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嗎
配偶是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是指和自己出生有關或者出生與自唯乎祥己有關的親屬以及配偶。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及其配偶、指搏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直系親屬之間禁止結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頃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② 配偶的父母是什麼意思
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是一種姻親關系。如果是男方的父母,女方應該稱呼橡冊配偶的父母為“公公、婆婆”,如果是女方的父母,男方應稱呼配偶的父母為“岳父、岳母”,或者直接隨著配偶稱呼“爸爸、媽媽”。
姻親關系包括指自己直系、旁系血親的配偶,比如兒媳、姐夫等,還有配偶的血親,比如岳父母、夫之妹等。
姻親關系指的是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是一種簡單的親屬關系,因夫妻離婚或他方再婚而消失。
我國婚梁瞎宏姻家庭法對姻親關系的終止並無明確規定,按照民間習慣來說,離神模婚多為姻親關系終止的原因。
③ 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嗎
屬於姻親。直系親屬一般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此返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系;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直系血親是指有著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輩血親(自己所生育的),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旁系血親是指有著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包括在輩分上同自己相當的旁系同輩血親、在輩分上高於自譽扒塵己的旁系長輩血親以及在輩分上低於自己的旁系晚輩血親。我國是以血親之間的"代"來計算親屬關系的慶禪遠近,"代"的計算方法為一輩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自己為一代,然後由自己向上或者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第二代,數至祖父母為第三代;向下數至子女為第二代,數至孫子女為第三代,依此類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④ 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配偶的父母算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團含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塌首笑》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芹攔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⑤ 丈夫的父母是我的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丈夫的父母屬於直系親屬,配偶的父母是和自己有婚姻關系的直系姻親。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直系姻親指的是和自己有婚姻關系的人,如指配偶、配偶的父母。直系血親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人,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旁系親屬是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因此丈夫的父母是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⑥ 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嗎
配偶的父母是直系親屬。
直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種:
1、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雙方核清族因結婚而互為配偶的親屬。配偶在親屬關系中居於核心地位,也是血親和姻親產生的源泉、基礎,在親屬關系中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2、血親,自然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先,如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伯叔與侄子女、舅姨與外甥子女等。不分父系或母系,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也無論是全血緣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還是半血緣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的,都屬於自然血親的范圍;
3、姻親,是指配偶一方與另一方的血親之間因婚姻關系而發生的親屬關系,如,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丈夫與妻子的兄弟姐妹、妻子與丈夫的兄弟姐妹。根據姻親間聯系的環節,姻親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以及血親的配偶的血親。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改弊、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正塵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