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就職公司是超千人的用人單位,平時工作也忙,每次體檢管理搞得人仰馬翻
如果單位員工比較多,要想解決員工體檢問題,可以分批次進行體檢,也可以先把重點部門員工進行體檢,不要一次整體進行。
Ⅱ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安排員工體檢
。。。
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
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
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
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單位不依法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
將會受到相關處罰
《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條(七)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禁忌作業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並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體檢雖非法定福利
但是能夠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關懷
提高員工的勞動生產效率
還可有效的控制和防患公司員工職業病
對企業和員工來說是雙贏的
Ⅲ 新公司面試通過,也安排入職體檢了。突然覺得不滿意不想去了。怎麼辦
可以主動聯系用人單位的人事部說明清楚情況。告訴他,你不想去。
Ⅳ 公司通知員工去體檢,但是員工一直不去,公司可以視作其體檢不合格而辭退該員工嗎(在試用期內)
如果工作崗位對身體健康條件有要求的,員工無故不參加體檢違反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但是一般崗位來說,體檢是一項福利,不按時體檢不構成違法違紀。
法律分析
入職體檢是專項體檢之一,旨在通過體檢保證入職員工的身體狀況適合從事該專業工作,在集體生活中不會造成傳染病流行,不會因其個人身體原因影響他人。如果是大公司或者比較正規的單位才會有入職體檢的情況,費用是由公司負擔不用員工個人來付,一般程序是面試通過後,人力資源部會拿一張某家醫院的體檢表給員工,在醫院規定的時間內去體檢,有些單位會和員工聯系時間,然後派專人陪員工體檢,俗稱「陪檢」,當然有些單位不會派人,員工自己去就行了。檢查完後把體檢表交給醫院還是拿回人力部需要詢問清楚。其實如果員工面試都通過的話,體檢不過也是走了程序而已。入職體檢有相對固定的體檢項目與體檢標准,選擇專業體檢中心能保證體檢質量。但由於入職體檢內容較為簡單,所以不能完全代替健康體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Ⅳ 在職業病防治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接受職業健康體檢應視為正常出勤,出自哪裡什麼條款
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及第三十九條:「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一)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二)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三)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四)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五)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六)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七)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勞動者行使前款所列權利。因勞動者依法行使正當權利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其行為無效。」的規定
Ⅵ 應聘時讓做入職體檢,公司來人帶著去指定醫院,應聘者自己出錢,正規公司會這樣辦嗎
入司體檢都是由公司承擔的,但是可以讓個人先墊付,然後在體檢通過後,再由公司報銷。如果體檢不通過,則可由個人自己承擔。入司體檢最好是可以自己拿報告的。
Ⅶ 在一個廠里幹了四五年廠里安排員工去體檢,檢查出病老闆叫辭職賠錢嗎
老闆叫辭職要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Ⅷ 公司強制一般崗位員工體檢合法嗎
合法。員工體檢是法律規定的員工福利,公司強制要求在職員工體檢是可以的,但是費用應該公司買單。職工體檢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機構或部門,為在職或退休的職工提供的一種福利,為職工提供統一的身體檢查。職工體檢可以有效預防群體慢性病的發生和蔓延,降低企事業單位用工風險,減少病假休假期限,創造更多的效益。
法律分析
職工體檢能有效的預防群體慢性病的發生發展,降低醫療費用;員工身心健康,能減少病假休假日期,可以更好更多的創造效益;使員工更能感受到企業對自己的關懷,更富有歸屬感和工作熱情,在企業與員工之間建立良好的融洽關系,進一步促進企業的成長,和企業文化的建立,影響深遠。職工體檢的意義:1、提高員工工作效率;2、減少人力資源損失;3、體現公司對員工的人性關懷;4、有效的控制和防患公司員工職業病;5、減少企業醫療保健相關支出;6、按照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考量公司員工培養及晉升計劃;7. 可早期發現身體潛在的疾病;8. 是制定疾病預防措施和衛生政策的重要依據;9. 企業體檢是發現某些職業禁忌證或某些人群的傳染病、遺傳病、保證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重要手段;10. 招生、招工、招聘公務員、徵兵等體檢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健康體檢對他們適應環境、新工作作為保障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培養合格人才的重要條件;11. 對從事出入境、食品和公共場所的工作人員進行體檢,能及時發現他們中的傳染病,是控制傳染、切斷傳播途徑的重要措施,從而使社會人群免受傳染,同時也能保證被檢者身體健康;12. 對從事或接觸有職業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性和定期性的健康體檢,可以早期發現職業病和就業禁忌證,盡快採取有效預防措施,降低或消滅職業病的發生,早期治療職業病或阻止病態發展,以保證職工健康和改善職工工作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Ⅸ 對不及時參加或不參加企業單位組織體檢的人員,該如何處理,依照那條那款進行管理
首先,感謝你!你是個有責任心、有社會責任感的人。
《職業病防治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二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對不及時參加或不參加企業單位組織體檢的人員該如何處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有些單位為規避風險,發通知要回執,並要求員工自己寫:本人自願放棄離職體檢,如有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等等。我以為,應該以對單位、對個人、對社會負責為原則,做耐心細致的工作,讓應該參加體檢的人員都能體檢,這對單位、個人和社會都有益無害。
Ⅹ 面試體檢聘用等步驟的實施怎麼安排
摘要 第一,確定體檢人員。錄用考試結束後,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