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農村父母供女兒上大學,出嫁後有五六千工資收入,應該給父母每月多少錢
父母供兒女上大學。是父母的責任。女兒贍養父母是她應盡的義務。
Ⅱ 女朋友說結婚以後每個月必須往娘家寄1000元錢
這件事情也可以這么處理:如果每個月給她父母1000元,那麼也要給你父母1000元,這樣才公平。
其次,你沒有義務撫養你的小舅子,因此,就是1000元給她父母,至於她父母愛怎麼分配這1000元,你就不用管了。
這是原則問題一定要堅持,要給她父母就要給你父母,不管你父母要不要,即使不要,硬塞也要塞給他們。你要跟你父母說好,這個錢就算幫你存的,總之他們必須收。
如果說你媳婦家條件特別差,你們接濟一點也是應該的,但是不應該像在做買賣似的漫天要價坐地還錢的,這哪叫戀愛結婚啊?純粹賣肉嘛。你老婆如果真心和你過日子,就不應該提這樣的要求。逢年過節給點就行了,每個月給1000,有點過分了。她父母年紀應該也不是很大,完全可以自食其力,而且你也沒有義務給小舅子錢。這種媳婦哪。。。婚後可得把你的錢看緊點咯~
Ⅲ 一般家庭,女兒出嫁春節回娘家要給父母多少錢呀
一、過年回娘家給爸媽多少錢合適
想發多少就發多少,關鍵看自己收獲,如果收獲不高的話那也只能發適當。
調查顯示,86%給父母過年錢,36%的人打算給父母500元~1000元;其次是打算給父母500元以下的,佔到30%;打算給父母1000~2000元和2000元以上的各佔10%。
月收入在1000~2000元的受調查者中,選擇給父母500~1000元的佔到40%(這個比例要低於1000元以下收入者);選擇給父母500元以下的佔到28%;選擇給父母1000~2000元的佔到19%;選擇給2000元以上的佔12%,選擇不給父母錢的佔1%。
月收入在2001~3000元的受訪者中,有36%的受訪者表示要給父母500~1000元錢;有28%的人選擇給父母500元以下,有選擇不給父母錢和給1001~2000元的各佔到18%。
月收入3001~4000元者,給父母2000元以上者佔80%,給父母500~1000元者佔20%。月收入4000元以上者,有29%的人決定給父母2000元以上,同樣有29%的人決定給父母500~1000元錢,有43%的人選擇給父母500元以下。
二、春節紅包吉利數字
168——100+50+10+5+2+1=168。即用一百元、五十元、十元、五元、兩元、一元紙幣包成的168禮金。寓意一路發。
188——「100+50+20+10+5+2+1=188」,即在「168」基礎上再加上二十元紙幣的「188」。寓意要發發。
366——取尾數順順利利的寓意。
400——寓意四季如意。
600、666——代表順順利利。
800、888——數字8向來被視為吉利數字,諧音「發」,意寓發財,順利。
1666——人生一路順風如意,寓意新人今後的路會一帆風順,吉祥如意。
1688——一路發發;1888一輩子發之意。
1888——取「888」的寓意。
Ⅳ 農村父母供女兒上大學,出嫁後有工作,每月五六千收入,應該給父母每月多少錢
農村日常開銷不是很大,每個月給1千大概可以,如果父母有急需時多幫一些。
Ⅳ 已經結婚的女兒每個月給父母多少生活費
並無規定具體數額,但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對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作了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這條規定還明確了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釋義】為法律中定義,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Ⅵ 出嫁女兒應該給父母多少贍養費
1、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對於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為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進行計算。即按贍養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數額對照前述上、下限,如該數額在此區間內的則以該數額確定贍養費標准,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贍養費標准。
2、對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
3、對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雇傭人員標准計算。
4、對於老年人的住房費用、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和必要的保險金費用應當以相應支出發票為據計算贍養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Ⅶ 你覺得結婚以後一個月給父母多少錢合適
父母條件好你就少給點,父母條件差就多給點。按照目前的物價水平每月至少二千左右。你也可以和父母商量一下,看他們怎麼說。
Ⅷ 農村父母供女兒上大學,出嫁後上班,每月五六千工資,應該給父母每月多少錢
農村供女兒上大學是真的不容易,出家後上班,每月五六千工資給父母應該按實際情況給吧,有事情的時候多給點,平常給點零花錢就可以了。
Ⅸ 婚後應該每月給雙方父母打錢嗎
婚後可以給雙方父母打錢,至於打不打錢要看自己的收入以及雙方父母是否需要。
我鄰居家的兒子是大家眼中的好孩子,他不僅從小學習好,考上一個好大學,畢業之後還找了一個好工作,娶了一個漂亮的老婆。
除了這些,他工資收入挺高,每個月還會給父母一些生活費。每次收到錢,鄰居大叔的臉都會笑出褶子。
在我看來,鄰居夫妻倆辛苦了一輩子,雖然好不容易供出一個大學生,但他們的日子也不是很好過。
現在兒子有出息了,看父母掙錢這么不容易,每個月還會想著給父母打錢,也是應該的。
所以,如果自己結婚後收入還可以,父母掙錢困難,我覺得每個月可以給父母打錢(這也是應該的)。
但是,如果自己收入不高,父母也能掙錢過上正常的生活,那還是先照顧好自己的家庭最好。
如果自己掙錢都不能養活老婆孩子,就算打錢給父母,那父母也不會接受。
所以我覺得要不要打錢,還是要看自己收入以及父母是否需要。
我認為,無論何時,只要父母需要自己都應該毫不猶豫地打錢給父母,因為他們曾經也是這樣對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