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師資格證體檢查什麼,驗血驗什麼
教師資格證認定體檢主要是一般的身體檢查。如 視力, 聽力, 五官, 血壓, 抽血, 體重身高, 體形, 牙齒, 面部有無疤痕, 胸部透視。 一般都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驗血是主要是為了檢查有沒有以下疾病:
1、慢性肝炎肝功能是不是正常(肝炎病毒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
2、有沒有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和內分泌系統疾病(比如高血糖、高血脂等)。
2018上半年教師資格證認定暫未開始,認定要求應以各地的公告為主。上半年認識時間大致在3月中旬。應屆生應在學校所在片區的教育局認定,非應屆生應回戶籍地認定。
② 教師資格證體檢查什麼
一般項目:抽血,血常規,肝功能,血型,血型檢查,胸部透視,內科檢查,外科檢查,血尿常規。科室項目:心電圖,胸透,心、肺、膈疾病檢查。內科:心、肺、肝、脾、膽囊、神經系統檢查等。
教師資格證體檢不合格包括這些情況?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嚴重血液病、嚴重神經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慢性腎炎、麻風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蟲病。
3.男性身高不低於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50厘米。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可放寬至男性不低於150厘米,女性不低於145厘米。
③ 教師資格證體檢要檢查哪些
教師資格證體檢表上有如下體檢事項:
身高,體重,血壓,B超,心電圖,抽血,驗尿,視力,聽力。
基本就這幾項,如果是幼兒教師資格證,女性還會有婦科檢測。
④ 考教師資格證體檢檢查什麼項目身上有牛皮癬能當老師嗎
牛皮癬能當老師。如下:
1、常規的檢查包括:身高、體重、腹圍、血壓、脈搏。
2、內科和外科的檢查等。
3、眼科、五官科常規檢查等。
4、血常規:白細胞的數目及分類、紅細胞的數目、血色素含量、血小板含量等。
5、尿常規:尿糖、尿蛋白、尿紅細胞、白細胞含量等。
6、肝功能:肝功能三項檢查、乙肝兩對半檢查。
7、心電圖。
8、胸透。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教師資格證體檢前三天,不要吃高脂、高蛋白飲食避免飲酒,不要暴飲暴食。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保證良好的睡眠。體檢當日要禁食早餐。
⑤ 教師資格證體檢都是體檢什麼啊,怎麼辦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鍾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5、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單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
(1)、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任選出一種供受檢者識別,在5秒鍾內講出顏色名稱;
(2)、醫生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受檢者在5秒鍾內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准確找出。
以上兩種辦法交替進行。將能識別的顏色在其名稱上作「+」符號,記入體檢表(識別彩色圖案及彩色數碼能力正常者不必檢查此項)。
7、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8、嗅覺: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9、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不合格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為體檢不合格: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構、骨結構、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2、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13、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14、儀表儀容,有下列情況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四肢。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四肢殘缺變形,行路步態跛行,上肢(特別是右手)殘缺影響板書寫字者。
(2)、體形。身體畸形,如明顯雞胸、駝背、脊柱側彎外曲超過3厘米。
(3)、五官。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15、口吃,吐字不清,聲音嚴重嘶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喉炎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影響教學者。
⑥ 教師資格證體檢有哪些項目
教師資格證體檢項目有哪些?教師資格證體檢項目一般包括以下幾點。
1、一般常規檢查(身高、體重、腹圍、血壓、脈搏)。
2、內科、外科。
3、眼科、五官科常規檢查。
4、血常規:白細胞計數及分類、紅細胞計數、血色素、血小板等。
5、尿常規:尿糖、尿蛋白、尿紅細胞、白細胞等。
6、肝功能:肝功三項、乙肝兩對半。
7、心電圖
8、胸透
教師資格證體檢項目有哪些?溫馨提醒:教師資格證體檢前三天,避免高脂、高蛋白飲食避免飲酒,勿暴飲暴食。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保證良好的睡眠。體檢當日請您禁食早餐。
⑦ 教資體檢查哪些內容
檢查具體內容:
1、心臟聽診。
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內科。
期前收縮每分鍾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做「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血壓。
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肝脾。
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5、色覺。
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⑧ 是體檢什麼教師資格證體檢要檢查這
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通過以後,領取了合格證明
合格證明拿到以後需要認定,這里就需要有體檢環節
您可以看看本省的認定公告,可以下載一下體檢的表格說明
只要體檢沒問題就可以進行認定,具體的體檢問題,您可以根據體檢表格需要體檢的項目咨詢相關的醫療工作人員
⑨ 教師資格證體檢哪幾項
一、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症史。
二、精神疾病(以二級以上專科醫院診斷為依據)。
三、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
四、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並妨礙發音。
五、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達到5米,但另一耳全聾,不宜從事幼兒教育、音樂學、醫學等教學工作。
六、嗅覺遲鈍或喪失者,不宜從事與化學類、食品科學等相關的教學工作。
七、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4.5(0.3)。
八、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工作。
九、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
十、步態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功能障礙。
十一、脊柱側彎大於4厘米,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厘米、顯著胸廓畸形、主要臟器(心、肺、肝、脾、腎、胃腸等)做過較大手術或男性身高低於170厘米、女性身高低於160厘米,不宜從事體育類教學工作。
十二、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經手術治癒者除外)。
十三、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反復發作,引起功能障礙、關節畸形等合並症。
十四、惡性腫瘤,內分泌系統疾病,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以及嚴重的器質性疾病或合並並發症(心腦血管疾病、慢性腎炎等)。
十五、特殊教育崗位的教師,其身體條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酌定。
十六、未納入體格檢查標准、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視為體格檢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根據工作崗位的要求上北京市衛生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