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體檢標準是什麼呀有沒有具體的表
樓主是要國家的還是地方省考的
以下是國家公務員體檢標准,你可以參考一下
第一條 器質性心臟病(如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
體檢時,遇有下列情況,可錄用: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50次至110次。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可錄用:
收縮壓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張壓8.00—12.00Kpa(60mmHg—90mmHg)。
第三條 嚴重血液病,不錄用。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可錄用。
第四條 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錄用。
(一)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
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不錄用。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錄用。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可錄用;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可錄用。
第七條 急性肝炎恢復後,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持續正常半年以上者,可錄用。
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標志物陽性,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e抗原(HBe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體(抗-HCV)、丙型肝炎病毒RNA(HCV RNA),但ALT、AST正常者可錄用,即奧抗陽性但肝功正常,乙肝病毒DNA測試表明病毒不復制者,可錄用。
第八條 各種病因引起的肝硬化,不錄用。
第九條 無肝炎病史,查體肝在肋緣下2cm以內,但質軟無壓痛,肝功能正常;或脾在肋緣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經B超檢查正常者,在排除其他器質性疾病後,可錄用。
第十條 各種惡性腫瘤,不錄用。
第十一條 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錄用。急性腎炎、急性腎盂腎炎經治癒後達1年,無症狀和體征、尿蛋白陰性,尿鏡檢正常者,可錄用。
第十二條 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克山病、無脈症等,不錄用。
甲狀腺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可錄用。
第十三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錄用。
第十四條 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不錄用。
第十五條 血吸蟲病未治癒,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錄用。
第十六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症,不錄用。
第十七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錄用。
第十八條 頸強直、斜頸、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錄用。
第十九條 先天或後天性原因引起的永久性肢體殘缺、畸形,影響機體功能(經治療無明顯功能障礙者除外);嚴重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等影響功能者,不錄用。
第二十條 反復發作或B超提示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錄用。
第二十一條 血管閉塞性脈管炎、雷諾氏病,不錄用。
第二十二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攜帶者,不錄用。
第二十三條 雙眼矯正視力小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錄用。
第二十四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雙耳在3米以內(可戴助聽器)耳語聽不見者,不錄用。
第二十五條 嚴重口吃、明顯吐字不清或明顯發音功能障礙等,不錄用。
第二十六條 重度(III度)齲齒或缺牙超過12顆以上以及重度牙周病未經治療修復,不錄用。
第二十七條 頜面部畸形或缺損伴功能障礙,唇齶裂,面癱,眼、耳、鼻、頜骨缺損及顳下頜關節強直伴小頜畸形,不錄用。
第二十八條 未納入上述體檢標准、有影響健康和工作的其他嚴重疾病,不錄用
Ⅱ 說說公務員入職體檢的是如何確認是本人體檢的
本人身份證有照片。
根據國家規定,國家公務員在通過錄取考試以後,要經過嚴格的公務員入職體檢,只有通過以後才可以正式出任。先在指定地點集中交費然後由大巴送到指定醫院體檢(省級三等甲級醫院或是專門指定的醫院)在車上會收通訊工具,到達後給你個號碼並有專人帶隊體檢體檢。工作負責人事先要逐個核對受檢人與體檢表照片是否相符,並統一將體檢表交體檢醫生。各科室之間交接體檢表由體檢工作人員負責,不準由考生代交。
面試結束後兩個工作日後通知具體面試人員。一般在網上公布在公布後的第一個雙休日組織安排體檢。
Ⅲ 公務員入職體檢項目表
去醫院會有專門的套餐。
Ⅳ 公務員入職體檢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希望越詳細越好
【具體流程】
1 到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
2 網上下載《公務員錄入體檢表》,貼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加蓋公章,體檢時應如實填寫個人疾病史,並主動告知體檢醫師。
3 在醫師指導下檢查所有體檢項目,勿漏項,以免影響錄取。
(檢測項目有:聽力,耳鼻喉,B超,視力,血液,口腔,身高體重,血壓,身體基本檢查,尿液,內科,心電圖,胸透十餘項,體檢沒問題的回去,有問題的留下)
4 被檢者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注意】
1 體檢前三天內,保持正常飲食,勿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2 體檢當天需進行抽血,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Ⅳ 公務員體檢標準是什麼(詳細點好嗎)
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
國人部發〔200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衛生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錄用主管機關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下發了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准,這些辦法和標准對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揮了重要作用。人事部、衛生部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機關工作的需要,堅持尊重科學的原則,在充分調查研究並廣泛聽取醫學專家、法律專家、從事錄用工作人員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制定了《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現將《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在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體檢時,參照執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醫院要切實負起責任,選拔業務精湛、作風過硬的醫務人員從事體檢工作。主檢醫師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體檢標准。主檢醫生要根據體檢情況作出體檢結論。體檢醫院要加蓋公章。
在體檢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和承擔體檢工作的醫院要妥善處理。對於難以確診的疾病,醫院可組織專家做進一步的檢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錄用主管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體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用人單位和體檢醫院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體檢工作,並對考生的體檢結果保密。對於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參加體檢的考生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回答有關詢問。對於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考生,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的體檢項目和標准,由錄用主管機關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另行規定或批准。
附1: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附2:公務員錄用體檢表
人事部 衛生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1、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 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附件:《公務員體檢錄用標准》
Ⅵ 公務員體檢結果怎麼查
你好,應該是可以看看結果的,不過化驗單應該不讓拿。
指導意見:
具體的你還是需要咨詢當地的醫院去看看情況,一般規定是統一發放的
Ⅶ 公務員入職體檢項目有哪些
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 :
(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Ⅷ 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是什麼
一、一般檢查
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2、尿常規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准
1、器質性心臟血管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不能錄用。
2、體檢時,遇有下列情況,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可以錄用:
(1)聽診時心臟無病理性雜音者。
(2)偶發期前收縮,每分鍾應少於6次(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體檢時遇此情況均應做下蹲試驗並配合心電圖檢查,排除「心肌病」。
(3)心率每分鍾50次至110次之間。
3、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可以錄用:收縮壓12.00-18.66Kpa(90mmHg-140mmHg)舒張壓6.00-12Kpa(60mmhg-90mmHg)。
4、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可錄用,其他血液病不能錄用。
Ⅸ 怎樣做公務員入職體檢
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化驗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肝膽B超、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體檢項目包括常規體檢(含身高、體重、血壓、視力等)和專科體檢(含外、內、耳鼻喉、眼、口腔、檢驗等),女性應做常規婦科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