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特崗教師體檢什麼要求
特崗教師體檢要求如下: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器質性心臟血管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心 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心肌病、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lO.66kPa(高於160毫米汞柱,低於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6.66kPa(高於90毫米汞柱,低於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均不能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中學後仍復發者。
5.肝大、質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時觸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內,脾在肋下1厘米以內,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過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單純脾大超過1厘米,脾功能亢進;單純脾大3厘米以上。
6.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考生高於9%克,女性考生高於8%克可以錄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或雖已治癒兩年,但尿蛋白陽性,尿鏡檢不正常。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風病患者(結核樣型麻風病,經專科醫生檢查已治癒一年以上者除外)。
12.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中遇此情況的計算方法是,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計算兩眼矯正視力之和,再折算成五分記錄數值)。
14.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15.任何一肢體不能運用者。
16.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地方病,能否錄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的專業
1.切除一肺葉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復良好,或其他主要臟器(肝、脾、腎、腸、胃等)做過較大手術二年以上功能恢復良好者;凡有肝炎、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關節炎等病史[10歲(高中畢業生為14歲)前患過上述各種疾病確已治癒者,不在此例); 2.肱動脈收縮壓超過18.13kPa(136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1.46kh(86毫米汞柱)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1條。
3."房間隔缺損"(包括高位室間隔缺損)手術治癒三年以上;"動脈導管未閉"已手術治癒二年以上,目前心功能、體質狀況良好,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1條。
4.皮膚過敏症;
5.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體育科,師范。
7.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三級以下,顯著胸廓畸形不能錄取的專業范圍同第1條(屬第6條規定的專業,按第6條規定辦理)。
8.色弱,不能錄取。
9.色盲,不能錄取。
10.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單種顏色的全色盲者不能錄取。
11.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5.0者,不能錄取。
12.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者,不能錄取音樂、舞蹈類及戲劇、雜技類的表演專業,體育科。
13.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任何一眼矯正到5.0,鏡片度數大於枷度或兩眼矯正視力鏡片度數之差超過3m度,不能錄取
14.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不能錄取。
15.嗅覺遲鈍,不能錄取到機械類的製冷與空調專業,電氣類的電機製造、電器製造專業,化工、制葯類,糧食、食品類,環境類的環境監測,飼養類的畜牧獸醫專業,種植類的果樹專業,醫學技術類的醫學檢驗專業,醫療保健類的社區醫學、護理、助產專業,葯劑類。
16.嚴重口吃,嘶啞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者,不能錄取。
17.男性考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下(年齡在17周歲以上的考生身高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0厘米以下(年齡在17周歲以上的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者,不能錄取。
三、體檢要求
1.心臟聽診: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考生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期前收縮每分鍾在6次以上應立即做下蹲試驗,運動後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電圖正常,可作"正常"結論。如每分鍾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結論(以體檢當日測量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確無心臟病變者可作"正常"結論。
3.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13/11.46kPa(136/86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囑其休息一刻鍾至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人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4.肝、脾檢查以平卧位平靜呼吸時為准。
5.色覺檢查用《俞自萍色盲本》,或空軍後勤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顏色識別能力檢查(單種顏色分別認識能力):①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中任選出一種讓考生識別,在3~5秒鍾內講出顏色名稱;②醫生任意講出一種顏色名稱讓考生在3-5秒鍾內從紅、黃、綠、藍、紫各色導線中找出該種顏色的導線。以上兩種方法交替進行。將能認出的顏色在其名稱上作"√"符號,記人體檢表(識別彩色圖案及編碼能力正常者不必檢查此項)。
7.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低於4.8者,需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5.0者應檢查眼底。
8.測聽力: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
9.嗅覺:用醋、酒精(如果沒有酒精,可改用白酒)、水三種,全能辨別者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能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期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四、有關肝功能檢查的補充規定
凡報考師范學校各專業,烹飪、食品製做、護士、口腔技士、助產士、外事服務等專業,應進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者不能錄取:
1.谷丙轉氨酶賴氏法40單位(含40單位)以上者(註:改良金氏法不夠敏感,全國統一推薦前法)。
2.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高於130單位或賴氏法高於25單位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或鋅濁度)試驗陽性或其他肝功能檢查有一項異常者。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陽性者。
五、報考師范、護士專業的補充規定
行路步態無明顯跛行;著裝後脊柱無明顯側彎、駝背;面部無畸形,無較大面積(3x3平方厘米)的疤、麻、血管瘤、白癜風、黑色素痣等。
特崗教師是中央實施的一項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特殊政策,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B. 雲南特崗教師體檢項目有哪些
特崗教師是中央實施的一項對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特殊政策,通過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縣以下農村學校任教,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創新農村學校教師的補充機制,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C. 特崗教師體檢包括那些 哪些情況(疾病)不允許上崗
就是一般的身體檢查。 視力, 血壓, 抽血, 體重身高, 體形,心電,透視等。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精神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治癒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慢性腎炎、麻風病、各種急慢性肝炎。
3.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心肌病,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4.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
5.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6.肝大、質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時觸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內(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內,肝功能不正常;單純脾大超過2厘米,脾功能亢進;單純脾大3厘米以上;
7.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未愈者。AIDS及其病毒攜帶者。
8.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9.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86/56毫米汞柱)。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80毫米汞柱)或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50毫米汞柱)。具體情況可由體檢醫院認定。
10.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特殊教育或相關專業教師資格者。
11.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
12.兩耳聽力均低於3米或一耳聽力低於5米、另一耳全聾。
13.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三級,顯著胸廓畸形。
14.嚴重的口吃、嘶啞,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15.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風、痣或身上明顯(暴露部位)紋身等。
16.未納入體檢標準的其他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
(二)凡有下列情況者,應作進一步檢查。
1.若發音異常,應進一步檢查聲帶。
2.若心律嚴重異常、心臟雜音明顯,應再做心電圖或心臟彩超。
3.若肝、脾腫大或腹部有腫塊,應做腹部B超或CT等檢查。
4.若血糖異常,應進一步檢查是否糖尿病。
D. 特崗怎麼體檢啊
不同的崗位,體檢的項目不同,但大多數體檢都是以檢查傳染病為主
E. 特崗教師體檢具體在什麼時間,都測評哪些項目,需要准備哪些證件
特崗教師體檢在 8月初
需要身份證 准考證 畢業證 教師資格證
F. 單位要我做特崗體檢,我不知和健康體檢有什麼分別
職業體檢一般比較簡單,但可能有針對性的體檢項目。健康體檢一般是自己花錢做或者是公司提供的福利。特崗體檢我沒聽說過
G. 教師招聘體檢都有哪些項目
教師招聘考試體檢標准,合格要求: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具體體檢情況,以醫院出具的檢查結果為准。
注意事項
1. 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准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於體檢當天准時到指定集中地點報到。凡遲到15分鍾或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的,視為自願放棄。
2. 體檢應保持平和心態,不要過於緊張。體檢前,要注意飲食,不要吃過多油膩、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飲酒,不要服用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葯物。體檢前8-12小時內應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要注意休息,避免劇烈運動和情緒激動,保證充足睡眠,以免影響體檢結果,注意個人衛生。體檢當日請不要化妝,不要戴隱形眼鏡,衣著寬松,便於檢查。
4. 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接受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系,違者取消錄用資格。
5. 在體檢過程中,考生一律佩戴各組抽簽順序號,不得向醫務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報考崗位等信息,否則取消資格。
6. 女性考生月經期間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統一進行登記,待經期完畢後再補檢。其他考生不安排補檢。
7. 懷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醫護人員,勿做X光及婦科檢查。
H. 特崗教師體檢項目有哪些
你好,特崗教師的體檢項目包括心臟聽診、聽診測量血壓、肝、脾檢查、色覺檢查、顏色識別能力檢查、視力檢查、聽力檢查、嗅覺檢查、身高體重等。根據規定,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不能錄取;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5.0者,不能錄取。
I. 請問特崗教師體檢需要檢查婦科的哪些項目
不查婦科的
您以為是什麼哦,一般的工作檢查都不查這個,特崗也不會查哈
J. 特崗教師體檢,主要檢查哪幾項
特崗教師體檢要求如下: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器質性心臟血管病。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lO.66kPa高於160毫米汞柱,低於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6.66kPa高於90毫米汞柱,低於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均不能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縣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中學後仍復發者。
5.肝大、質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時觸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內,脾在肋下1厘米以內,肝功能不正常;肝在肋下超過2厘米肝生理性下垂除外;單純脾大超過1厘米,脾功能亢進;單純脾大3厘米以上。
6.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考生高於9%克,女性考生高於8%克可以錄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或雖已治癒兩年,但尿蛋白陽性,尿鏡檢不正常。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遺尿症、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麻風病患者。
12.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中遇此情況的計算方法是,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計算兩眼矯正視力之和,再折算成五分記錄數值。
14.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15.任何一肢體不能運用者。
16.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地方病,能否錄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的專業
1.切除一肺葉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復良好,或其他主要臟器肝、脾、腎、腸、胃等做過較大手術二年以上功能恢復良好者;凡有肝炎、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關節炎等病史[10歲高中畢業生為14歲前患過上述各種疾病確已治癒者,不在此例;
2.肱動脈收縮壓超過18.13kPa136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1.46kh86毫米汞柱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1條。
3."房間隔缺損"包括高位室間隔缺損手術治癒三年以上;"動脈導管未閉"已手術治癒二年以上,目前心功能、體質狀況良好,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1條。
4.皮膚過敏症;
5.重度下肢靜脈曲張體育科,師范。
6.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三級以下,顯著胸廓畸形不能錄取的專業范圍同第1條屬第6條規定的專業,按第6條規定辦理。
7.色弱,不能錄取。
8.色盲,不能錄取。
9.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單種顏色的全色盲者不能錄取。
10.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5.0者,不能錄取。
11.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者,不能錄取音樂、舞蹈類及戲劇、雜技類的表演專業,體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