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兒腦癱如何確診
小兒稱腦癱是指從出生後一個月內腦發育尚未成熟階段,由於非進行性腦損傷所致的以姿勢各運動功能障礙為主的綜合征。
腦癱的表現由於病因及分型的不同而各種各樣,但早期多見:腦癱嬰兒(6個月以內)的早期症狀。
1.身體發軟及自發運動減少
這是肌張力低下的症狀,在一個月時即可見到。如果持續4個月以上,則可診斷為重症腦損傷,智力低下或肌肉系統疾病。
2.身體發硬
這是肌張力亢進的症狀,在一個月時即可見到。如果持續4個月以上,可診斷為腦癱。
3.反應遲鈍及叫名無反應
這是智力低下的早期表現,一般認為4個月時反應遲鈍,6個月時叫名無反應,可診斷為智力低下。
4.頭圍異常
頭圍是腦的形態發育的客觀指標,腦損傷兒往往有頭圍異常。
5.體重增加不良、哺乳無力。
6.固定姿勢
往往是由於腦損傷使肌張力異常所致,如角弓反張、蛙位、倒U字形姿勢等。在生後一個月就可見到。
7.不笑
如果2個月不能微笑、4個月不能大聲笑,可診斷為智力低下。
8.手握拳
如果4個月還不能張開,或拇指內收,尤其是一側上肢存在,有重要診斷意義。
9.身體扭轉
3~4個月的嬰兒如有身體扭轉,往往提示垂體外系損傷。
10.頭不穩定
如4個月俯卧不能抬頭或坐位時頭不能豎直,往往是腦損傷的重要標志。
11.斜視
3~4個月的嬰兒有斜視及眼球運動不良時,可提示有腦損傷的存在。
12.不能伸手抓物
如4~5個月不能伸手抓物,可診斷為智力低下或腦癱。
B. 有輕度腦癱大學生考試公務員的嗎
沒有,公務員考試試題的設置主要是測試應試者思維活躍度,基礎知識掌握度,應對壓力反映情況抗壓能力等,有輕度腦癱的人很難通過筆試這一關。況且過了筆試也不意味著就能進入體制,面試一關對於應試者要求更高。從個人來看,腦癱患者並不適應公務員工作,與其選擇這個工作,倒不如選擇適合自己的工作。
C. 小兒腦癱的表現
小兒腦癱的表現: 腦癱的症狀 (一)基本表現 1、運動發育落後和癱瘓肢體主動運動減少,患兒不能完成相同年齡正常小兒應有的運動發育進程,包括豎頸、坐、站立、獨走等粗大運動,以及手指的精細動作。 2、肌張力異常。因不同臨床類型而異,痙攣型表現為肌張力增高,肌張力低下型則表現為癱瘓肢體松軟,但仍可引出腱反射;,而手足徐動型表現為變異性肌張力不全。 3姿勢異常。受異常肌張力和原始反射消失不同情況,影響患兒可出現多種肢體異常姿勢,並因此影響其正常運動功能的發揮,體檢中將患兒分別置於俯卧位、仰卧位、直立位以及由仰卧牽拉成坐位時,即可發現癱瘓肢體的異常姿勢和非正常體位。 4反射異常。多種原始反射消失延遲。痙攣型腦癱患兒腱反射活躍,可引出踝陣攣。 得病了一定要去正規醫院治療:&&北京 黎 明 腦癱醫院是我國定點腦癱醫院,3S神經阻滯術 是他們的特色療法。&&
D. 輕度腦癱大學生考公務員體檢能過嗎
不能過,因為公務員的體檢有分體格身體檢查,就是檢查身體部位功能是否正常的檢查,而一旦檢查到腦部功能的神經的時候,就會查出腦神經受損,因為公務員要對全體人民負責,如果出現腦神經受損,他很容易的時候,很大的時候會影響人民的利益,所以說輕度腦癱大學生考公務員的體檢是不能過的
E. 我是個腦癱人家給我出個主意讓我去當兵
腦癱人家給我出個主意讓我去當兵,而你是不是腦癱的患者這是要去當兵的必須條件。因為不管你要去當什麼兵或者武警的,必不可少的要經過依據國防部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地方和部隊的兩次體檢。
腦癱人家給我出個主意讓我去當兵,你是體格完全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的,那麼部隊歡迎你;而你自己就是腦癱患者的那麼就不要講體檢,而在兵役登記就是依據《兵役法》免於登記的,也就是不可能當兵的。
F. 我是當兵的,想了解評殘
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試用)
來源:
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 時間:
2013-03-20 11:10
六類殘疾標准
視力殘疾標准
1.視力殘疾的定義
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葯物、手術及其它療法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
2.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列表如下:
類別
級別
最佳矯正視力
盲
一級盲
<0.02-無光感;或視野半徑<5度
二級盲
≥0.02-<0.05;或視野半徑<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
≥0.05-0.1
二級低視力
≥0.1-<0.3
《注》:
1.盲或低視力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准。
2.如僅有一眼為盲或低視力,而另一眼的視力達到或優於0.3,則不屬於視力殘疾范圍。
3.最佳矯正視力是指以適當鏡片矯正所能達到的最好視力,或以針孔鏡所測得的視力。
4.視野<5度或<10度者,不論其視力如何均屬於盲。
聽力殘疾標准
1.聽力殘疾的定義
聽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境聲及言語聲(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聽力殘疾包括:聽力完全喪失及有殘留聽力但辨音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往兩類。
2.聽力殘疾的分級
列表如下:
級別
平均聽力損失(dBspL)
言語識別率(%)
一級
>90(好耳)
<15
二級
71-90(好耳)
15-30
三級
61-70(好耳)
31-60
四級
51-60(好耳)
61-70
《注》:
本標准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成人聽力喪失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言語殘疾標准
1.言語殘疾的定義
言語殘疾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
言語殘疾包括:言語能力完全喪失及言語能力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言語交往兩類。
2.言語殘疾的分級
一級指只能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者;二級指具有一定的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10-3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一級,但不能通過二級測試水平;三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31-5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二級,但不能通過三級測試水平;四級指具有發音能力,語音清晰度在51-70%,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三級,但不能通過四級測試水平。
列表如下:
級別
語音清晰度(%)
言語表達能力
一級
<10%
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
二級
10-30%
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
三級
31-50%
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
四級
51-70%
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
《注》:
本標准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成人,明確病因,經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智力殘疾標准
1.智力殘疾的定義
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
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痴呆。
2.智力殘疾的分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准,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
分級
IQ(智商)范圍*
適應行為水平
重度
一級
<20
極度缺陷
二級
20-34
重度缺陷
中度
三級
35-49
中度缺陷
輕度
四級
50-69
輕度缺陷
《注》:
1.*WeChsler兒童智力量表
2.智商(IQ)是指通過某種智力量表測得的智齡和實際年齡的比,不同的智力測驗,有不同的IQ值,診斷的主要依據是社會適應行為。
肢體殘疾標准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級別
程度
計分
一級(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注》:
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范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精神殘疾標准
1.精神殘疾的定義
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同時導致其對家庭、社會應盡職能出現一定程度的障礙。
精神殘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應性精神障礙;
(3)腦器質性與軀體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礙;
(4)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障礙;
(5)兒童、少年期精神障礙;
(6)其他精神障礙。
2.精神殘疾的分級
對於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者,應用「精神殘疾分級的操作性評估標准」評定精神殘疾的等級:
(1)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列表如下:
社會功能評定項目
正常或有輕度異常
確有功能缺陷
嚴重功能缺陷
個人生活自理能力
0分
1分
2分
家庭生活職能表現
0分
1分
2分
對家人的關心與責任心
0分
1分
2分
職業勞動能力
0分
1分
2分
社交活動能力
0分
1分
2分
《注》:
無精神殘疾:五項總分為0或1分。
摘自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文件〔1995〕殘聯組聯字第61號《關於統一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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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公務員體檢診斷為腦癱的能入用嗎
1.不能錄用的,具體請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H. 後腦勺有疤可以參軍嗎小時候留下的。據說當時差點腦癱
目前,我國參軍體檢中,身體上有一般的疤痕是不影響體檢結果的,除非疤痕比較大、部位比較明顯。
意見建議: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基於你的情況一後腦勺上有一個疤痕,如果疤痕不是非常大的話,那是沒有影響的。
I. 寶寶出生幾個月,經常打挺、頭後仰,請問這是腦癱的預兆嗎
新手父母真的不容易,面對寶寶的一些看似異常的行為,經常心理暗自打鼓,總是擔心寶寶是不是發育不良,然後越觀察越覺得寶寶有問題,再和別人家的孩子一比較,自家孩子哪哪都落後一截子,更加焦慮自己寶寶是不是真的有問題,然後跑到醫院檢查。
寶寶出生3個月之內這屬於生理性的肌張力高,一般來講都是正常的。原因在於寶寶在媽媽子宮內為了適應子宮的環境,身體是呈蜷縮的姿勢。那麼寶寶出生之後,屈肌張力逐漸下降,伸肌張力逐漸提高,然後達到平衡狀態,寶寶當然需要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
去醫院才能放心,排除是否腦癱新生兒自帶很多原始反射,為了保護自己和實現生存,但隨著大腦不斷發育,這些原始反射要在相應的月齡段被抑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能夠被大腦控制的主動行為,如果沒有消失或者延遲消失,就需要引起重視。
比如,應該在5個月左右被抑制的迷路反射,2個月左右被抑制的踏步反射,6-9個月被抑制的足抓握反射等。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寶寶健康快樂的成長,但是世界這么大,確實存在著一定比例的腦癱兒寶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的寶寶說不定能夠重獲新生,而因為父母後知後覺導致錯過黃金治療時期的寶寶,真的就太遺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