一氧化碳等中毒)、感染史(如中耳炎、流腦、腮腺炎、流感、耳帶狀皰疹、傷
寒、猩紅熱、艾滋病、瘧疾、麻疹、風疹、水痘、梅毒等疾病史)、遺傳史(如家庭直系親屬
中有無耳聾等病史)等
(2)體格檢查
a.內科常規檢查 注意甲狀腺和心血管系統的檢查
b.耳科檢查 主要是粗聽力、外耳和鼓膜的檢查,如是否因聽力原因影響交談,雙側耳廓有無畸
形,外耳道有無畸形、狹窄、閉鎖、阻塞,鼓膜有無穿孔、肥厚、鈣化,內陷、粘連、溢液等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純音聽閾測試、心電圖、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
b.選檢項目 聲導抗、耳聲發射
7.1.2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7.1.2.1目標疾病
(1)職業病 職業性聽力損傷(見GBZ49)
(2)職業禁忌證 雜訊易感者(雜訊環境下工作1年,雙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頻率
聽力損失≥65dBHL)
7.1.2.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有無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鳴,耳聾,眩暈等耳部症狀和雜訊接觸史等
(2)體格檢查 同上崗前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純音聽閾測試、心電圖
b.選檢項目 血常規、 尿常規、 聲導抗 (鼓室導抗圖, 500Hz、 1000Hz同側和對側鐙骨肌反射閾) 、耳聲發射(畸變產物耳聲發射,或瞬態誘發耳聲發射)
7.1.2.3健康檢查周期 1年
7.1.3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7.1.3.1目標疾病 職業性聽力損傷
7.1.3.2檢查內容 同在崗期間
5.19苯
5.19.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5.19.1.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
(1)血常規檢出有如下異常者:
白細胞計數低於4.5×109/L;
血小板計數低於8×1010/L;
紅細胞計數男性低於4×1012/L,女性低於3.5×1012/L或血紅蛋白定量男性低於120g/L,女性低於110g/L
(2)造血系統疾病如各種類型的貧血、白細胞減少症和粒細胞缺乏症、血紅蛋白病、血液腫瘤以
及凝血障礙疾病等;
(3)脾功能亢進
5.19.1.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症狀,如頭痛、頭暈、乏力、失眠、多夢、記憶力
減退、皮膚黏膜出血、月經異常等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心電圖
b.選檢項目 溶血試驗、肝脾B超
5.19.2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5.19.2.1目標疾病
(1)職業病
a.職業性慢性苯中毒(見GBZ68)
b.職業性苯所致白血病(見GBZ94)
(2)職業禁忌證 脾功能亢進
5.19.2.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症狀,如頭痛、頭暈、乏力、失眠、多夢、記憶力
減退、皮膚黏膜出血、月經異常等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血常規(注意細胞形態及分類)、尿常規、血清ALT、心電圖、肝脾B超
b.選檢項目 尿反-反粘糠酸測定、尿酚、骨髓穿刺、溶血試驗
5.19.2.3復查 受檢人員血液指標異常者,應1~2周復查1次,連續3次
5.19.2.4健康檢查周期
(1)勞動者接觸苯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准:1年1次;
(2)勞動者接觸苯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准:2年1次
5.19.3應急職業健康檢查
5.19.3.1目標疾病 職業性急性苯中毒(見GBZ68)/職業性急性甲苯中毒(見GBZ16)
5.19.3.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頭暈、頭痛、惡心、嘔吐、煩躁、步態蹣跚等酒醉樣症狀
(2)體格檢查
a.內科常規檢查
b.神經系統檢查 常規檢查及小腦功能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心電圖、肝脾B超
b.選檢項目 尿反-反粘糠酸、尿酚、血苯
5.19.4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5.19.4.1目標疾病
(1)職業性慢性苯中毒
(2)職業性苯所致白血病
5.19.4.2檢查項目 同在崗期間
⑨ 接觸粉塵需要做哪些職業病項目的體檢
粉塵在采礦,冶金,建築,棉紡,建材,裝卸,寶石加工,機械製造等行業,都存在大量的粉塵。要注意定期體檢。體檢項目除普通體格檢查外,重點做胸部X線照片檢查,肺功能檢測以及心電圖。
⑩ 塵肺病體檢需要做哪些檢查
塵肺病屬於職業病范疇。通常要做以下檢查: 1.病史 有吸入粉塵作業史。應詢問工作單位,工種,從事現場工作時間,生產場所粉塵情況等。 2.症狀和體征 氣短為早期症狀,多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病情進行性加劇,則出現呼吸困難。全身症狀有乏力、食慾不振、盜汗、失眠等。疾病早期常無陽性體征,晚期有肺氣腫體征,並發肺內感染時,肺部有干、濕性啰音,出現肺心病,則有心力衰竭相應體征。 3.輔助檢查(1)x線檢查:塵肺分為三期,用代號「I」、「Ⅱ」、「Ⅲ」表示。①無塵肺(「O」)。O:無塵肺的x線表現;O+:線表現尚不夠診斷為「I」者。②一期(「I」)。I:有密集度1級的類圓形小陰影,分布范圍至少有兩個肺區各有一處,每處直徑大於2cm;或有密集度1級的不規則小陰影,其分布范圍不少於兩個肺區;I』:小陰影明顯增多,但密集度與分布范圍中有一項尚不夠定為「Ⅱ」者。⑧二期(「Ⅱ」)。Ⅱ:有密集度2級的類圓形或不規則形小陰影,分布范圍超過4個肺區;Ⅱ』:有密集度為3級的小陰影,分布范圍超過4個肺區,或有大陰影尚不夠為「Ⅲ」者。④三期(「Ⅲ」)。Ⅲ:有大陰影出現,其長徑≥2cm,寬徑≥lcm;Ⅲ』有單個大陰影或多個大陰影,面積總和超過右上肺區的面積。 (2)肺功能檢查:早期通氣功能正常,中、晚期有彌散功能降低。不同程度的限制性或阻塞性通氣障礙。 (3)血氣分析:顯示PaO2低(低氧血症),晚期低氧血症加重,伴有高碳酸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