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咨詢一下離職體檢職業病結果多久才能出來
你好樓主
一般看你體檢的項目,一般三天內都可以出結果的。有的項目 更快一些。
去之前一定要跟醫生說明是做職業病體檢和涉及的職業病項目。
2. 我辭職了。拿退工單他問我要離職體檢報告單
當事人辭職拿退工單時,單位要求當事人要提供離職體檢報告單,是單位履行我國勞動合同法和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義務。
受到職業病威脅的勞動者以及職業病人是社會弱勢群體,非常需要國家的關懷和法律的保障,因此職業病防治法的一個重要特點是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基本出發點,給予勞動者法律保障。用人單位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而職業健康檢查費用是由用人單位承擔。
因此當事人可以到當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然後將離職體檢報告單交給單位,如果體檢發現當事人身體有問題,還沒有依法要求治療和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3. 職業病體檢結果企業應該如何處理
職業病體檢結果企業應該存檔。
職業病體檢周期,一般一年進行一次(少數2年一次),企業應該給職工建立職業病健康檔案,職業病體檢報告,需要存檔。
對於你的問題,是一定要按國家規定執行。
1、入職體檢時檢出職業禁忌症、企業有權可以直接解聘。
2、崗中體檢時檢出員工有職業禁忌症,依照規定不能從事現有環境的工作,公司有權安排員工調崗,不服從調崗者,可以勸退。
3、有傳染病的員工,企業應該讓員工請病假回去治療,不在傳染期的傳染病可以安排妥當的工作,或者勸其病退。
4、體檢過程中有些個人疾病需要復查的情況,首先與職業無關的疾病可以不在職業病體檢范圍內,如果職業病體檢包含了與職業無關的疾病的檢查項目,需要復查的,企業就應該付復查費。檢查費付了,復查費就要付。
5、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所以這個需要企業有專門的工作人員去做工作。必須進行離崗前的體檢,不進行離崗前體檢的,不給辦理離崗或辭職手續。否則會給企業帶來不確定性的風險。
4. 離職體檢報告
入職體檢報告,一般的用人單位都有這方面的要求。一般要求入職時提交近期的體檢報告,如果是幾個月以前體檢的,一般是不可以的
5. 體檢報告離職後為什麼公司不給原件
勞動者可以要回體檢報告原件,公司不願意給時可以向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體檢雖是企業組織和付費的,體檢報告由企業保存,似乎天經地義。不過,為勞動者提供定期體檢,原本就是用人單位的基本義務,而按理來說,身體狀況指標其實本屬個人的隱私信息,勞動者的身體是否適合繼續相關行業的工作,用人單位固然有知情的必要,但是卻無權對勞動者保密和扣押,用人單位可以復印一份留檔。事實上,正如招工體檢報告理應由第三方的體檢機構向招聘單位出具應聘者身體條件達標不達標的總體判斷結果,而體檢項目的具體明細應交由當事人自己保管一樣,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定期體檢,也同樣應該按照這一原則進行。這不僅保證了用人單位的知情權,也保障了勞動者的隱私權,相比勞動者的體檢明細由工廠保留,無疑要合理得多,更可以有效避免勞動者維權所面臨的體檢證據缺失的尷尬。
6. 離職了體檢報告能拿回來嗎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的,雖然是單位出錢的,但是體檢數據是個人的,屬於個人隱私,單位無權扣留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7. 離職能否拿回體檢報告原件嗎
法律分析:入職體檢報告沒有存入個人的人事檔案的員工,離職時可以請求返還給本人(但是公司可以復印備案)。員工入職體檢,是員工招錄或招工中的重要環節與內容,招錄員工的單位有權設定被招錄者身體健康、無重大或有礙勞動或工作的疾病作為入職條件,對員工的體檢屬於招錄程序或必然履行的內容之一。所以,公司有權收取員工的入職體檢報告作為員工招錄的必備手續,並存入公司或員工個人檔案,沒有存入個人的人事檔案的員工離職時可以請求返還給本人(但是公司可以復印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規范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8. 離崗體檢書一式兩份怎麼寫
摘要 填寫說明:
9. 入職體檢'拿出體檢報告了'去復查怎麼拿結論
去復查的話,你需要問醫生,結果什麼時候出來怎麼取,一般三到五天就好了,不用太擔心,如果等不及可以加急,希望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