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院協議離婚後,孩子判給女方,女方老是找借口把孩子放我家裡給我爸媽撫養,怎麼辦
離婚
孩子還是你們的孩子
不要計較啦
也許有機會,找理由,再復婚,對孩子更好的
男人嘛,大氣點
B. 女兒判給女方,女方沒有房子,小孩給自己父母帶,現在男方要變更撫養權,女方該怎麼辦
雙方協議不一致,只能通過法院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男方需要舉證女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孩子隨男方生活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男方可以給予孩子更好的教育生活條件等,只要女方沒有惡習,有能力撫養孩子,不放棄撫養權的話,基本上按照原來的判決。
C. 父母外出打工後把孩子舍給老人,孩子與父母不親近了該怎麼辦呢
我奶奶一直照顧我的孩子,直到他們2歲。現在不上班,在家帶孩子。我和孩子在一起3個月了,他從來不親我,拒絕和我睡覺,甚至不讓我沖一次奶粉,堅持要奶奶來。那我該怎麼辦?
其次,要豐富孩子的家庭活動和戶外活動。媽媽們需要帶著寶寶出去和奶奶們玩耍,接觸朋友和大自然,豐富視野,提高語言和同伴溝通能力,逐漸增加可以接觸的人和事的數量。最後,隨著母親陪伴時間的不斷增加,孩子在一直陪伴的情況下,逐漸減少奶奶陪伴的頻率和時間。我相信,一段時間後,孩子會把依戀對象轉移給母親。
D. 孩子七歲時候離婚 孩子判給父親 父親不養怎麼辦
由孩子出面起訴,法院受理後會發傳要給他。
E. 離婚後孩子判給父親,父親現在不管不問怎麼辦
可以保留父親不管不問的證據去法院告父親,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也可以把撫養權變更為孩子的母親,然後由父親支付撫養費。
F. 在世間唯獨放不下的是孩子還有父母我該怎麼辦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9
G. 兒子兒媳把孩子扔給父母什麼都不管該怎麼辦
打電話讓他們每天都要回來看孩子,告訴兒子,孩子非常需要父母的關愛,扔下不管對孩子成長不利。
H. 夫妻離婚後 孩子判給母親 父親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一、離婚孩子歸女方男方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如何起訴孩子的撫養費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准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准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咨詢。
撫養費依據:
撫養費的標准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准(20~30%比例)范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但不少人對此時都不清楚應該如何處理才好,由此就造成了孩子合法利益的損害。其實女方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獲得了法院有利判決的,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
I. 已把收養的孩子送回給他親生父母,但多年前已給他上了戶口在我家,現在該怎麼處理他的戶口問題
如果不影響孩子以後讀書的情況下 直接分成一個單獨的戶口薄 給他親生父母就行了不用遷移
要是不是同一個城市 可以申請遷回去親生父母身邊
J. 離婚後孩子判給了父親,父親又不管怎麼辦
你好,我來回答你。 離婚後孩子判給父親,那麼母親在法律上對孩子的義務有: 一、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當然,現實中也有男方不需要女方給撫養費的情形,這個也是允許的。 二、《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三、《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說,假如某一天孩子向母親要錢花,只要不是太過分,母親還是要給的,因為畢竟始終是母親的孩子,這個是永遠無法改變的事實。 四、《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這是母親的權利。 五、最後我需要強調一點,就是《繼承法》規定,母親的這個子女將來如果成了別人家的孩子,即成為繼子女的話,他還是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的,即孩子仍然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 歡迎你追問。