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國考體檢和考察由什麼部門負責
您好根據2020國考公告關於體檢和考察內容表述如下:
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3:1的職位,報考者面試成績應當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招錄機關負責體檢和考察工作。體檢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相關體檢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執行。涉及個別職位調整體檢有關項目標準的,見《招考簡章》或者招錄機關發布的面試公告。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准,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部分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實行差額考察,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根據職位需要,部分招錄機關將對報考者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的重要參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將對報考者履行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測評項目和標准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等執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2020國考公告詳情:網頁鏈接
❷ 體檢歸哪個部門管
1、單位一般均可按照部門職責設置相應工作分工或歸屬;
2、如題所指事項,職工體檢如屬於例常的工作(如定期或年度體檢),一般歸由辦公室管理;如屬於職工入職前體檢或入職後的專項體檢,那麼,則應由人事部門進行對應跟進;
3、建議結合單位實際的職責分工進行職責劃分,形成制度,有利於順利開展相關工作。
❸ 公務員考試,體檢工作由誰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准怎麼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考試體檢體檢人選依據總成績按同一單位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標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最後一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依次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上述2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公務員考試體檢按照《關於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於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准(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的要求執行。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准》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特殊體檢標准》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報考其他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執行。另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和監獄人民警察的法醫、獄醫、心理矯正類職位的,按照「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的標准執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如有疑問,歡迎向華圖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❹ 公務員招聘的體檢人選是如何確定的哪個部門組織的體檢
可關注所報考地區的公務員考試公告,或報名網站等相關網站發布的其他公告內容。
❺ 請前輩指導,2010湖北政法幹警如何進行考察,需要本人做什麼是那個單位負責,哪個單位負責實施
考察一般是指政審,不需要你做什麼,負責的單位一般是招錄單位的政工部門。具體的考察方式是採取到你父母所在單位,你居住地的居委會或街道訪問你的鄰居、你就讀過的學校或工作過的單位了解情況,查你的個人檔案等。如果都沒問題就進行考察公示,接受群眾的反應意見。還沒問題的話就會發布任前公示。
❻ 政法幹警面試考察工作由誰組織實施的呢
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一、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人選按職位招錄計劃數,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其中:報考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職位的,按2:1的比例確定;報考其他職位的,按1:1的比例確定。最後一名如有多人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考察工作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招錄機關組織實施,按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進行。因各種原因出現招錄職位擬復試人選(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或擬錄取人選(其他職位)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
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其中,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的考生,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
考察工作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精神,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准,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通過查閱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應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定進行考察。
二、公示和錄取
體檢和考察後,對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的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2:1比例確定擬復試人選,由各市審核後報送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培養院校按照擬復試人員名單進行復試並確定擬錄取人選,擬錄取人選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取的,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擬錄取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由相關培養院校發放錄取通知書;復試後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招錄職位。
對報考其他職位的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錄取人選,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後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各市報送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培養院校按照擬錄取人員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公示期間反映問題影響錄取並查有實據的,取消擬錄取資格。公示後,不再進行遞補。
❼ 國家公務員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大概在14年10月中旬,11月29日考試。
2015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資料匯總:http://htwx.huatu.com/beikao/list_1825_1.html
您可以參考下2014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考察信息: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負責。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非通用語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筆試合成成績)佔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佔50%.
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地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要在市(地)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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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關於公務員政法幹警體檢的問題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政法幹警的體檢標准跟公務員差不多的!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職位
第一條
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技術職位除外)。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
第二條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職位,不合格。
第三條
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徵(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不合格。
第四條 文身,不合格。
第五條 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六條 單側耳語聽力低於5米,不合格。
第七條 嗅覺遲鈍,不合格。
第八條 乙肝病原攜帶者,特警職位,不合格。
第九條
中國民航空中警察職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准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IVb級體檢合格證(67.415(c)項除外)的醫學標准,合格。
第十條
海關海上緝私船舶駕駛職位、海上緝私輪機管理職位、海上緝私查私職位、出入境邊防檢查船舶駕駛職位,還需執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准和《關於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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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政法幹警體檢要求
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准
(人事部、公安部人發〔2001〕74號)
外科
第一條 身高、體重標准
(一)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70厘米,體重不低於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於160厘米,體重不低於45千克(南方部分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商錄用主管機關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寬至16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寬至158厘米,體重可放寬至43千克)。
(二) 過於肥胖或消瘦者,不能錄用。
判定過於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實際體重超過標准體重25%以上者為過於肥胖;
實際體重低於標准體重15%以上者為過於瘦弱。
標准體重計算方法:
標准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於標准體重的百分數計算方法:
[實際體重(千克)-標准體重(千克)]÷標准體重(千克)×100%
第二條 外傷所致的顱骨缺損、骨折、顱骨凹陷、顱內異物存留等,顱腦外傷後遺症,顱腦畸形,顱腦手術史,慢性顱內壓增高,不能錄用。
第三條 有胸、腹腔內重要臟器手術史(闌尾炎手術後半年以上者,腹股溝疝、股疝手術後一年以上無後遺症者除外),不能錄用。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骨、關節畸形,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矯正的脊柱側彎、駝背,慢性腰腿痛,大骨節病指(趾)關節粗大,存在功能障礙者,不能錄用。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2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7厘米,或雖在上述規定范圍內但步態異常,不能錄用。
第六條 影響功能及外觀的指(趾)殘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響長途行走的雞眼、臍胝,重度皸裂症,不能錄用。
第七條 惡性腫瘤,影響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腫瘤、囊腫、瘢痕、疲痕體質,不能錄用。
第八條 頸強直,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三度以上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能錄用。
第九條 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重度精索靜脈曲張,不能錄用。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能錄用。
皮膚科
第十一條 重度腋臭、頭癬,泛發性體癬,疥瘡,慢性濕莎疹,慢性蕁麻疹,神經性皮炎,白癜風,銀屑病,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不能錄用。
第十二條 影響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體裸露部位有明顯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不能錄用。
第十三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病毒攜帶者,不能錄用。
第十四條 紋身者不能錄用。
內科
第十五條 器質性心臟、血管疾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電圖異常,不能錄用。
第十六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能錄用:
收縮壓: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條 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不能錄用。
第十八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各型肺結核及肺外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能錄用。
第十九條 各種原因導致的一葉肺不張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條 胃、十二指腸潰瘍,嚴重胃下垂(超過髂前上嵴聯線),肝臟、膽囊、脾臟、胰腺疾病,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腹部包塊,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 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2厘米(劍突下不超過3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觸痛、扣擊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圍,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 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再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 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緣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者;單純性脾大不超過3厘米,無脾功能亢進者。
第二十一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錄用。
(一)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酶法檢驗40單位以上者。
(二)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檢驗陽性者。
(三) 確診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種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條 急、慢性腎炎,單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能錄用。
第二十三條 血栓閉塞性各期脈管炎、雷諾氏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四條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錄用。
第二十五條 除單純缺鐵性貧血,且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克/dl,女性高於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六條 各種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結締組織疾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七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能錄用。
第二十八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暈厥史、夢游症及神經官能症(經常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智力低下,不能錄用。
下列情況可以錄用:
(一)食物或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時精神障礙,治癒後無後遺症。
(二)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
第二十九條 中樞神經系統及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能錄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條 口吃,嗓音明顯沙啞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一條 嗅覺喪失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二條 雙耳失聰者;雙側聽力耳語低於4米者;一側聽力正常,另一側聽力耳語低於3米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三條 眩暈病,重度暈車、暈船者,不能錄用。
第三十四條 耳廓畸形,外耳道閉鎖,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廊、外耳道濕莎,耳黴菌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五條 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六條 鼻畸形,嚴重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縮性鼻炎,及其它影響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錄用。
第三十七條 影響吞咽、發音功能難以治癒的咽、喉疾病,不能錄用。
眼科
第三十八條 雙側視力低於5.0,中心30度周圍視野,不能錄用。
第三十九條 色覺異常,不能錄用。
第四十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一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共同性內、外斜視在15度以上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二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喧孔變形,運動障礙,不能錄用。
第四十三條 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脈絡膜、視神經疾病,不能錄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條 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超過兩個,不在一起的超過三個;頜關節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錄用。
婦科
第四十五條 妊娠期內不能錄用。
第四十六條 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腫塊、慢性盆腔炎等婦科疾病,陰道分泌物淋菌快檢陽性者,不能錄用。
第四十七條 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子宮脫垂、乳房腫瘤不能錄用。
❿ 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招錄體檢依據什麼標准
首先,檢察院沒有法官,出庭的是公訴科的檢察工作人員。
體檢工作由市(地)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在市(地)級以上綜合醫院嚴格按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政策文件執行(一般為《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考察標准與規定程序進行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