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師錄用體檢標准有哪些
摘要 第一條 嚴重心律失常、各種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療或三級醫院專科檢查明確不需手術治療者,合格;
⑵ 教師招聘體檢都有哪些項目
教師招聘考試體檢標准,合格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具體體檢情況,以醫院出具的檢查結果為准。
注意事項
1. 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准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於體檢當天准時到指定集中地點報到。凡遲到15分鍾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的,視為自願放棄。
2. 體檢應保持平和心態,不要過於緊張。體檢前,要注意飲食,不要吃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不要服用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葯物。體檢前8-12小時內應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以免影響體檢結果,注意個人衛生。體檢當日請不要化妝,不要戴隱形眼鏡,衣著寬松,便於檢查。
4. 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錄用資格。
5. 在體檢過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組抽簽順序號,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報考崗位等信息,否則取消資格。
6. 女性考生月經期間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統一進行登記,待經期完畢後再補檢。其他考生不安排補檢。
7. 懷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及婦科檢查。
⑶ 公務員(事業單位)體檢中到底哪些屬於不合格
建達教育回答:您這個問題是不會影響體檢的。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嚴重血液病、嚴重神經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
2.易佳替/體檢告訴你: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慢性腎炎、麻風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蟲病。
3.男性身高不低於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50厘米。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可放寬至男性不低於150厘米,女性不低於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頻發性期前收縮、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大動脈炎,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並伴有並發症者。
3.類風濕脊柱強直、嚴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質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時觸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內(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內,肝功能不正常;單純脾大超過2厘米,脾功能亢進;單純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皰疹,尖銳濕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納入體檢標準的其他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嚴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2.血壓大於140/90mmHg或者小於90/60mmHg,並伴有器質性改變者,具體情況可由體檢醫院認定。
3.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特殊教育或相關專業教師資格者。
4.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
5.兩耳聽力均低於3米或一耳聽力低於5米、另一耳全聾。
6.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三級,顯著胸廓畸形。
7.嚴重的口吃、嘶啞,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風、痣或身上明顯紋身等。
(四)凡有下列情況者,應作進一步檢查。
1.若發音異常,應進一步檢查聲帶。
2.若心電圖不正常或心律嚴重異常或心臟雜音明顯,均應再做心電圖或心臟彩超。
3.若肝、脾腫大或腹部有腫塊,應做腹部B超或CT等檢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於正常值需進行肝炎相關檢查,所有關於肝炎項目的檢查中一律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異常,易佳替/體檢告訴你:應進一步檢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檢查項目。
1.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後兩項指婦科)檢查項目。
2.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症狀者增加胸片檢查項目。
⑷ 教師體檢嚴格嗎
是的,教師招聘體檢都有一套標準的,一些體檢項目不合格,是不聘用的。例如項目重心律失常、各種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嚴重支氣管擴張、嚴重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教師編體檢標准
一、心臟聽診
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二、測聽力
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三、嗅覺
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四、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五、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為准。
六、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
教師入職檢查不合格的情況:
1、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KP(86/56毫米汞柱);
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50毫米汞柱)。
教師體檢不合格大家不要灰心,休息好之後再體檢,不行就往年再來。當然可以想想別的辦法,像是「啟程體檢」和「易佳體檢」都是能幫到大家的好體檢機構。
以上內容來源網路-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
⑸ 教師招聘考試體檢都檢查些什麼項目啊
有身高的要求,有健康的要求,有的還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對視力也有一般的要求,所以說你不要想那麼多,只要是普通人健康人都能做得到,沒有人的要求那麼嚴,但是你心裡有特別的缺陷,那都對不起了,畢竟做老師是一個對學生有一個示範作用。
⑹ 教師入職體檢不合格有可能是什麼原因
1、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為體檢不合格: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 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50毫米汞柱)。
2、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為體檢不合格: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2、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13、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或佩帶助聽器兩耳聽力均低於5米者。
(6)教師體檢標准有哪些不錄用擴展閱讀:
身體外觀,有下列情況不符合體格檢查條件的。
1、四肢。
2、上肢或下肢不能活動;四肢畸形,步態跛行,上肢畸形(尤其是右手)影響書寫。身體的形狀。身體畸形,如雞胸明顯,駝峰,脊柱側彎彎曲度超過3厘米。
3、面部特徵。面部五官不直,面部有大面積(3×3cm)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口吃、發音不清、嚴重沙啞、聲帶病變、嚴重慢性咽炎或口腔身體缺陷、耳、鼻、喉疾病之一,影響發音,影響教學。
申請教師資格的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和教師的實踐指導,如果相關專業有特殊要求,有關體檢項目可以添加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准。按照1999年新修訂的《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標准》有關專業的規定執行。
⑺ 特崗教師體檢什麼要求,乙肝大三陽可以錄取嗎
特崗教師乙肝大三陽可以錄取。
一般特崗教師體檢項目主要包括一般性體格檢查、功能性檢查、化驗檢查這三個方面。
1、一般的體格檢查。通常包括外科、內科、五官科檢查。以五官科檢查為例,測視力、測聽力、測身高體重,都屬於常規檢查項目。
2、功能性檢查。通過查心電圖、X光、B超等方式,檢查個人的肝功能及膽、脾、腎等系統是否正常。
3、化驗檢查。主要包括驗血、驗尿、驗小便等,以及檢查血糖血脂等。
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為人師表,志願服務農村基層教育。
2、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服務崗位要求(應聘初中教師的學歷要求原則上為本科及以上,所學專業與申請服務的崗位學科一致或相近)。
3、身體條件。身體條件符合當地要求,並能適應設崗地區工作、生活環境條件。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特崗教師
⑻ 官方稱教師招考筆試第一未被錄取是體檢不合格,對於體檢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不少的同學可能是為了將來能夠有一個穩定的工作,都會選擇報考教師資格證考試,但是像教師資格證考試,公務員考試這些類型的考試,他們都是需要進行體檢的,只有體檢合格了才能進行接下來的考試,面試等等。在河南有一名考生,她筆試得了第一,但是因為體檢不合格導致沒有辦法去通過接下來的考核,不得不說這樣是非常遺憾的,那麼我們國家對於教師的相關的體檢要求有哪些呢?教師的體檢要求是和公務員的體檢要求一樣的,我簡單的和大家介紹兩條吧。
相信有不少的小夥伴們,其實對筆試是非常有信心的,但是在面試的過程中可能會存在一些問題,甚至是對於面試非常的恐懼。那我們就來一起談談這個話題。
三、在面試的過程中應該怎樣表現?首先就是去面試之前我們一定要把自己的知識儲備給做好,可以多看一些其他老師上課的視頻,學學其他老師是怎樣備課寫教案的。其次的一點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面試的時候一定要衣著得體,不要穿的太隨便,也不要穿的太莊重,畢竟我們將來面對的是一群孩子。最後就是在考試的過程中一定要保持鎮靜,很多人都是因為慌亂而毛手毛腳,最終給考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⑼ 教師招聘體檢要求
教師招聘體檢要求及體檢標准如下:
第一條 嚴重心律失常、各種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療或三級醫院專科檢查明確不需手術治療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
(三)心律每分鍾5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或經葯物治療達到此范圍內者,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條 嚴重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Hb≥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嚴重支氣管擴張、嚴重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潰瘍性結腸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條 慢性腎炎伴有腎功能不全、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及各種原因所致的慢性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八條 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腦、腎、眼及末梢循環等其他器官功能嚴重受損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嚴重凸眼且治療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各型嚴重人格障礙、難治性強迫症、癔症等神經症、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一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二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三條 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不合格。
第十四條 色覺檢查異常者,不宜從事美術、化學、生物等以顏色作為技術指標和實驗數據的教學崗位。
第十五條 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者不合格。
第十六條 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並妨礙發音不合格。
第十七條 嚴重下肢血管疾病影響站立或行走,不合格(經手術治癒者除外)。
第十八條 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症、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嚴重的骨關節疾病反復發作,引起功能障礙、關節畸形等合並症,不合格。
第十九條 嚴重跛行步態,著裝後脊柱嚴重側彎、駝背,脊柱、四肢有顯著殘疾及先天或後天因素造成的肢體殘缺、畸形致功能障礙,不合格。脊柱側彎大於4厘米,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厘米、顯著胸廓畸形、主要臟器(心、肺、肝、脾、腎、胃腸等)做過較大手術,不宜從事體育類教學工作。
第二十條 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風、色素痣或嚴重影響面容(如斜頸、面癱、唇齶裂及其手術後遺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後天性殘缺、畸形等),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須如實填寫並簽名確認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和婦科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檢查項目;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症狀者增加胸片檢查項目。
以上是體檢的相關規定。
二、查血不止查肝功能的。嚴重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Hb≥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擴展回答】要順利通過體檢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1.在體檢的前幾天要注意防寒,防熱,避免感冒;吃東西時不要隨便亂吃以免拉肚子;在外出遊玩還是上班工作也要注意不要擦傷碰撞等。主要原因是生病後必須要服用葯物。而體檢的時候有大部分葯物是影響體檢結果的,多為顯示不正常。
2.吃的最好自己做,喝的最好喝點白開水,主要原因是部分食物或飲品中含有激素等物質。
3.體檢前幾天注意休息,避免過度勞累,每當我們過度勞累或疲倦後心率或多或少都會有些不正常。
4.體檢是不要喝酒,吃熏臘食物及有激素等方面的飲料。
5.為確保體檢能正常通過最好自己先去體檢,沒有問題呢注意保持好身體,如果適當的有點小問題是可以通過休息和調整來改善的。
以上就是體檢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參考資料】
網路——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⑽ 教師錄用體檢標准有哪些
1、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未治癒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除外)。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
7、各種腎臟疾病伴腎功能不全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病影響肢體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風病患者,未治癒;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根據專業要求檢測辨色力不合格者。
14、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運動;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二級以下;顯著胸廓畸形。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等。
17、嚴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