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務員體檢都檢查哪些項目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體檢的項目及標准如下: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lin病、mei毒、軟下疳、xing病xing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器皰疹,ai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Ⅱ 公務員體檢都要檢查哪些項目
體檢項目包括常規體檢(含身高、體重、血壓、視力等)和專科體檢(含外、內、耳鼻喉、眼、口腔、檢驗等),女性應做常規婦科檢查,接下來就帶大傢具體了解一下公務員體檢有關內容。
Ⅲ 公務員體檢都檢查哪些項目
公務員常規體檢項目:
1、體檢項目包括常規體檢(含身高、體重、血壓、視力等)和專科體檢(含外、內、耳鼻喉、眼、口腔、檢驗等)。女性應做常規婦科檢查。
2、普通公務員的身高體重:男性160cm(含160cm)以上,體重45kg(含45kg)以上;女性150cm(含150cm)以上,體重40kg(含40kg)以上,為合格。監獄、勞教警察和國家安全警察的身高體重一般為:男性身高不低於168cm,體重不低於47kg;女性身高不低於158cm,體重不低於43kg。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男性身高不低於165cm,女性身高不低於158cm。
3、收縮壓在90~140mmHg之間(含本數,下同),舒張壓在60~90mmHg之間,或其中一項在規定范圍內且脈壓差20mmHg的,血壓合格。
附錄A 公務員錄用體檢常規檢查項目
一、臨床物理檢查:
一般健康檢查:含
1.一般檢查:身高、體重、血壓。
2.內科檢查:病史搜集、心、肺、肝、脾、神經系統等檢查。
3.外科檢查:病史搜集、甲狀腺、乳腺、淺表淋巴結、皮膚、脊柱及四肢關節、頭顱、
男性外生殖器檢查、肛門直腸檢查(含肛診檢查)等。(相關特殊職位加查文身)
4.眼科檢查:視功能檢查(含視力、色覺)、眼瞼、結膜、淚器、眼肌、角膜、鞏膜、
瞳孔等(含小瞳孔眼底檢查)等。
5.耳鼻喉科檢查:耳語試驗、耳(外耳、鼓膜)、鼻(外鼻、鼻腔)、口咽部、喉部等(含
間接喉鏡檢查)等。(相關特殊職位加查嗅覺)
6.口腔科檢查:唇齶舌、腮腺、口腔粘膜、顳下頜關節等。
二、婦科檢查:
1.病史搜集:含月經史、婚育史等。
2.內診:對已婚者做雙合診檢查,外陰、陰道、宮頸、宮體、附件、陰道分泌物性狀等。
3.肛診:對未婚者做肛腹診檢查,外陰、宮體、附件等。
三、心電圖檢查:電腦多導聯心電圖
四、腹部B超檢查:含肝、膽、胰、脾、雙腎
五、胸部X線檢查:胸正位片
六、化驗項目:
1.血常規(全血細胞分析):
2.尿常規及尿沉渣(離心鏡檢):
3.血生化:
3.1空腹血糖(FPG)。
3.2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
3.3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
3.4尿素(BU)。
3.5肌酐(CR)。
4.血免疫:
4.1梅毒螺旋體血細胞凝集試驗(TPHA):
4.2艾滋病毒抗體檢測(抗HIV)。
註:
1. 以上項目適應於一般職位的公務員錄用體檢,對特殊職位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應根
據體檢特殊標准具體職位要求,適當增加檢查內容,如嗅覺檢查、文身檢查,等等。
2. 以上項目為常規檢查,如需進一步檢查確定診斷的,其費用另收。
3. 如各醫院在檢查方法、試劑等方面存在不同,可按實際發生情況收費,但檢查項目必須統一。
4. 血常規(全血細胞分析)、尿常規及尿沉渣及空腹血糖(FPG)的參考值范圍應全國統一,特別是血常規(全血細胞分析)、尿常規及尿沉渣的參考值范圍應執行衛計委下發的有關文件,其他檢驗項目的參考值范圍因使用的試劑不同、檢測方法等不同,各醫療機構可執行自己的參考值范圍。
Ⅳ 公務員體檢都檢查什麼
公務員體檢項目:
(一)一般檢查:內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婦科(已婚者)檢查(按體檢表逐項進行)。
(二)化驗檢查:
1、血常規
2、尿常規
3、肝功能:SGPT,蛋白,HBSAg。
(1)單純HBSAg陽性者復查乙肝三系;
(2)單純SGPT異常(HBSAg陰性)者,一周內允許復查一次。
(三)特殊檢查:
1、肝膽B超。
2、胸透(有疑問加攝胸片)。
3、必要時增檢心電圖、心超聲檢查。
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准:
1、器質性心臟血管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不能錄用。
2、體檢時,遇有下列情況,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可以錄用:
(1)聽診時心臟無病理性雜音者。
(2)偶發期前收縮,每分鍾應少於6次(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體檢時遇此情況均應做下蹲試驗並配合心電圖檢查,排除「心肌病」。
(3)心率每分鍾50次至110次之間。
3、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可以錄用:
收縮壓12.00-18.66Kpa(90mmHg-140mmHg)
舒張壓6.00-12Kpa(60mmhg-90mmHg)
4、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可錄用,其他血液病不能錄用。
5、患過結核病,屬下列情況的,可以錄用: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經治癒已硬結穩定,一年觀察無變化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心包結核等),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無症狀。
6、患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能錄用。患慢性支氣管炎(連續三年以上,每年持續2個月以上),不能錄用。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以後未復發者可錄用。
7、胃潰瘍和十二指腸瘍已癒合,一年內無出血史,一年以上無症狀者可以錄用(潰瘍病形成幽門狹窄,不能錄用);胃次全切或部分腸切除術後一年無復發,無後遺症,不影響功能者可錄用。
8、乙肝兩對半呈現「大三陽」和雖然是「小三陽」但肝功不正常者,以及丙型和丁型肝炎患者,不能錄用。
9、以往無肝炎病史,肝在肋緣下2cm以內,質軟無壓痛,肝功能正常者,可錄用。脾在肋下1cm以內或肝脾同時觸及,經B超檢查,正常者可錄用。
10、體檢發現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能錄用。
Ⅳ 公務員體檢要求有哪些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體檢相關規定
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醫院要切實負起責任,選拔業務精湛、作風過硬的醫務人員從事體檢工作。主檢醫師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體檢標准。主檢醫生要根據體檢情況作出體檢結論。體檢醫院要加蓋公章。
在體檢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和承擔體檢工作的醫院要妥善處理。對於難以確診的疾病,醫院可組織專家做進一步的檢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Ⅵ 公務員體檢都有什麼項目
摘要 公務員體檢的項目主要包括身高體重的測試,同時也需要進行血壓的檢測以及進行血生化的檢查,包括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血脂分析以及血糖的檢測,同時也需要進行心電圖、心臟彩超以及胸片的檢查、進行肝膽胰脾腎的彩超檢查。
Ⅶ 公務員體檢一般檢查哪些項目
公務員體檢的項目主要包括身高、體重的測試和血壓的檢測。也要做血生化的檢查,包括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血脂分析以及血糖的檢測。也需要進行心電圖、心臟彩超、胸片的檢查和肝膽胰脾腎的彩超檢查。
Ⅷ 公務員考試體檢的時候女生都需要檢查什麼項目
一般在正式的公務員體檢前半個月,自己需要提前進行一次預檢。預檢的目的在於發現自己身體有沒有隱藏的疾病,盡早解決問題,建議不要忽視小毛病。
預檢建議去三級甲等醫院,一般就是市第一人民醫院。由於體檢里的一些項目,不同的醫院,因為儀器精準度、醫生水平等因素的影響,有不同程度的差異。
公務員考試體檢項目: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檢查。
第二條:血壓檢查。
第三條 :血液病,單純性缺鐵性貧血檢查。
第四條 :結核病檢查。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檢查。
第六條:嚴重慢性胃、腸疾病檢查。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檢查。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檢查。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檢查。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檢查。
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建立以來,錄用主管機關會同衛生行政部門普遍制定下發了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和標准,這些辦法和標准對選拔高素質的公務員發揮了重要作用。
公務員錄用體檢要在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醫院要切實負起責任,選拔業務精湛、作風過硬的醫務人員從事體檢工作。主檢醫師應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負責體檢的醫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執行體檢標准。
在體檢中遇到疑難問題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和承擔體檢工作的醫院要妥善處理。對於難以確診的疾病,醫院可組織專家做進一步的檢查。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
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要高度重視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錄用主管機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體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用人單位和體檢醫院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體檢工作,並對考生的體檢結果保密。
對於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參加體檢的考生應當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並回答有關詢問。對於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考生,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Ⅸ 誰知道公務員體檢內容都有什麼
公務員體檢內容有身高體重、血壓、視力、聽力、血常規等一般的檢查以及心臟檢查、甲狀腺檢查、肝膽胰脾等檢查、腎臟臟器的深入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