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健康證要做哪些體檢項目
辦理健康證需要體檢的項目包括常規項目如身高、體重、血壓、脈搏,心肺聽診,四肢運動情況,肛門外生殖器檢查等等,以及血常規、肝功能化驗,胸部透視等項目。
『貳』 辦理健康證需要檢查哪些項目
辦理健康證主要檢查項目:內外科常規、X光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某些地區無此項)、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等。如果查出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叄』 辦健康證需要哪些體檢項目
辦理健康證一般要體檢下列項目:身高、體重、血壓、視力、聽力、心肺聽診等常規檢查項目,以及肝功、血糖、乙肝等。體檢通過的,才能申請辦理健康證,並且上崗從事相關的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肆』 辦理健康證需要做哪些檢查
辦理健康證需要體檢的項目有:抽血化驗、胸透、糞便化驗、身高、體重,現在非常時期應該還要進行核酸檢測。
『伍』 健康證的體檢項目,都有哪些
我們去找工作的話,很多公司會先要求你提供健康證。然後根據情況錄用你。很多朋友只知道健康症,但不知道具體檢查什麼。為了讓大家更好地理解這方面的相關內容,畫率網的編制整理了以下資料,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什麼是健康證明書。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檢查者具備就業規定下的健康素質。
包括血液檢查,血液常規。血清生化及傳染病檢查檢查身體不同器官系統是否存在疾病,糞便日常用於調查痢疾和傷寒等腸道傳染病。健康證檢查有血液類項目檢查,所以檢查當天要保持空腹,檢查前不要熬夜,不要飲酒、吸煙、吃油膩食物,不要影響檢查結果。重要提示:科普內容不能作為治療疾病的依據。如果有不方便的地方,請到正規醫院就診。
『陸』 辦健康證的檢查項目都有什麼具體一點
辦健康證所要檢查的項目根據您職業的不同,檢查略有不同。 健康檢查項目主要涉及肝功能,胸透,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血壓,心肺聽診,皮膚。
健康證的目的就是檢查是否有某種傳染性疾病,證明你在某年某月進行了健康檢查,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辦理一般流程如下:
1、醫院收費室繳費領體檢表領發票。
2、體檢登記室個人信息錄入。
3、衛生知識培訓。
4、內科查體:看是否有灰指甲或皮膚病(主要檢查雙手)。
5、放射科透視檢查:主要是檢查肺部是否有異常(如肺結核等傳染病)。
6、注射室抽血化驗:在胳膊上抽少量血液(主要是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病)。
7、大便留樣交表:用帶有棉頭的小棒,在肛門處插入一小下,這個主要是為了檢查大腸桿菌和肝炎等傳染病。
8、體檢合格人員憑收據到辦證大廳領證。
以上介紹了辦健康證的具體體檢項目,但是各個地區的項目也有可能不一樣,具體的請咨詢當地的衛生防疫站。
(6)健康證做哪些體檢項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四十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
『柒』 健康證體檢有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健康證一般是針對從事餐飲業和家政服務業以及公共場所的服務人員的健康證明。健康證的體檢項目通常包括有常規的內科檢查、心率、血壓、心電圖等。以及外科檢查,普通的肝、脾觸診,以及身高體重的檢查。另外還要抽血化驗是否有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梅毒等傳染性疾病。要化驗肝功能是否正常,另外還有拍胸片檢查排除肺結核。大便常規和大便培養檢查要排除是否有霍亂弧菌、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的感染,這些都是可能會傳染的疾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